第186章 火精灵

“哥哥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完全能想象到你会去的地方。”

他虽然百无聊赖地说着,但还是微微喘着粗气,略微有些出汗。

拥有远远凌驾于常人身体能力的勇者竟然会变成这样,看来是跑了相当多的地方寻找过啊。

只是说着“样子有些奇怪”就做到这种程度,是担心过度呢,还是为妹妹着想呢?

“说实话有点恶心。”

“闭嘴。那些家伙是谁,亚人小女孩和男人?你们是什么关系?”

“跟他们、是朋友哦。无论我跟谁在一起做什么都是我的自由吧?”

“这不只是你的问题。万一你的真实身份暴露了。和男人一起吃饭?一定会引起骚动。连这种事情都不明白吗?”

“又不是二人独处,明明小卡修也在。”

面对突然出现的菲利浦先生,卡修露出了不安的表情。

菲利浦先生一改之前冰冷的表情,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

“啊,对不住,小姑娘。我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而是这位姐姐的哥哥。”

“妮可小姐的哥哥,是吗?”

“就是这样。出于担心才找过来,她在和你一起吃饭对吧。谢谢你陪我妹妹,还有,这一位、能问一下你与我妹妹的关系吗?”

“混乱”对菲利浦先生效果拔群。

他只能将我看作“随处可见的男人”,并且对这种认识丝毫没有违和感。

刚才对卡修展露的笑容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盯着我。

“正如她所说,是朋友哦。”

“在哪里认识的?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喂、哥哥,太失礼了。”

应该是注意到哥哥没有发现我的真面目,但她也没有提及。

“不好意思,但希望你不要靠近我妹妹。喂,该回去了!”

“我不想连私生活,都要被哥哥干涉。”

“这些正是,普通兄妹该说的话。搞清楚自己是谁,妮可?你究竟是什么人,以什么为目标,发生什么事的话是否会很糟糕?”

她是银岭的勇者妮可拉。是一位冒险者,以高位为目标。以王子角色为买点,凭借优美的绅士举止、机智的魔法吸引了大量人气。与盗贼公主的纠缠让粉丝们为之沸腾,许多女性都很崇拜她。

因此,即便是像普通人那样普通地谈恋爱,也可能会成为一件大事。

况且是像我这样不起眼的男人,只是传言就足够困扰了。

我能理解菲利浦先生所说的话。

虽说能理解和有同感是两回事,但我理解了。

“我讨厌哥哥。”

无法反驳吗,直言感情的妮可拉小姐。也许是因为在哥哥的面前吧,感觉稍显有点幼稚。

“这样啊。我可深爱着你哦,妹妹哟。”

菲利浦先生忍俊不禁,然后看向我们。

“我已经跟店里的人说过了。请尽情用餐。小姑娘,如果可以的话,下次再和妹妹见面吧。不过别算上那边那位。”

笑对卡修,而向我投以锐利视线的他,就那样向店外走去。

“等一下。”

我叫住了他。

“什么事?”

“你讲话的样子很奇怪啊。要是担心的话,不如试着说给她听怎么样?”

“说的也是。”

大概是讨厌我吧,他一瞬间露出不快的表情,但终究还是点了点头、转过身去。

“对、对不起,二位。哥哥的性格就是那样。”

“看上去似乎很担心你。”

“是这样吗?哥哥他、恐怕是讨厌作为“白银王子”的商品会受损吧。这是哥哥所创造出的东西。不过,虽说确实是令人讨厌的家伙,但却不是个坏人。”

“白银王子”这个角色,好像是她哥哥设计出来的。

冒险者是人气买卖。经常由于成员退出与丑闻等原因导致排名下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能够稳居前三的队伍非常厉害。

“啊,那个,阿萨可先生。”

从座位上起身的妮可拉小姐向我靠近。

就这样把脸凑到我耳边。

飘来了一阵,清爽的气味。近到能感受到体温。

一瞬间心跳加速。

“还会再见吗,今天的事情也还没说完。”

“是啊,知道了。”

我将旅店的名字和地点告诉她。

“我想那时也会和卡修一起,可以吗?”

为了见妮可拉小姐而放她留守旅店,纵是被说监护人失格也不为过。

绝对不是因为笔记很可怕之类的。这是责任方面的问题。

“当然咯。卡修还好吗,还会再和我见面吗?”

“是、是的。”

“好开心啊。出于职业因素,我很少会有亚人的朋友。”

对朋友这个词,卡修露出高兴的表情。

虽然卡修与米拉小姐、希特利小姐关系都不错,但毕竟和那两人是同事。

卡修虽然年幼,却早早踏上了社会,因此或许很缺乏工作以外的朋友。

“我也、非常开心。”

“你好像十分喜欢甜食。我有家店极力推荐,以后带你去那里吧。”

卡修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

“那么二位,下次有机会再见吧。”

随后,妮可拉小姐离开了这家店。

卡修在其走出店门前,挥手道别。

妮可拉小姐也不时回头看,响应了她。

“似乎关系挺不错哦。”

“妮可小姐,是个好人。”

“是啊。”

“报告上也会这么写哦。”

“是吗?话说回来,卡修,因为我已经吃饱了,所以你要不要吃这个蛋糕?”

“啊。可以吗?”

“嗯,今天卡修也很努力呢。”

缓缓地,我将蛋糕送到卡修面前。

才不是贿赂。

在公会设施的地下,设立的训练场。

在圆形空间的中心,我与火精灵进行着通信。

“精灵啊,请回应我。”

所有勇者,在判明天职后就会拜访精灵之祠。

若是在那里有喜欢自己的精灵,就可以结下契约并使用精灵术。

也就是说,精灵有意志。懂得思考,能够判断人的好坏。

但是通常,我们不会和精灵交流。

他们或是她们将对看中之人的人生的“观察”当作兴趣,把赐予了加护之后的不加干涉视为基本。

无论如何都想交谈的时候,就必须像这样磨砺精神,然后进行呼唤。

“我有件事想拜托你莎拉。”

她讨厌自己的名字,故此决定用这个爱称来称呼她。

“怎么了,输鸟。”

有声音传来。虽然不知道是从何处发出的,但声音却传到耳边。

“输鸟?不过,我确实是输给阿萨可了。”

对得到回应感到安心,回答道。

“明明都将诸神之焰借给你了,为什么会输呢?这可是诸神之焰哦?并不是为了耍帅才加上诸神的哦?”

“对方是在此之上的强者,虽说很不甘心。”

“纵使是魔王之角,也并不比其逊色。是你的使用方法的错哦,是你的战斗方式的错哦。笨鸟。作为我的契约者,不要输!”

她似乎也很在意,那个时候的失败。

“对不起。你的火焰确实是极其优异。失败都怪我实力不足。”

“哼。知道那一点就好。然后呢?有什么事吗?”

“在你传授我魔法精灵术的时候,应该还有一种术式没有教吧?”

“因为当时的你无法掌握。”

“如果是现在的我呢?”

“不知道。但是,一旦领悟失败的话,你将化为灰烬哟。”

莎拉的声音十分严肃。

“我打算用魔力体进行训练。”

“唔哇,现代的孩子,确实这样的话就算变成灰烬也没关系。”

才不是没关系。我的魔力体生成需要花费巨额的钱。

“可是啊,即便解决了身体问题,精神方面还仍未解决吧。像这样,因为是直接改变自己身体的结构的方法,所以人类之心可能会无法承受。”

“先代都经受住了吧?流传着这样的传说。”

曾有过与火精灵同化的勇者的传说。

“那时候可是在战争中呢。毕竟是处于无论如何都要赢的状态。这种时候的人类会很顽强吧?”

“虽然不是为了人类,但我的心情是一样的。”

“无论如何都要赢?”

“啊。”

“跟人类要继承魔王之角相同,这可是很严格的哦。”

“好极了。阿萨可都忍耐住了。如果我不能做到同样的事情,就无法得到胜利。”

“啊哈哈,虽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很像你的风格啊。就算是在精灵之祠里,也曾对神和精灵发过火呢。阿萨可才是勇者。这么说过呢,你就那么喜欢那个孩子吗?”

“非常憧憬,从小时候起。”

“虽说不太了解那种感情,不过是这样啊。憧憬的对象,无论经过多久也不会衰落。如果憧憬的状态能一直维持下去的话,憧憬的念头不会消失也是理所当然的吗?”

莎拉似乎明白了什么。

“但是,很有趣呢。人类想要接近自己所憧憬的存在。有时也会想要超越它。并非只想将其看作可望而不可及之物呢。”

“别人倒是不知道,但我们是朋友。”

“所以呢?”

“不就会想要与之对等吗?”

“呼”

“你会帮我吗?”

“好吧,小帅鸟。当你学会了这个术式之时,想必就会被唤作不死鸟了吧。”

为了将来与阿萨可的再战,我会变强。

锻炼不依赖精灵术的战斗方法,在此基础上习得精灵术的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