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逍遥 第141章 奇风异俗

叶青冥在妖螳一族的领地作客,适逢杏林五友遭受众妖虫围攻,昔年他游历世俗,曾与这杏林五友有过一面之缘,知道他们与世无争,并非恶人,便施以援手,却因此触怒了金翅妖螳!

见金翅妖螳疾驰而来,当面质问,叶青冥也不着恼,淡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救他们,也算是替你积德啊。”

闻言,金翅妖螳越发恼怒,厉喝道:“放屁!”

叶青冥举起酒杯,笑道:“行了!别发脾气了,陪我喝两杯!”

金翅妖螳举起前臂,用力一挥,将叶青冥手中的酒杯削去了半截,杯中之酒登时洒了叶青冥一身!

叶青冥微微皱眉,举袖擦拭酒浆,说道:“你总是这么凶巴巴的!”

金翅妖螳身形一晃,化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五官清丽,腰细腿长,堪称明艳不可方物,而妖族服饰与人族大相径庭,这少女竟以无数鲜花编成衣物,遮住胸前腰间,至于香肩、粉臂、玉腿、秀足却尽数呈现!

虽然化为人形,但金翅妖螳怒气丝毫不减,抬起玉腿,便朝叶青冥踹来,口中叫道:“那几个家伙跟你有何关系?你救他们作甚?”

叶青冥伸掌斜引,将她这一脚化解,口中说道:“见过一面,算是朋友吧!”

金翅妖螳“哼”了一声,又是一脚踹来,叶青冥手臂疾伸,已抓住她脚踝,顺势一扯,金翅妖螳登时站立不稳,俯身跌倒,叶青冥趁机张开双臂,将她牢牢抱住!

按说金翅妖螳肉身强横,只需用力挣扎,便可甩开叶青冥,但不知为何,她在叶青冥怀中,只觉得浑身发软,面露红晕,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叶青冥笑道:“你切碎我的酒杯,现在罚你喂我喝酒!”

金翅妖螳娇喝道:“你做梦!”

叶青冥不与她争辩,却腾出一只手去她腰间呵痒,金翅妖螳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没过片刻,已笑的上气不接下气,又无力挣扎,只得连连求饶,叶青冥二话不说,将酒壶递了过去,金翅妖螳“哼”了一声,却也没奈何,乖乖端起酒壶,伺候他喝酒。

只是她虽然服软,但终究有些不甘,便语带威胁地说道:“你别得意,等我怀孕,你就死定了!”

在世俗之中,人族少女若在未嫁前与情郎偷欢,也常常会说这种狠话,但通常只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可金翅妖螳说这话,叶青冥却知道她绝不是在开玩笑!

螳螂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虫子,但这种虫子有一个奇异的习性,雌雄交合之后,雌虫便会将雄虫吃掉,借以填饱肚子,然后便开始产卵,繁衍后代。

金翅妖螳虽是罕见的妖虫,并修成了高深法力,但她骨子里仍旧保留了螳螂的本性,只不过她灵智已开,思虑也更加周详,所以在与叶青冥云雨之后,没有直接吃了他,不过,一旦她怀孕即将产卵,便需要大量灵气,那时很有可能会将叶青冥吃掉,毕竟叶青冥修炼多年,体内法力充盈,给她进补最好不过!

爱君故相许,期盼到白头,只为腹中子,杀夫不留情!

食尽情郎肉,从此永相合,汝血进我喉,不负白头约!

这就是妖螳一族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对她来说,吃掉挚爱的情郎,是一件很庄严、很神圣的事!

但对于男人而言,被吃掉却是件很可怕、很痛苦的事!

既然这金翅妖螳如此难缠,叶青冥为何要跟她扯上关系?

这却要从头说起,当初叶青冥留在洪荒,终日与群妖饮酒、切磋,过得着实畅快,许多居于远处的妖族也慕名前来与他结交,其中便有这金翅妖螳!

经牛蛮他们介绍,叶青冥得知这金翅妖螳姓螳名锋,乃是爬虫部落中妖螳一族的族长,认识之后,便也时常一起喝酒,一起切磋,但彼此并未产生情愫,便如寻常同道、朋友一般。

哪知道一次大醉醒来,叶青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处幽静的洞窟中,而这位千娇百媚的金翅妖螳,竟然趴在自己怀里,睡得正香,叶青冥当时就头大了,彼此身无寸缕,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可他已有妻室,突然出了这档子事,只怕后果难料!

饶是叶青冥智计过人,但当此尴尬境地,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善后,便悄悄起身,将散乱的衣物抱在怀里,蹑手蹑脚的准备离去,哪知道他刚走没两步,金翅妖螳便即惊醒,见此情景,立刻尖叫起来,叫声在洞窟中回荡,震的叶青冥双耳刺痛!

“叶青冥,你对我做了什么?”

“我不知道……等一下!螳族长,这是你的洞府吧?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我也不知道……”

洞窟中陷入了沉默,男仙女妖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况且此时木已成舟,不论怎么办,都是错!

手忙脚乱的穿好衣服之后,一起出了洞窟,迎面碰上妖螳一族的几位长老以及牛蛮、熊巨他们,叶青冥赶紧将他俩扯到一旁,问道:“昨晚上在一起喝酒,我怎么到这里来了?”

牛蛮说道:“当时你喝高兴了,搂着螳锋说要娶她,她也喝多了,一口答应下来,然后你俩说要洞房花烛,便相拥来这儿了!”

叶青冥揉揉脑门,半晌无语,昨天晚上的事,他根本想不起来了!

当下忍不住抱怨道:“我酒后神志不清,行事颠倒,你们怎么不拦着我?”

牛蛮和熊巨一齐说道:“我们拦了啊!可当时你说谁拦着你,你就杀谁,还说今生今世,非娶螳锋不可!又说我们不够兄弟,见不得你好!”

叶青冥颇为郁闷:“这不像我会说的话啊!”

牛蛮却道:“我们听着也不像,可当时你确实是这么说的!”

叶青冥感叹道:“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牛蛮赶紧接上话茬儿:“对,对,对,人作孽,不可活!你还是转生为妖吧,那才活的畅快!”

听了这驴唇不对马嘴的屁话,叶青冥哀嚎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那边螳锋也正在埋怨族中几位长老:“本座酒后荒唐,你们为何不劝着点儿!如今本座失身于外族修士,叫本座以后如何服众?”

那几位长老须眉皆白,发如银丝,乃是银翅妖螳化形,听了这话,都叫起屈来:“族长,我们劝了,可当时您连声高呼非叶道友不嫁,又说什么仙妖相恋,乃是千古佳话,得此如意郎君,可振兴我妖螳一族等等,我们再三苦劝,还被您踹了几脚!”

听了这话,螳锋仰面朝天,长叹无语!

时也!命也!奈何!奈何!

在这件荒唐事发生之前,叶青冥和螳锋只有朋友之义,并无男女之情,但此事发生之后,彼此尴尬之余,心中都有些异样,况且,一个英俊潇洒,一个貌美如花,二者间自然情意渐生。

叶青冥生于世俗,却非坐怀不乱的君子,螳锋长在洪荒,更不知礼法为何物,因此便将错就错,互道倾心,随后二人双宿双栖,郎情妾意,过得春风得意,但螳锋出身妖族,性子不免有些蛮横,总要叶青冥让着她、宠着她,时时迁就。

一日闲聊,螳锋和叶青冥谈起人、妖二族的风土民俗,叶青冥提及人族子民姓名各有寓意,不似妖族以本体为姓,以外貌为名,显得横僿不文,螳锋听了羡慕不已,非要叶青冥给她起个好听的名字。

叶青冥便说道:“另起名字,倒也不必,你这‘螳锋’二字,稍嫌凶狠,与女子的清丽温婉不符,却终究是大家叫惯了的,我便替你改作唐风,你看如何?”

说着话,伸手在地下写了‘唐风’二字,他写的并不是人族的汉字,而是新近学来的妖族文字,因此唐风却也认得,叶青冥又说道:“人族姓氏过百,而唐乃大姓,十分兴旺,固不必说,那‘风’字更有风动虫生的说法,与你十分相宜。”

在世俗人族之中,讲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以示不忘本,但妖族礼法粗疏,却无此讲究。

螳锋欣然允诺,从此便改名为唐风,叶青冥又将人族汉字的写法教给她,唐风冰雪聪明,自然是一学就会。

九翎鸾王听闻叶青冥与唐风之事,却不禁吃了一惊,毕竟妖螳一族一旦怀孕,便会将情郎吃掉,他生怕叶青冥不知道此事,稀里糊涂的送了性命,便让麾下妖使将叶青冥找来,说道:“那金翅妖螳甚是难缠,你招惹她作甚?”

叶青冥道:“我也是将错就错啊,再者说,她虽然爱使小性子,但我人族之中,也多刁蛮之女,这算不得什么。”

九翎鸾王叹道:“若只是刁蛮,倒也罢了,那妖螳一族有个奇异习性,便是怀孕之后,会将情郎吃掉,你跟她搅在一起,迟早会出事!”

叶青冥笑道:“此事倒也不难化解,妖螳一族的女子吃掉情郎,是为了积蓄灵气,提升后代的资质潜力,所以只需为她提供足够多的灵气,她自然不会噬夫了。”

顿了一顿,却又说道:“我手头的仙丹灵药也算不少,抵我一命,绰绰有余了。”

九翎鸾王颇为疑惑:“按照妖螳一族的规矩,确实可以用灵药抵命,但此事甚为隐秘,即便是我妖族子民,也未必尽知,你乃外族之人,却为何知道的这么清楚?哦,是唐风告诉你的?她还没怀孕,就先把此事告诉你了,让你早做准备,她对你真是一往情深啊。”

叶青冥尴尬一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九翎鸾王虽为洪荒之主,但唐风和叶青冥两厢情愿,他自然不会过多干涉,将叶青冥找来,也只是为了提醒他妖螳一族的习性,既然他已经知道此事并有应对之法,九翎鸾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在洪荒住了一年有余,叶青冥倒也不光是饮酒作乐,毕竟妖族生性好战,群妖时常与叶青冥切磋,也算是难得的磨砺了,而对于妖道诸般法门,他虽未亲身修习,但也知之甚详。

忽有一日,叶青冥接到飞剑传书,乃是大弟子宣清催着他回宣山,似乎有什么急事,要请师父做主,但具体何事,却语焉不详,吞吞吐吐,叶青冥心中思量:“这徒儿是直性子,素来有话直说,为何这封信写的遮遮掩掩,好生奇怪!”

叶青冥觉得事有蹊跷,而且在洪荒盘桓已久,也该当归去了,便向鸾王以及群妖辞别,群妖摆酒设宴,给他送行,唐风虽然豪爽,但当此离别之际,也难免情愁,叶青冥温言宽慰半晌,又许诺得空便来相会,才令她稍减忧思。

先前有不少势力要跟叶青冥为难,至今仍在洪荒外潜伏,叶青冥离了洪荒,便与他们遭遇,大打一场自然不免,而叶青冥修成久已失传的无相神通,几近万法不侵,克敌制胜便易如反掌,但敌人太多,路途又远,实在杀不胜杀,只得暗中祭出蜃龙灯,幻化易容,才得安稳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