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向着骑士公会走去,本来想到公会的任务栏上看看有什么任务能锻炼臂力或脚力、或者是什么晋级任务。
可是,当丁青走进公会的时候,每个人都停下身边的事物愣愣地看着自己。丁青还不确定,左右看看发现自己身边并没有其他人。那不就是盯着自己看,难道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
“是他!是这个小伙子。我认得他,就是他把金之帝国的金雅公主打败的那个人。一个初级骑士和一个骑将对抗,以初级骑士的身份赢骑将的神话,就是眼前你们所看到的这个小伙子创造的。”一个大汉站起来说道。
“对,我也认得是他。没错。”
“对,我也认得是他。”
“对,我也认得是他。”
……
轰然一片,所有人都跑向丁青,挤着他说:“勇士,签个名。”
“勇士,你来我们的小组。”
“勇士,我邀请你做我们的头。”
……
各式各样,什么话都有。丁青辛苦的从人群中穿梭出去,来到任务柜台,他现在被大家的举动搞糊涂了。到底怎么回事?什么神话我创造的?我创造什么了?
丁青向柜台的小姐问说到底怎么回事。
柜台的小姐也没说,只是两眼发光盯着自己说:“勇士先生,请你先帮我签个名。”
我靠!连柜台小姐都来这套,这世界疯了。
突然,一双大手拍着丁青的肩膀。丁青回过头看到是土雄大叔,便高兴地说:“土雄大叔,我们又见面了。对了。你能告诉我怎么回事?公会里怎么连柜台小姐都想要自己的签名,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有名?”
土雄微笑道:“这公会里就怕是除了你自己不知道外,其他人都知道。就连魔法公会那边都知道你的传奇事故。”
“我为什么这么出名?我怎么自己都不知道。”丁青疑惑道。
“你不记得你跟金之帝国金雅的比试了吗?你赢了金雅,而且是以一个初级骑士的身份赢了一个有骑将称号的人。你说你这样不被别人当成神话才怪。”
“可是我只是侥幸赢了金雅,要是我真的和她认真比试的话,我会输得很惨。”丁青有点郁闷,用得着这样吗?自己不过是因为用了‘隔山打牛’的招式,才赢得金雅,如果没有这招,那自己还不被金雅那身无敌金衣给消耗累死。
“对了,公会会长和其他几位长老都要见你。昨天没见到你,所以就没通知你。今天看到你,刚好就告诉你一声。”土雄突然记起道。
“公会会长和长老要见我?真是的不就是侥幸赢了金雅吗?用的着这样,去了肯定没好事不去。”丁青觉得要是去见那些人,肯定会东问西问,还不把自己给烦死。能躲尽量躲。
丁青也不理会这些问题,直接去看任务栏里面的任务。
大概看了那么几条,就看到任务栏里面有人说是要聘请数名骑士帮忙每天搬运米包,当天做完当天发工资,搬一包米的工钱是二十铜币。丁青觉得这个可以接,自己不但能锻炼臂力,还能赚钱,符合自己要求。
丁青继续看着任务栏,不多时便看到一条合适自己的任务:帮忙每天送魔牛奶,每天能六点起来送魔牛奶。送完魔牛奶后,立即给当天工钱并送一瓶魔牛奶给工人喝,当做早餐。送一瓶魔牛奶的工钱是五十个铜钱。自己每天都是很早起来做运动,就当是把送魔牛奶当成是晨跑。
丁青看来看去就这两条最适合自己,还有一些一次性的任务。恩,接了,为了升到骑兵要累积一百件任务。只能接下一些自己任务能做的完的任务,而且多多益善,现在自己可是一身债,不多做点怎么赚钱还钱,养活自己。丁青顺便也接了一件见习骑士任务和两件骑兵任务,两件事都很简单,不会让费自己太多时间。
丁青接了任务后就迅速逃离公会,因为有很多人还追着自己要自己签名和做事。丁青现在都没有时间,哪里还有时间陪他们瞎胡闹。
丁青迅速跑向送魔牛奶的雇主那边,并跟他谈妥明天一早就来送魔牛奶的事。接着丁青跑去搬米包的雇主那边,并跟雇主说现在就能做事,雇主当然乐意,直接叫丁青去米库帮忙搬运米包。每天家家户户都要吃饭,大米的需要量非常多,尤其是一些饭店、酒楼之类的要的更多。丁青只是做搬运,自然有人会送大米去客户那边。
“这人是谁啊?这么厉害,一次可以搬六袋大米。”其他工人都在议论着丁青。
“好了,别看了。做事做事,这是新来的小伙子,跟你们一样来搬大米的。”雇主见到其他人停下了议论,就出声制止,叫大家做事。
“小伙子,不错啊!厉害。一次能搬六袋大米。”雇主见丁青搬完大米回来后称赞道。
“其实,老板,我还可以再加上四袋,我现在就是搬十袋试试。”丁青说完就去搬运大米。
起初,老板觉得不可能,以为丁青是信口开河,吹嘘自己。可是再见到丁青的时候被惊呆了。十袋,真的是十袋!一袋起码二十斤,十袋不就是两百斤。老板就这样傻傻地看着丁青把十袋大米给搬上车。
不仅是雇主,连其他工人都被震惊了。
“这十袋米包还算可以,我就十袋十袋米包的锻炼,要不是门槛、还怕米包会不稳定掉下来,我还真想试试二十袋。算了,只能这样将就着。”
老板又再次被震惊,二十袋米包那不是四百斤,这小伙子到底是什么人啊?天生神力!这次可算是捡到宝了,这样每天就不会这么忙了。
雇主在一旁偷乐着,而丁青在米库里进进出出,当做锻炼。
就这样,一天圣地米袋的需求量,在一个早上就被丁青和其他工人给搬完了。雇主乐得清闲,不用在每天忙碌。雇主在结算工钱的时候,还特意多算给丁青,当做是奖励他的。而丁青在一早上就赚了一金。
丁青拿着这一金,感概着自己一早上这样做才赚得一金,离欠水碧的一百金和木秀的一万金是遥遥无期,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得清。赚钱真的挺不容易,想起以前都是自己说称要研究经费,总是伸手向国家拿,从来就没有自己赚过钱。现在才知道赚钱的不容易啊!以后还要省吃俭用,毕竟还要为以后的材料做准备,可能还会花掉更多。
想着想着,丁青就去吃午餐,不用说肯定是吃面包,便宜实惠又能吃得饱。至于那些大鱼大肉,自己现在也没钱能吃的起那些山珍海味,所以想都不想。现在想的是完成那些一次性的任务,还有那件见习骑士任务和两件骑兵任务就行。
见习任务就是打败一个对等的初级骑士,这个任务貌似不用了,自己都打败了骑将金雅,初级骑士谁还会来跟自己打。这个任务算完成,进入见习骑士。
两件骑兵任务一件是杀死大米稻田里面的贪蝗蛇五只,另一件事活捉一只矫健兔。杀死五只一级小怪贪蝗蛇是很简单,虽然它们贪吃又擅长隐匿,但是有呦呦的帮忙应该不是问题。至于矫健兔就有点麻烦,虽然只有一级但是速度却很惊人,就连魔将也追不上。矫健兔以速度见称,而且肉很鲜美,在加上没有几人能抓住它,所以它在市场的价钱也比较贵。
看来矫健兔可以多抓几只,这样自己不但能吃到鲜美的肉还能去市场换钱。
丁青回去公寓叫上呦呦,并带上自己的行李箱,一同走向大米稻田。
大米稻田的种植范围很大,一望无际。要把贪蝗蛇圈消灭掉是不可能的,贪蝗蛇虽然没有毒性、也没什么攻击性,但是擅长隐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说借助于贪蝗蛇的分泌物还有助于大米的成长,有得有失,只是现在是失占的比例比较多。
丁青就借助呦呦的能量眼,把自己所在的片区的贪蝗蛇用行李箱里面的一把光能冲击枪给完全消灭。
呦呦的能量眼是当初丁青设计把所有事物的物质能量都编入进去的一个超级系统,不管是冷血动物、冰冷的尸体、细小的微生物、还有像是门、床、桌子之类的,呦呦都能识别。呦呦的眼睛就是一个万能的眼睛,只要是知道的都能识别出来。
光能冲击枪是丁青自主研发的一种以光能为能量,聚集在一起,然后从枪口里面压缩喷射出去,当然枪口是经过耐高温的金属加工而成的。被光能冲击枪击中的东西会被压缩后的高温给烧毁,只会留下一片焦黑的痕迹,然别人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这种枪的好处是利用阳光就可以不停的聚集能量,随便开枪;但是缺点也是阳光,到了晚上就不能在使用,相当于一件工艺品。
丁青都只是烧掉贪蝗蛇的头,并且取出他们的晶核。贪蝗蛇蛇群见到丁青杀死了一大片它们的群类,好像自己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就纷纷的离开逃离另外一片区域。躲不起能到还不能逃不起,贪蝗蛇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不是隐匿而是逃跑。
呦呦说这片区域的贪蝗蛇都被吓跑了,丁青才就此作罢。本来还想多捞几颗一级魔兽晶,这样自己就能偿还债务,没想到贪蝗蛇都被吓跑了,自己再去追想来也是无用功。
“怎么这么快就跑了?早知道先杀在去取这样还会多些,真扫兴。”丁青收起枪一边抱怨一边继续挖取贪蝗蛇的魔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