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灵火异宝
一路出了山间小径,与那些留守大日巨炮的部队汇合之后,便立马不做停留,沿官道直奔大日王朝南方的神鹰帮地界。
中途一些心灵手巧的士兵一齐出力,给向云制作了一个竹椅,四个人将他抬在竹椅上,一路上晃晃悠悠的赶路。
舒舒服服的躺在竹椅上的向云仅仅是用了三天时间,便已经将全身上下的伤势给恢复得七七八八,只是脑袋成了光头,眉毛也没长出来。
这让向云心中很不舒服,感觉自身的帅气少了三分,距离天下第一帅哥的名号远了三分。
胃中的那块龙珠中的能量变得更加稀少,向云不敢再多用,忽然想到了那把黑火扇,向云不由自主的自怀中将它拿出来,放在自己的面前仔细观瞧。
明明是一把可以放出恐怖火焰的宝扇,入手却如此冰凉,当真是奇异。
向云用金龙源气注入此黑火扇之中,却半响没有丝毫反应,不由得眉头轻皱,继续把玩起来。
半个时辰过去,向云仰天长叹一声,研究不出来,这完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扇子,自己无法发出像天照大神那般的黑神火!
可是体内的明光铠与大日帝剑依旧在躁动,此物肯定是宝物没跑了,可是又该如何使用呢?
忽然向云又从竹椅上坐起来,一口咬破了自己的食指,让鲜血滴在了这把黑火扇的身上。
顿时奇异的一幕发生了,只见手中的这把黑火扇居然散发出浓郁的光芒与恐怖的热量。
下一刻扇身之上冒出了大量的黑火,然后扇形消散,黑火凝聚为一团,然后黑色消失,火焰之上开始浮现出七彩缤纷的颜色,黑红黄绿青蓝紫皆有,在不断的变幻着。
向云张着大嘴,瞪着双眼看着这一幕,有些不知所措。
搞什么,为什么好好的一把扇子变成了一团七彩的火焰,自己的宝扇呢?
向云感受到身体之中与这团火有着一丝丝联系,想必就是刚才滴那滴血的效果。
他犹豫了一会,便伸手朝着这团七彩火焰慢慢接触过去,下一刻此火竟然化为了金色,一瞬间便钻入了向云的身体之中,更是遍布他的全身上下。
一会在他脑袋上变成了一个金色火焰王冠,一会在他后背处变成了一个红色烈焰披风,又随心一动,在他头顶上化为了一缕缕细小的黑色火焰头发,一直延伸至腰部,双眉之上更是有着这般黑色火焰。
如此一来便让他刚刚失去的三分帅气给补回来十分!
此时的向云心中兴奋极了,经过了这一系列变化,他终于是知晓了此火为何物!
他曾今在《天下杂谈》之中见到过这种火焰,此时经历过此火一系列的变化之后,心中就更加的确定了。
这簇七彩火焰名为“幻”!
名字很简单,但是这来头和威力,惊世骇俗!
幻火乃是这整个天地间天生地养的灵火之一,这灵火温度可焚天裂地,常人触之即死!
而幻火最为强大的功效便是可以千变万化,化为一切世间一切物品,若不催动,就如同天下百物一般模样。
幻火存于世间,有可能只是山峦之中的一堆黄土,一块山石,也有可能是大江、河流中的一株水草,一条小鱼,更有可能是红尘世间之中的一把长剑、折扇。
唯有有缘之人以血唯引,成为它的主人之后,便能够对它如臂使指,万般变化随心所欲,并且一旦催动起来,它便会展现出身为天地灵火的庞大威力,可焚尽一切。
不过这火焰的温度,则是随着使用之人的实力来增长的,主人力量越强,它的可达到的极限温度也就越高。
就像是它在天照大神的手中,一击可毁尽山峰,可焚死有着龙珠护体的向云!
向云只感觉自己幸运至极,这般难以寻觅的天地灵火也被自己找到,当真是被这天照大神给送了一份大礼。
日后对敌起来,以这幻火配上金龙源气,谁人可挡?
大日王朝南部
这些天来姜岳一直在勤学苦练姜飞教给他的太虚神功。
细细探究,越发研究深入,姜岳的心中就越发震撼。
这等深奥的法决,不仅能够强筋健骨,洗精伐髓,更能够让体内存有一点太虚气。
此气强大到一定程度,可搬山填海、开山裂石,更可使人乘云驾雾、去凶避祸,其中玄奥妙法无穷无尽,研究越深,越会震惊于其中的神奇之处。
姜岳只修炼了这么些许时间,就已经获得了超越凡人的力量,一举一动间,可腾空三十米,劈裂尺仗大的山岩。
此等妙法,当真是让凡人得道成仙之法。
这一日,姜岳像往常一般神游太虚,感受太虚之中的万般奥妙,入红尘,登高山,入星辰,游虚空。
一千个人修炼太虚神功,便有一千种太虚妙法,每个人能够在太虚之中感受到的东西都不一样,能领悟多少,全看个人。
而是若是心智不坚,沉入太虚之中,便会相融,化为太虚。
姜飞身穿甲胄步入军帐内,见姜岳身上的衣衫与自己的肉身竟然开始一点点的消散,化为虚无,不由得大惊失色。
姜飞连忙走过去,抬手间一股太虚气渡出,强行堵住了姜岳的运功路线。
顿时姜岳怒喷出一口鲜血,显然被人强行打乱修炼,导致身体内遭受到不小的内伤。
但是也因此身体恢复了原状,肉体与衣裳不再继续消散。
姜飞连忙上前一把将姜岳抱住,有些担忧的说道:“大哥,你不能再继续这样修炼下去了,你已经走火入魔了知道吗?再练下去会把自己都给练没了的!”
姜岳一擦嘴角的鲜血,苦涩的说道:“我无妨,只是想在短时间内变得更强而已。”
姜飞紧皱着眉头说道:“大哥,我们两个已经很强了,你不用这么拼的!”
“还不够,还远远不够,大哥要灭掉黑巫国,更是要灭了那些土匪,这些实力绝对不够!”姜岳摇摇头,然后问道:“什么时候拔营出发?”
姜飞叹气一声,尽管心中很是担心,但是也知道自己的大哥的意愿不是自己能够更改的,便说道:“现在就出发!”
黑巫国这些日子来连破大日王朝城池,占领了临永城、南山城、鸡田城等三个大城池,沿途侵占的小村庄以及乡镇更是不计其数。
如今黑巫国大军皆囤积在鸡田城之中,准备不日继续对着大日王朝境内发兵,攻占下一座城池。
而在这之前,更是派出了数以百计的斥候游击队,出鸡田城北进,对着大日王朝境内的一些乡镇去骚扰屠杀,为了进攻下一座城池望风城做准备。
此时姜飞等人带着三十万大军一路进发,距离鸡田城不过半天路程,准备今日一早便急速行军,攻打鸡田城,正式与黑巫国的军队交锋。
大军进发,姜岳、姜飞二人策马走在最前面,身后则是骑在战马之上的朱琦玉,以及三十万大军。
朱琦玉身为左丞相,虽然现在被向云贬成了士卒,但是姜氏兄弟二人皆不敢怠慢于他。
尤其是姜岳来到这军队之中后,更是将朱琦玉奉为座上宾,让他与自己兄弟二人平起平坐,衣食住行皆毫无差别。
姜岳就算是不为朱琦玉的身份,也为了当初在京城之中,朱琦玉对他赏识有加,并未因为他是败军之将而有所轻怠之情。
姜飞此人心情直爽大方,如今又得知对方与大哥乃是旧相识,那就更加不在意,并且对着朱琦玉还礼让三分,毕竟是读书人嘛,这脑子肯定是比自己聪明。
如今三人之间的关系算是好友也不为过。
只不过朱琦玉这些天来日子可并不算好过,他不过是一个体质柔弱的读书人,哪里受得住行军打仗的劳苦。
更何况姜飞领兵与向云的风格有些相似,总是喜欢急行军,讲究速度,想早日到达南疆。
这可就苦了朱琦玉了,这下马来全靠双脚赶路,短时间还能够跟得上大军的速度,可是时间一长,这书生脚哪里受得住,那是又酸又痛,脚底板上还长了好几个水泡。
这上马骑马吧,那就更加难受了,长时间在战马上颠簸,这大腿内侧更加是受不了,磨蹭得厉害,疼痛难忍。
可用姜飞以及军内的将士们的话来说,要让他将脚底板的水泡给磨破了,一直到长出了一层厚茧子才行,骑马也是一样。
而姜飞更是说他细皮嫩肉的体力不行,天天只要军队一休息了,或者练兵的时候,就抓着朱琦玉一起训练。
训练体能不说,更是连骑砍之术,弓箭大刀都让他练习,当真是强人所难至极。
可怜的他本以为遇到姜岳之后这个情况能够有所好转,结果姜岳居然也和自己的弟弟穿一条裤子,不仅不给他减少负担,还给他增加了一些体能训练。
朱琦玉读了一辈子的书,从小到大都是在书房和私塾之中度过,哪里这般剧烈运动过,一天天那凄惨的叫喊声不绝于耳。
可是他叫得越惨,四周看戏的将士一个个情绪就越兴奋,这使得朱琦玉心中更加难受了。
本来按照他的身体素质,这么练下去身体早就废了,可是这军中的伙食那是相当的好。
姜飞自己吃不惯军中的那些粗粮,所以但凡自己带兵打仗,每日吃食皆会从外面打不少野味带回来。
还不是野鸡、野兔这种小物,这打回来的,要么是狍子、驯鹿、野牛,不然就是豺狼、猛虎、猎豹这等常人见了避之不及的凶猛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