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男子确定林霄没有被咬之后,这才缓缓放下手中的步枪,面色却依然戒备:“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种鬼地方?”
“我是护林员,嗯,不是这个林区的,我师父出去联系外界,半个月没回来,我准备去找他!”林霄如此说着,他没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份,这辈子自己的身份清清白白。
持枪男人一听这话,当即眼前一亮,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林霄看:“这是我儿子,他也是护林员,你认得他吗?”
林霄看都没看那张照片,因为他只认识 老刚一个同行。
“不用给我看,我才来上班不到半年,只认识我师父一个护林员,而且,我们的辖区距离这里还有六十多公里的直线距离,你觉得我会认得谁……”林霄的声音满是苦涩,同时也在打量着眼前的持枪男子。
眼前的男人大概有五十岁上下,但他身形很是精壮,穿着一套软壳冲锋衣,腰间鼓囔囔的应该塞着武器,背上是一把大口径的霰弹猎枪,手里则端着一支古董加兰德步枪。
要不是他两鬓已经花白的头发,很难想像这是一个迈入晚年的家伙,尤其是他的目光,锐利如鹰,一看就不是个好像与的主儿。
“好吧,但愿我儿子还活着!”男人面色略有些沉郁,他从怀里摸索着掏出一只烟盒,打开后却发现已经空了。
“抽我的吧!”林霄递给他一根,自己也点燃了香烟:“你一路步行过来的?外边的世界现在怎么样了?你有没有遇到一个五十多岁的护林员?”
男人之间的关系,往往会因为一个眼神而急速恶化,也往往会因为一根烟而急速拉近,眼前的二人就是如此。
男人深吸了一口后,面色彻底缓和了下来:“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我不建议你离开这片原始森林!”
林霄面色一凛,从男子的话中,他已经大概猜到了外边成了什么样子。
“现在外边彻底乱了套,法律成了一纸空文,军队在尽全力抵御丧尸,可是丧尸的数量太多了!他们已经开始进一步进化,其中有的丧尸可以跳跃十余米高,有的丧尸则在体表凝聚出一层厚厚的角质层,就连狙击步枪都很难击穿!”
男人说到这里,香烟也燃烧到了烟蒂,从林霄手里接过烟盒,自顾自抽出一根点上:“哦对了,我叫王大龙,你可以叫我老王!”
“我姓林,林霄!”林霄也是笑着报出自己的名字,话音刚落却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等等!你姓王?!”
“对,怎么了?”王大龙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面色激动起来。
“那个,有个消息告诉你,但是你先冷静一下自己的情绪,我也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你儿子,更不确定那个人现在是否还活着!”林霄如此说罢,看到王大龙坐直了身子,面色也变得严肃起来,这才继续说道:“我路过的上一片林区,护林员驻地里没有看到人,但是我找到了一个日记本……”
听林霄说完,王大龙自顾自的抽了几根闷烟后,做出了决定:“不管是不是我儿子,我都要去找找看,如果那真是我儿子,按照你说的,上个林区只有变异的动物,他应该死不了!”
林霄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搞不懂他哪来的自信,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人类丧尸简直要比动物丧尸弱太多好不?
“我是一个退役军官,我儿子是特种部队退役的士官!我相信他的丛林生存能力,但是我不相信他对丧尸病毒爆发的认知!如果是一只动物向他发起进攻,我相信他会很好的处理,但是换做人类……”王大龙说到这里就没有继续往下说,林霄也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想也是,作为一个退役战士,在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的前提下,看到一个人类向自己冲过来,肯定不会在第一时间采取击杀措施……
话说到这里,林霄的目光落在了王大龙的裤腿,那里只是挂着泥污,并没有血迹,看来之前兽夹子夹住的并不是他。
而王大龙也看到了林霄的目光所向,扭头看着边上的兽夹子,好奇的开口问道:“你在看什么?那野猪,不像是用夹子夹到的吧?”
“不是,野猪是我的狗抓回来的。”林霄没敢说那是狼,匆匆一语带过也就把话题转到了兽夹子上:“你没来之前,这兽夹子好像夹到人,我听到动静出去才发现的兽夹子,边上还有一只丧尸,但是我没看到被兽夹子夹住的人。”
“你在这里看到了丧尸?!”王大龙愣住了,自从他进入森林范围,一路走来别说人类丧尸了,就连动物丧尸都没遇到过。
“嗯,虽然只有一只,但是据我对这些东西的了解,周围肯定还有,而且不少!”林霄耸了耸肩帮,用脚蹬了蹬紧张兮兮盯着王大龙的老狼:“怂不怂啊你?不就是个生人么,看把你吓得?!”
“这可不怪它!”王大龙见状不由得笑了起来:“你也别骗我了,你这可不是什么狗,你这是只狼!我没看错的话,还是个前任狼王!”
啥玩意儿?都没毛了,还能看出来这是狼?!林霄有些纳闷,不知道王大龙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我当兵的时候驻地在内蒙,那边有很多狼,那个年代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的说法,加上草原野狼总是侵袭附近的居民,所以我带着部队没少杀狼,现在退役了,就算动物园圈养的那种狼,见了我都瑟瑟发抖!”王大龙不无自豪的开口说道,说完之后却是对着老狼来了兴趣。
“不过,你这只狼很奇怪,看它这骨架跟狼牙,应该已经是老狼了,它的神态跟目光告诉我,之前应该是一支狼群的王,狼王拉单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被狼群有了新王,它被打败了!”
“可问题是,被打败的狼王,一般都会死的很凄惨,你身边这头怎么还越发精壮了?”
林霄耸了耸肩膀,摊开手一副我也不清楚的样子开口忽悠道:“这我可不知道,实际上,你不告诉我这些,我还真以为这是一只狗,我遇到他的时候,它就这样了,我还以为是得了皮肤病的野狗呢!”
王大龙意味深长的看了林霄一眼,又看了看虽然畏惧自己,却依然面露凶光的老狼:“行吧,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夜里森林不安全,这木屋咱俩共用一晚如何?”
对此,林霄自然没有意见,毕竟大晚上的也不好把人往外赶不是?再者说了,自己现在的体格,也打不过人家啊!
确定了今晚的住处后,这位王大龙丝毫没有跟林霄客气,当即就拎起半死不活的野猪开始扒皮切块,按照部位分割开来,放在火炉上就开始烘烤,嘴里还嘀咕着自己一天没吃东西了之类的话。
两个人一条狼,愉快的分吃掉半扇野猪肉之后,夜色已经很深了,外边的林子里时不时传出一声声嚎叫,有动物的,也有丧尸的。
林霄看了看漆黑一片的夜色,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还是决定让老狼给自己指引方向,出去寻找那个被兽夹子夹伤的人。
兽夹子上的血迹很多,从这一点来看受伤的人肯定不可能走太远,而且,血腥味往往可以招引来许多丧尸,如果林霄不能在今晚找到那个人,他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成了未知数。
就林霄内心而言,这具身体所携带的记忆,潜移默化之中已经和自己融为了一体,老刚这个名字,时时刻刻在心头萦绕挥之不去,他宁愿冒着风险出去找找看,也不愿意有朝一日,在丧尸大官方部队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喂!你疯了吗?!”王大龙看林霄整理行装准备出门,顿时大惊失色:“相信我,每到晚上,丧尸都会发生一些奇怪的变化,夜色笼罩大地的的一瞬间开始,屋子外边就是人类的禁地了!”
林霄没有跟他解释什么,只是冲着他笑了笑,踢了一脚不太愿意出门的老狼,毅然走出木屋。
“小子,把这个带上!”王大龙加快脚步赶上了林霄,将那把大口径的霰弹枪递给了他:“面对大量丧尸围攻的时候,这把片面杀伤力的武器,能帮你冲出一条血路!”
“另外,我给你留门,如果你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王大龙犹豫再三还是决定留在木屋里,他和林霄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尽管谈的比较投机,可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儿子,就像林霄要寻找老刚一样。
在没有找到老刚之前,王大龙相信林霄一定会和自己一样珍惜生命的!
谢过王大龙后,林霄将霰弹猎枪背在身后,他并不觉得自己用得上这玩意儿,可拿着总归多一份保险不是?
实际上,带着老狼出门的林霄也是一脸蒙蔽,他压根儿就不知道老狼是否听明白了自己的要求,只能盲目的跟着老狼身后往前走,左手提着那把猎枪,右手则是紧紧攥着开山刀,警惕的倾听者周围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