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处理?这可是付千臣的心意啊。”程诺不笑了,付千臣和乔语蒙之间的事情,她是最清楚的那一个,讲真,现在他们住在一起,她是乐见其成。
“我知道。”乔语蒙皱眉,付千臣对她很好,她也很感动,可是她就是没办法理所应当的接受。
“那你为什么……”
“卖掉吧?”乔语蒙打断了程诺的话,要是程诺深究下去,她还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
“啊?”程诺愣了,“都是名牌货啊,你要怎么卖?摆地摊?”
地摊,乔语蒙在澳大利亚逛过,后来回了南城,倒是没怎么见过了。
这几年管的太严,再也没有热闹的夜市了。
“挂到二手市场卖吧。”两百套,真的打算卖的时候又觉得不是一个多大的数目,而且尺码都是固定的,除了挂二手市场以外,没有别的处理办法。
“暴殄天物。”程诺不给面子的吐槽,“要是付千臣知道,他可能会气死。”
“他不可能知道的。”乔语蒙根本不担心这点,除非付千臣扒掉她的外衣,要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她穿的文胸是不是他买的。
程诺沉默了几秒,无奈的叹气,“谁让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那……我帮你一起处理好了。”
然后乔语蒙在等付千臣回来的时间里就多了卖文胸这件事,挂上去以后无人问津,这也是乔语蒙没料到的。
“要不降价处理?”乔语蒙迟疑的问程诺。
“喂,这可是Camray,降价?你脑子进水了。”程诺伸手敲了敲乔语蒙的脑门,“我觉得之所以卖不出去,主要是因为看起来没有那么吸引人。”
“那……”乔语蒙低头看向自己的胸膛。
好吧,波澜壮阔。
“对。”程诺憋笑,“主要就是没照片,你穿上拍几张照片,效果一定好。”
“……”虽然长势不错,可拍下来供人欣赏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乔语蒙不自在的抬手捂住胸膛,“算了。”
“那你还想不想卖了?”程诺故意逗乔语蒙,伸手去戳了一下乔语蒙的胸膛。
乔语蒙不甘示弱,很快两个人就闹成了一团,好半晌以后她们两累的气喘吁吁的靠在一起,程诺这才说:“找个模特吧。”
这个建议对于乔语蒙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她立刻就同意了。
寻找模特很简单,上招牌网站一搜就有了,很快就找到了,拍了照片给了一千块钱的报酬以后,又重新挂上去了。
因为显示的十成新,而且价格的确比市价要便宜不少,第一天就卖出去了二十多件。
有程诺一起帮忙,乔语蒙倒也不觉得无聊,就是接收订单和发货打包,至于医院那边,每天还是会抽空过去一趟,所以即使付千臣不在,乔语蒙还是忙的如火如荼。
到了第四天,手里的存货只有二十多件了。
乔语蒙看着满满当当的一大箱文胸现在只剩下那么几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伸手就按下了售罄的按键。
即使这件礼物有点奇葩,但是这是付千臣的心意,二十多件,她自己也能穿完。
隔天程诺又兴冲冲的跑来帮忙,得到的答案是已经卖完了,她只能兴意阑珊的回去了。
乔语蒙按照惯例去医院看乔予希,陪着她吃了晚饭以后才回了家,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打开别墅门看着里面黑乎乎的一片,她突然就觉得很寂寞。
是的,她寂寞了。
不过也只是单纯的寂寞,不掺杂别的含义,毕竟这个别墅的两层加起来的面积起码有五百平,任谁一个人住在里面都会觉得太空了。
她洗漱完了以后站在卧室的窗口看着远方,虽然别墅不是建在山顶上,但是也能看到南城大半的风景,远处明明灭灭的灯火在夜空下显得格外的璀璨,城市的喧嚣却传不到这里,让这里显得格外的安静。
如果付千臣在,哪怕他只是在隔壁处理工作,她也不会觉得这个屋子空荡荡的。
是啊,付千臣,他们已经五天没联系她了,他走的时候只说会出差一段时间,可具体多久没说。
之前忙着的不觉得,现在想想,却觉得他好像走了很久。
乔语蒙掏出手机打开了通讯录,视线落在了付千臣的名字上面,他的名字早已经刻在了她的脑海里,每一笔都是那么的熟悉,只要想到上一笔怎么写,下一笔就下意识的浮现了出来。
曾经无数个夜晚,她也这样站在窗口看着付千臣的名字,一次次的鼓起勇气想打电话给他,可十次里有九次都放弃了,唯一一次大着胆子打过去,要么就是被挂断,要么就是付千臣不耐烦的质问。
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个小心眼的人,原来这么记仇。
想到这里,乔语蒙没忍住笑了,可这一笑,手指不小心就触到了手机屏幕,很快电话就播了出去。
“……”看着拨号界面,乔语蒙一阵无语,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她突然不想挂断了。
电话响了也没几声就接通了,不是曾经的不耐烦,而是付千臣醇厚又温柔的嗓音:“喂,还没睡?”
这似乎是她第一次晚上给付千臣打电话,也似乎是他第一次这么温柔,可就像是做过无数次,她居然顺理成章的回答:“是啊,刚刚洗完澡,想问问你在干什么。”
“我也刚刚洗完澡。”付千臣穿着浴袍,本来是打算处理一下工作的,可在听到乔语蒙这么说以后,居然鬼使神差的站起来走到了窗口看着远处。
这里不是南城,却一样的繁华,一眼看出去全是高楼林立,城市的霓虹一样的璀璨夺目,可他就是觉得这里很陌生,远不及南城让人觉得那么舒服。
在他觉得一切都刚刚好的时候,突然听到乔语蒙的声音变得十分严厉的说:“付千臣,你的手好了?你居然就洗澡!”
付千臣微微一愣,低头看向自己换过纱布的手,五天的时间的确不足以让伤口愈合,但是已经不惧怕水了。
再说了,他离开南城的这几天,哪天没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