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上古神兽凤凰。
虽然不如白泽那般地位尊崇,却也算得上百鸟之皇。
我遇上主子。
辗转轮回。
经历了不少考验。
我的羽毛光鲜亮丽,五彩缤纷,可谓百鸟之中,没有谁能与我争锋,对了,我素来有收集夜明珠的习惯。
其实。
我一开始喜欢收集的,不是夜明珠,而是蔬果粮食。
而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只有着灰色羽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鸟儿了。
可能我运气好吧。
那一年,九州大陆大旱。
因为我素来的癖好,拯救了那一年百分之八十的鸟类。
那时候。
它们为了报答于我。
就将身上最鲜丽的一根羽毛都摘了下来,送给了我。
我的五彩羽衣。
也正是由此而来。
对此。
我尤为珍惜,也觉得它是我荣耀的象征,自那以后,我还受着百鸟的供奉,一跃成了百鸟之皇。
可我从没想到。
我会遇到她——洛绯烟。
她也是我以后的主人叶凌。
亦是赵书宁。
她或许不知道。
我的复苏,正是因为她。
所以。
在帝尊指派她为我主人的时候,我表面虽不屑,心里对此,却是有些窃喜的。
这个女人。
身为叶凌的时候。
狂傲霸气,一身红衣惊艳绝伦。
可就是那脑子,貌似不怎么灵光。
竟然被身边最亲近的人害得那种下场。
可也就是这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女人,在战台之上,宁愿拼着魂飞魄散,灵力散尽,也要送我逃离那四大家族所启动的猎杀阵。
说实话。
本凤凰活了这么多年,一直觉得人类最是无情,唯独这女人,让我心甘情愿的臣服于她身后,我甚至想过,为了这个女人,哪怕是让我牺牲一切,失去我那最引以为傲的五彩战衣,我也绝不会后退。
这一天。
还真的到来了。
这场大战。
集合了九州大陆之上大部分有名有望,灵力出众的修炼者。
她演了一场好戏。
一场让众人将她当成妖星的“好戏”。
她演的可真好啊。
丝毫不像叶凌那个笨女人。
她成为赵书宁之后,脑子也变得清明了许多。
甚至很多时候,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都猜不透了。
她很聪明。
可是,我不喜欢这样聪明的赵书宁。
她为了帝尊,为了天下,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
这样是很伟大,可是对我来说,除了悲伤哀戚之外,再无其它。
我不能阻止她。
有着两个原因。
一来。
我太了解她了,她虽是女子,可她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没有人能够左右她,别说我不能,就连帝尊,也劝服不了那样执拗的她。
二来。
我是她的契约神兽,她所做的决定,任何人都可以反对,我不可以,哪怕我知道,这对她无益,我也只能站在她的这一边,无条件的支持她。
她需要的。
也是我的支持。
我成全她了。
她成功了。
在她的气息完全消失之后,我身负重伤,对这世界,也再没了半分眷恋,羽化,也是我的选择。
我看着自己的身体化为灰烬。
我的精神力从那灰烬里完全抽离出来。
我凤凰这一生。
是真正的完了。
陪着她。
走完了三生三世。
我不怨,更不恨,我只是庆幸,庆幸这三世里,我都遇到过她。
她身为洛绯烟的时候。
我方才出生。
她将夜明珠留在了我的洞内。
这是缘起。
身为叶凌的时候。
我受着帝尊的召唤,成了她的契约神兽。
这是缘中。
身为赵书宁的时候。
我陪着她浴血奋战,看她几番生死边缘挣扎,看着她崛起,也看着她陨灭。
她死。
我们之间的缘。
也便断了。
我本想,自己能在黄泉路上快点追上她的脚步。
这样的话。
我们还可以一起携手走过最后一段路程。
可黄泉路上空荡荡的。
我寻不到她。
倒是遇到了一个光头和尚。
那个和尚。
身着袈裟,眼神清明,他是地府冥界的地藏王。
他带我入轮回的时候,问我可有什么念想?
我淡淡一笑。
“她已不在,世间于我而言,无半分留恋。”
地藏王道:“如你所愿。”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何意。
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
便是躺在一个女子的手心。
我蒙了。
这副相貌,是主子前前世的模样。
我以为。
我回到了六百年前。
可是。
主子身后。
还跟着两个小粉团。
他们?是主子的孩子。
我的记忆没有被抹去,反而重新成为了一只鸟儿,虽然这鸟儿,并不好看。
不过。
这不重要了。
我看着主人将我送回了树上的鸟窝。
是她。
我能百分百的确定是她。
尽管她没了修为,我也不会认错。
她没有认出我。
大概是她没想到,我竟会变成这模样吧。
也罢。
要是让这女人知道我如今生得这般丑,只怕更会嘲笑我。
所有的一切。
既然能够重新开始。
那么。
无论再要经历何种困难,我也必将涅火重生,再次回到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