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这趟古墓之旅终于是结束了,也算是留下一个好的回忆了,就当是这个夏天的结束语吧!

甄惜本来想用画画的方式记录下来,但是没有素描铅笔,而且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所以不打算画出来了,记在心里就好。

听说悬崖底虽然被挖通了,但是必须想办法再堵住,因为潭水有可能在下雨的时候涨潮积水,要是把那古墓给淹了那陵墓也就塌了,所以每天还有几百号人在底下不停的忙碌,不过找到那么多宝藏也不能放那,他们会一点点移出来再用箱子装起来搬运,就当是给那些人的工钱,反正他们不管怎么拿也拿不完,到最后都是司徒俊逸的,到时候他可比司徒俊凡都富有。

不想这些了,甄惜放下笔,桌上的纸都画的每层墓室宫殿的图纸,但是不管怎么画她都不满意,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一点灵感也没有,加上这种笔根本就画不出她想要的感觉来。

透过打开的窗户,甄惜看着外面的风景,自语道:“现在学校放暑假了吧!这次还真是古墓惊魂呢,算是暑假的最后冒险吧!新的学期,不知道那些同学怎么样呢,应该要上高中了吧!如果我还在学校里,不知道现在什么样了,会不会我也考上高中了,会不会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了?”想到这里,甄惜摇头,把他们的身影甩出自己的脑子,“我不能想他们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忘掉自己来自哪里,我就是柳飘零,我父亲是武林盟主,母亲是花神宫的传人,我是花神,我已经退出江湖,只想和大家过平凡的日子,就是这样,我要珍惜现在的一切,所以我给自己改名为甄惜。”

今天的天气不是太好,朦朦胧胧,下起雨来,也算是赶走了夏天的炎热,应该很快就要到秋天了。

下雨了,在悬崖底下的那些人会很冷吧!不过一想到堆成山的金银珠宝,他们就算是冻死也心甘吧!这不,今天一大早起来,司徒俊逸就从里面挑出一箱子最好的送到她这里来了。

关上窗户,甄惜来到箱子旁边,打开。

“呀!专门挑选我喜欢的样式送来呢,真是越来越了解我了,在这里,就算有这么多钱也花不出去嘛,就当消遣吧!”

山上的小木屋炊烟袅袅,近看木屋精巧别致,木屋旁的树青绿的树叶,周围开着无名的野花……

好像书中的森林小屋,那样美,住在这里,不再与世为争,与人为争,归于平静,随缘自在,其实也是一种享受。

这是欧阳笛住的地方,她不喜欢在宫殿里,喜欢清静,这点倒是跟甄惜很像,因为她也说过,与其过着那种被人羞辱的日子,她真想一个人搬到山上,只要有个可爱的小房子,没有电也无所谓,一个人照顾自己也比那时候强,只是那时候的她,太弱小。

杨明宇走到甄惜魂牵梦绕的小木屋前,但是却不敢进去,见到欧阳笛,会不会很尴尬?这些天她都一个人住在这里,也不和任何人联系。

他也曾经想过,有这样的一个小木屋,落在森林里,俯卧于幽静的湖边,房子不用太大,也无需装饰的繁华,只要质朴简洁,屋里只要放一张床,两把椅,一张桌……厌倦了繁杂的沉重,只想多些简单的静美,最好可以和心爱的人一起,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木门打开,打破了他的沉思。

欧阳笛换了一身素雅青衣,材质略显粗糙,但也干净整洁,看着也舒服,她的一头青丝只用一支简单的碧玉簪挽起,留了些许发丝在颈边,给人一种自然淡雅之美。

漂亮的人,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就连是粗布麻衫,都能穿出风采来。

“杨公子,外面还在下着雨呢,进来吧!我刚做好了饭,一起来吃吧!”

“啊!”杨明宇赶紧收回目光,有点不好意思。

木屋不大,进去后只有一个小客厅几张桌子几个椅子,正中央挂着几幅画,旁边就是一个小卧室另一边是厨房,木屋依山而建,不远处就是温泉,房子错落有致……对于在大宫殿长大的他来说,对青山绿水是不太向往的,但是现在,想象着当清晨的曙光刚刚照亮整个山谷,听着小鸟的鸣叫,在半梦半醒中呼吸着晨曦的清甜空气,那会是什么样呢?

他一直都喜欢看书,从来不出去郊游,偶尔还有同学说去山上野营空气真好之类的,他是丝毫没有兴趣的,因为他觉得那很无聊,不如在家看书学习,偶尔和甄惜上山玩玩其实他心里是不喜欢的,没办法,看她那么可怜他只好陪着,因为山上的河水都被旁边的工厂污染了,到处杂草丛生,里面都是虫子也不知道有没有蛇,也就偷摘人家玉米土豆的时候烤着吃感觉还好,因为他很少锻炼,每次跑上山腿都疼。

不过现在,他不这么想了,这里空气真是不错,风景也美,他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

在门口,摆着几盆花,叫不出来的花,发出淡淡的清香,在欧阳笛的照顾下充满了生命的活力,他还在想象这欧阳笛每天照顾这些花草的场景,在花儿之中,她肯定很美很美。

“杨公子,只是一些粗茶淡饭,希望不要嫌弃。”欧阳笛的声音,再次把他的思绪叫了回来。桌子上是一碗普通的炒饭,只是加了点青菜,没有肉。“听说杨公子不太喜欢花样别致的饭菜,米饭面条水饺普普通通就好,所以我也没刻意做得太漂亮,你先吃,我去给你做点汤,都是萝卜青菜,希望你喜欢。”

杨明宇还没说话,她已经进了厨房,雨还在的飘着,如丝一般。

真希望这雨大一点,不要停,他想在这里多留一会。

这时,欧阳笛已经端来了一碗汤,都是素菜,倒也符合这小木屋的情调。

“怎么还不吃?是不合胃口吗?”看他未动,欧阳笛轻声问道。

“没有,我就是想和你一起吃,总不能我吃着你看吧!快坐下吧!你一个人很辛苦吧!如果有什么需要,一定要下山来找我啊!”杨明宇浓情蜜意的,谁也都能听得出来。

“我不辛苦,比起在欧阳家,我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每天都能和花草为舞,动物为伴,这样很好。”欧阳笛坐了下来,盛了一碗汤推到杨明宇面前。

这种感觉真好,古墓的事情,她不会生气了吧!虽然那时候是在救她,但她中毒也是因为他,本来想道歉的,好不容易今天抽出时间来还下雨,不过这气氛这么美好,还是不要提了吧!

感情是要慢慢培养的,她应该对自己也不会太讨厌吧!虽然那时他中毒神智不清想不起来当时她救他的情景,但听说她当时很着急,不顾一切的喂他吃下九心火莲自己却中毒了,所以她对他也多少有点喜欢吧!

水上宫殿岸上,是一小栋的一小栋的瓦房,真是意外之喜,听说之前这里也算一个繁华的小镇,通往山路上,也会有几座农家小院,前后还有小菜园子,有的人养点家畜,安享一份自然和悠然的生活。

这里曾经是一座世外桃源,大家都过着幸福的日子,如果不是为了给那个墓主人陪葬,他们应该延续下来儿孙满堂了,自从宫殿的主人死了之后,这里便成了一个死城,秘密入口也再也没人知道,这里就荒废了。

但是现在,司徒俊逸重新找到了入口,还加强了好几层防御,在他的带领下,这里肯定很快也会变成一个快乐的王国,甄惜决定了,她也要将这里变成一个乐园,没有战争没有鲜血,只有安定和平。

秋天,叶子一片片带着一丝丝的遗憾,轻舞飞扬着,翩然落下。

不少妇女在地里忙碌着,既然要重建,就要重新种植养殖,不然再多钱也没用,司徒俊逸幻想着明年这个时候,这里就是一片金灿灿的稻穗,不远处是一片果园,另一边是一片绿油油菜地间,在一场紧张的收割之后,在这片田野里到处都是金黄色的,黄澄澄的稻谷,远远望去,就像铺上了一条金色的地毯,那也是道风景。

天气有些凉了,秋天是一个让人思念的季节,满山的落叶积了厚厚一层,大部分花已经落了,只剩下飘落的是寂寞,有些伤感,犹如幸福一点一滴的流逝……

甄惜站在山脚下,想起了和最好的朋友珍珍一起跑到山上的那段日子,她们去摘野果和山枣,虽然很酸,但是她们都很快乐。

转过头,对着坐在肩上的娃娃说:“珍珍,我们去山上采野果吧!回来看看能做什么点心,我好像好久没有和你去采野果了,这里可是纯天然毫无污染的空气哦,我现在有好朋友一起去呢,你可以见证一下我的快乐,我说过要把你的那份也活出来的,我们走吧!”

“小姐,等等我呀!兰兰追不上了。”提着一篮子野果的兰兰在后面一直跑,都快累死了,不过看甄惜那么快乐,兰兰也觉得值了,只要她不去盗墓不去冒险,多累她也陪着。

“哎呀你好慢啊!我在那边等你哦,那边好像有蘑菇呢,好像越漂亮越有毒,我去看看,你慢慢走。”

“小姐,别跑那么快。”

但是甄惜,已经跑远了。

住在半山腰的欧阳笛和杨明宇远远的虽然看不到人影,但是声音却能听得见,看样子她恢复元气了了,真的想明白了,对杨明宇来说,真是太好了。

欧阳笛房屋前搭建了一个架子,打算听杨明宇的建议种上葡萄,下面种蔬菜,虽然她对这些一窍不通,但杨明宇说自己懂得一些要来帮忙,他们打算亲自来做,为了做好,杨明宇可是看了不少书问了好多人做足了准备。

提桶水也要去山下的河里还真是不方便,他打算找司徒俊逸帮忙挖口井,这样就方便多了,想不到做穷人的日子还真是辛苦,不是一天两天就能适应的,不过看到欧阳笛的笑容,他就觉得这点辛苦不算什么,慢慢来就好了,反正现在身体也强壮,来回上下山也没什么,就当锻炼身体了。

“杨公子,你回来了,来回跑肯定累了吧!进来喝杯茶吧!”

见他提着水回来,欧阳笛走出来,连身边的欢欢似乎都在欢迎他的到来,在他脚边跑来跑去。

天气虽然凉了,但是他却累得满头大汗,这还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呢。

“呵呵,你还是不要叫我杨公子了,大家都这么熟了,叫我明宇吧!”杨明宇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也不要叫我欧阳小姐了,叫我笛儿吧!”欧阳笛脸上也出现了娇羞之意,微微垂下头。

这么亲切的称呼,听得他心里美美的。

如果能每天都能在这处环境优雅的地方生活,和她一起看夕阳西下,倾听飒飒秋风,守着这片瓜果飘香,晚上一起看明月高悬,那该多美啊!幸福,应该就是这样吧!传说中的男耕女织,两人恩恩爱爱相伴到老。

甄惜躺在树下,抬头看着那火红的枫叶飘落,树叶已经变成了深红色,秋风一吹,一片片落叶就像一只只蝴蝶,在天空中快乐的飞舞。闻着秋天的气息,嘴里还衔着一片落叶,看似很自在。

“小姐,你在这里呀!让兰兰好找。”

“怎么才来呀!你看我都摘了这么多了,快装进篮子里,晚上我煮汤给你们喝,我可是好久没下厨了。”甄惜吐掉了嘴里的落叶,对兰兰道。

兰兰随着她的手指的地方,看到了甄惜不远处还真有一堆蘑菇,看上去应该是没有毒的,不过也太多了,她的篮子都要装不下了。

“小姐,天色不早了,快点回去吧!你看这么多,兰兰都拿不了了。”

“拿不了啊!”甄惜看了下,好像还真的拿不了了。“拿不了可以想办法嘛,用裙子兜着吧!反正现在离那个欧阳小姐住的地方不远,我把这些送给她,剩下的,我们带回去就好了。”

用裙子兜着?听着都觉得怪,对于甄惜这种有身份头脸的人物来说,这恐怕不太合适。“小姐,这样不好吧!哪能让你这样啊!”

但是甄惜已经开始做了,捡起地上的蘑菇说:“没什么,小时候我和珍珍暑假的时候还偷过人家的苹果和梨子呢,没有地方装都这样的,现在想想,还真觉得好笑,到底是小孩。”

又是那个叫珍珍的,兰兰都有些吃醋了,能让她这么惦记的话,兰兰都想要死了。

“小姐,那个珍珍小姐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一定很漂亮吧!”

“珍珍呀!她呢,学习一般属于中下游的那种,但是人很漂亮,大眼睛双眼皮,圆圆的脸,皮肤很白,小时候喜欢留短发扎两个小揪揪,感觉好可爱呢,她比我高一点胖一点,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体育,我们身体很棒的,可都是当初的短跑冠军并列第一,她虽然学习没我好,但是却很开朗活泼,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唱歌也好听,只是因为成绩不好总被学习好的人欺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反正缘分这种事嘛谁也说不准。”

“真好啊!好羡慕那个珍珍小姐。”虽然听不明白,但她还是听得出来她们感情很好,那个珍珍小姐可爱漂亮身体好,开朗活泼性格好,唱歌还好听,跟身为丫鬟的她肯定不一样。

“她们家也没那么有钱了,不过也算是中等吧!父母是果农家里好多果园,兄弟姐妹也多,她其实童年也不那么好的,她有个姐姐也经常欺负她,这点和我一样,还有呢。”突然间,甄惜觉得不对劲,兰兰脸色好像差点,有点心不在焉的,顿时她明白了。“怎么了?你不会是因为我总是想着她你心里不舒服吧!干嘛呢,她虽然不在了,但是活着的人也要生活嘛,她虽然只能活在我的回忆中,但是你对我也很重要啊!人不能为了死去的人而活的嘛,你在我心里也有重要的位置,你和她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现在自然在乎你多一些啊!”

“小姐。”兰兰很感动,都要哭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好了。”甄惜牵起兰兰的手,笑着道:“我们回去了,天都要黑了呢,我亲自下厨做水果沙拉给你吃,走吧!”

兰兰连连点头,开心地都说不出话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