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寒吃过饭后,越看孙佳城的拖鞋越是搞笑。
他确实有几双鞋子,而且他的脚也是42码的,但是,凌寒的鞋子都是一连穿了几年的款式,孙佳城是有洁癖的就算白给他,他也不会穿的。
凌寒来到孙佳城面前,笑着说道:“佳城,你最近一直照顾我,我这心里很是感动,你的鞋子丢了,不然我给你去买鞋吧。”
孙佳城眨巴着双眼看向凌寒,又低头看了看他的拖鞋。
他是个极爱面子之人,早上为了不让同学们看到他这双奇丑无比的拖鞋,他天不亮就出去买早点了。
一想到中午还要出去吃饭,他着实犯了难。
他宁愿饿死也不要穿着拖鞋出去,这样会被同学笑死。
“买鞋,我能不去吗?”
孙佳城冥思了片刻,最后终于开口。
凌寒看到他,满脸的狐疑:“大哥,你不去?你不去怎么行?这是给你买鞋子,你本人不去不行的。”
“本人不去当然可以,我穿42尺码的,你按尺码给我买便是,对了,我今天穿的是黑白的衣服,你最好不要给我买彩色的,这样看上去太乱。”
没等凌寒开口,孙佳城又嘱咐道:“我只穿篮球鞋,最好给我买品牌的,太次的我是不会穿的。”
他一字一成的一直嘱咐着。
凌寒一直眨巴着双眼点头:“好好好,我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一双鞋子吗?至于吗?你看我,我穿鞋子最不讲究了,只要舒服顺眼就可以。”
凌寒说的没错,他对鞋子真的没有太多追求。
所以说,大家都叫他穷屌丝,因为他的外表实在有些土。
孙佳城宁愿饿死在宿舍,他也不会跟着一同前去。
凌寒只好独自出门。
凌寒知道孙佳城从小到大只穿名品,毕竟他是个超级富二代。
既然是给孙佳城买鞋,一定要去最好的地方。
他来到全球商场,这里的鞋子全部是名品,而且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名品。
此地是个烧钱这地,所有的商品全是奢侈品。
而且还有来自全球的限量款,穷人来了以后会被价格吓到疯狂。
凌寒还是平日里的那副屌丝穿着,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色T恤,外加一条已经有些褪色的牛仔裤,脚下蹬了一双黑色帆布鞋。
凌寒最喜欢穿的就是帆布鞋,这鞋子穿上舒服,价格便宜,最主要的是耐穿,一年四季都能穿,这才是真正的四季鞋。
商场的一楼是名表和珠宝。
二楼则是鞋子和一些名品表。
凌寒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没想此处如此之大。
东西琳琅满目,全是名品,还有一些凌寒从没听说过的国外大品牌,光是看价格就能知道,此物并非凡品。
凌寒直接来到二楼,还别说,这里有几家店专门卖球鞋。
而且还是孙佳城最常穿的品牌。
凌寒进去后,看到一双黑白色的鞋子,还是孙佳城喜欢的款式。
凌寒刚想拿起鞋子,想问一下这款有没有42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