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篮板手这个桂冠终究是属于罗德曼的。
关于他的文章:曾经的公牛王朝,乔丹是帝王,皮蓬是宰相,杰克逊是太师,唯有罗德曼是浪迹江湖的狂侠,不争功,不求利,不受管制,逍遥自在,放浪形骸。1998年总决赛,他曾第一场输球后在赌城通宵豪赌,第二天防的马龙找不到北1996年总决赛第二场拿下20个篮板(11个前场板平NBA总决赛记录)在防守端让坎普束手无策,夺冠的的第6场拿下19个篮板(11个前场板)9分5次助攻,并再次让坎普“消失”。比起场均27分的帮主,他似乎更像MVP。他从没入选过全明星阵容,但他绝对是最有资格的一个,他是乔丹时代最坚固防守专家,那个时代最强的大前锋也很难越过他的屏障。没有罗德曼,仅靠单薄的郎利,公牛的内线毫无疑问会被坎普马龙和大妈大猩猩等人一次次打爆,正是因为他,35岁的乔丹完全可以放心的进攻而不必疲于防守,他领悟复杂三角进攻战术之快让乔丹叹服,他是王朝防守的基石,他不屑入经理教练们的法眼,但却受到球迷的喜爱。他是史上最另类的天才,也是那个时代最强大篮板和防守的高手,他以仅仅6尺6(相当于201公分,一说6尺9(210公分),经考证有误)的身高在长人如林的90年代(四大中锋时代,还有巴克利威廉姆斯等顶尖篮板高手还有坎普这种直拔120公分以上的暴跳)鹤立鸡群。在他的连续七次板王的成绩,张伯伦都没有做到,尽管张大帅的单赛季场均28个篮板和单场55个篮板的非人记录在寸板寸金的21世纪已经不可能被打破,但是个人认为罗德曼板王的含金量和技术含量更高。张伯伦7尺6的身高在那个时代相当于姚明之于当代,想象当代一个接近2米3的巨人速度跟前锋一样快,控球传球如后卫般准确(他得过助攻王,并有过得分篮板助攻三20的超级大三双)身体如奥胖一般凶猛却有着单赛季79场打满全场的惊人能量(看看姚明打半场就大喘气和奥胖常规赛都不能打,你就知道这个记录多牛逼),谁能抵挡这样一个怪兽呢?毫不夸张的说,即使以当代的水平衡量,张大帅(职业生涯场均篮板22.9个)也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中锋。即便如此,他还是数次把篮板王让给指环王拉塞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22,5个)。张大帅靠野蛮的身体素质创造个人记录,但却只有区区2枚戒指,而大虫则有6枚。大虫210磅的体重和乔帮主相差无几,跟马龙等肌肉男相比可谓瘦弱,所以其之所以能屡屡在篮板上占有压倒性的优势,靠的绝对是极高智商和技术。恐怕当今NBA再也没有哪个球员整晚看着录像,只为了去研究别人投篮不中后偏离的方向和落点。大虫曾得意洋洋的说:抢篮板不是比谁跳的高,而是比谁跳的快!他的确有一双长腿且弹速惊人,但是这种人在当今NBA实在不稀罕,现在球员啥都缺就不缺身体素质,可是也没见谁取得大虫般的成就。罗德曼绝对是桀骜的天才,以致于日本鬼子画了以他和帮主为原型的漫画风靡一时,以他为原型的那男主角,叫樱木花道。他对篮球的领悟和理解在那个时代,除了乔丹无人可比,也只有拥有了罗德曼-乔丹-皮蓬铁三角的公牛,才是史上最强的球队。即便是把他置于张伯伦(职业生涯篮板总数23924历史第一),拉塞尔(21620历史第二),内特·塞蒙德(前公牛中锋,1974年10月18日得22分,抢14个篮板,13次救助,12次盖帽,完成历史上第一个“四双”),和摩西马龙(NBA前场篮板总数6731历史第一,大虫4329历史第二)等史上顶尖篮板达人之中,大虫的成绩也绝对是让人刮目。也许他不是史上最伟大的篮板高手,但绝对是最伟大的之一,也许他的篮板总数和平均数远不及前几位牛人(职业生涯场均13.1个,总数11954个排名历史第19,考虑到前几位所处时代比赛强度远远不如90年代,那时抢一个篮板要比六七十年代费劲的多,所以技术统计并不能说明绝对能力,按照这个说法,NBA90年代的水平高于其它时期(包括现在),那大虫在对抗最激烈的90年代篮板称王,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其篮板能力史上最强呢?),但是他绝对是史上最令人难忘的篮板手,可以说他是20世纪90年代最坏的球员之一,也可以说他是20世纪90年代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他总是花样百出惹人眼球,永远充满争议,却从不在乎,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不论那些专家们如何批评他,也不论他在球场内外留下过多少劣迹,他——丹尼斯罗德曼,将以张扬的个性和完美的篮板技术永远被一代球迷铭记,他的名字也定会和他的篮板记录一起被NBA历史铭记。不要对我说本华莱士的或加内特们的篮板有多牛,我会笑掉大牙,在这个如此防守的时代,平均1213个篮板就能称王?提到篮板球,我只会想到一个名字一个夸张的老外一个靠篮板就可以改变比赛的球员——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乘坐的飞机终于抵达了天河机场。记者发现,在机场等待的球迷寥寥无几,倒是来自各地的媒体记者成为“粉丝”主力。
不仅武汉的本地媒体云集,而且还有几家长沙的媒体也赶到了机场。打听才知道,长沙是罗德曼一行紧接在武汉之后的第二站,这些长沙媒体为了比当地其他媒体抢先一步获得独家新闻,不辞辛劳先过来打“头阵”。
12时07分普通通道大虫“出洞”
罗德曼与NBA其他球员终于露面了。令大家意外的是,他们居然没有走贵宾通道,而是从普通乘客的通道中出来。机场保安尽职尽责,尽管众媒体记者使出“钻天打洞”的功夫,还是只能与罗德曼等球星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
12时30分大虫等着小球迷拿笔,然后签名
一位胖胖的小男孩一直呆在旁边,执著等待与大虫合影。而另一个小球迷抓住机会,冲到罗德曼身边,递上了签名本。可是这小球迷一着急,居然忘记拿笔了,连忙又回头去找。这时保安已经过来,引导罗德曼出机场,但大虫却没有走开,等小球迷找到签字笔,大虫给他签了名之后才离开。让这位小球迷感动不已。
12时40分八辆专车自机场绝尘而去
走出机场大厅,罗德曼寥寥回答了几句记者们抛来的不知所云的提问,便一头钻进了三号专车,动作相当迅速,而他的经纪人则老练地在一旁为其挡驾。很快“巨星王朝”的其他成员也都坐上专车,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机场,驶向酒店。
13时30分武汉弘毅酒店大虫进食时间
到酒店安置下来后,罗德曼首先来到一楼的西餐厅就餐。可能是旅途劳累影响了胃口,罗德曼吃得很少,倒是一直在和身边的经纪人聊天。几名记者也进入了餐厅,想拍大虫吃饭的照片。可是四名黑衣保镖,分站在大虫的身边,基本上挡住了所有的合适拍摄角度,显得颇为专业。
15时整罗德曼收到一只布老虎
下午的记者见面会,罗德曼迟到了一会儿,可是他率真的态度,仍然使得见面会笑声不断。
来自长沙的一位女记者告诉罗德曼,他的外号“大虫”(Worm)在中国还有另一个意思“老虎”(Tiger),而老虎的凶悍、力量,和罗德曼的风格也颇为相似。这位女记者还把她亲手制作的一只小布老虎送给了罗德曼。罗德曼接过布老虎,也开起玩笑:“在我们的俚语里,Tiger也有另外一个意思,是‘抢走你的老婆和女朋友的人''。
前NBA球星“大虫”丹尼斯 罗德曼出了本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竟然是一本儿童读物。这本书的名字叫《丹尼斯,狂野的公牛》。记者昨天在亚马逊网站看到,这本书已经面市,出现在图书区域,每本售价16美元。
这本书的封面带有浓浓的罗德曼色彩,一只卡通形象的公牛,留着一簇鲜红色的头发,两个大大的鼻孔上面挂着两个金光闪闪的环,身体上的一道纹身特别显眼。封面上的两头小牛,则被罗德曼看做是他的两个孩子。“孩子们看到这张封面之后,一定会立马联想到我。”罗德曼在介绍该书时说。这本书的介绍中还写道,“NBA名人堂成员为孩子们写了一本书,也是一本献给自己孩子的书。”
据介绍,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头名叫丹尼斯的公牛,从小被迫离开了家人,不得不在野外与其他公牛一起生存。虽然它看上去就是一个异类,但最终还是被其他公牛所接受,并且成为了它们很要好的朋友。故事的结局是丹尼斯带着它的新朋友们一起去寻找家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之所以会出版这本书,罗德曼表示:“我希望今天的孩子们能够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你在生活中做了什么事情,无论你是富裕还是贫穷,记得要和别人不一样。只要你做真实的自己,就一定能够被别人接受。”
2010年退役的罗德曼2011年进入NBA篮球名人堂,他不仅是“NBA历史上毫无争议的最佳大前锋、篮板王”,也是球迷们眼中外形和举止最标新立异的NBA球星。此次并非罗德曼首次出书,退役后,他曾经出版自传《我行我素》,回顾自己在NBA的故事,并讲述了自己与美国著名歌星麦当娜的情史,该书因此而大卖。
去年3月,50岁的罗德曼因拖欠80万美元的子女抚养费和51万美元的配偶赡养费被前妻米歇尔告上法庭。罗德曼的律师威利斯称,“大虫”目前已经破产,且重病缠身,无法正常工作。此后,罗德曼曾到保加利亚、中国等地走穴赚钱,因此,也有人认为罗德曼此次出版儿童读物不过是寻找到了一个新的赚钱途径
他这种人当然有自传: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里,我坐在我的小货车驾驶座上,膝上放着一把步枪,想着要如何结束我的生命。那是在阿本山球场(AuburnHills)的停车场里,当我还是底特律活塞队球员时,在这同一地点曾亲身经历过多次伟大的时刻。我坐在车里,望着无尽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荡的建筑物,发现自己准备也断此生——如果这亲友做表示我能够摆脱过去的我。
我已拥有两枚总冠军戒指,并且即将连续两年取得篮板王的头衔。我曾经两度入选全明星队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我在底特律这个满是蓝领阶级的工业城市里知名度不差。我是站在前线为部队挡子弹、给别人开道夺取荣耀的人物。我乐于扮演这个角色,别人也喜欢我扮演这个角色。
我拥有每一个人都想要拥有的物质生活:一栋大房子、一辆法拉利、知名度。我是成功的典范、是真实生活里专门为电视制作的特别节目。我的童年生活艰困、受教育不顺、曾经触法,还有一段时间里无家可归。我是一个出身于达拉斯橡木崖(OakCliff)国宅(按:所谓国宅,是贫民窟的婉转说法)的黑人小孩,大学时期藉由奥克拉荷马一户白人农家之助,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面。我的故事简直就像情节。
表面上看起来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内心里其实除了空虚的灵魂与膝头的一把步枪外,我一无所有。
当晚稍早的时候,我曾写了个纸条给一个朋友——夏尔登·史帝尔(SheldonSteele),向他述说我当时的心情。我是先开车到他家,丢下纸条,然后才到球场的。
我记不清楚纸条上面写些什么了,只知道我想要让他了解,我已无法确定是否要维持目前的生活步调。那是个私人短笺,不算是遗书。后来,大家却说这玩意儿是遗书,其实我坐下执笔的时候并不是那么想的。
那晚之后我变得灵台清明,以后也将永远如此。
在没有赛事的时候开车到球场去,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除了一望无际的大停车场之外,四周什么都没有。我有时会在清晨或者是深夜到这里来练球。其它的时间则到活塞队的重量训练室练习。
我从来不按照别人的作息表过日子。我想做什么的时候,不管几点照做不误。除了必要的约会,我不在乎时间。我也不戴手表,也不担心几点,更不喜欢浪费时间在睡觉上面。我分得出昼夜,这就够了。我离开夏尔登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概是凌晨两、三点吧,我决定开车到球场做点练习,我打算籍着由做重量练习以及听“珍珠果酱”的音乐,抛开体内的焦虑与痛苦。
这件事发生在我加入活塞队的第七年快结束之际,也是我待在队上的最后一个球季,球队当时已开始走下坡了。那个球季我们只打到联盟分区第六名,胜四十场负四十二场,甚至没打进季后赛。三年之前我们还是总冠军呢,想想真悲哀啊。我们这支伟大的球队正一点一滴地肢解着,我感觉我的生命也跟着被分解了。
我到球场的时候四下无人,我非常努力地练习,听着“珍珠果酱”的音乐,用力地举重。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举重器材与音乐。这地方像个坟墓一样。我想把心里所有的痛苦与哀愁都发泄到举重上面去。
当我听着“珍珠果酱”时,音乐舒缓了我心里所有的烦忧。教我很难解释,他们的音乐是那么的真实,让我想起生命里的所有事情。在那一刻,我无需太多的灵感,就足以心思澎湃了。
我所想的,是他妈的我这一辈子的衰,遇上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也不知道我还能再承受多少。我大概做了两个小时的练习,然后我打开健身房的门,累得半死,走回车上。
走出去的时候,我想着:干!枪就在车上。就那么简单。我一直在想:我不应该拥有这一切,不应该在这里,不应该当个NBA球员;我没有权利存在这个美妙的世界上。我只是一名出身国宅的小子,瘦巴巴的看起来挺滑稽又不起眼。我是那个因为在打弹珠台的时候总是扭来扭去,所以被人家叫做“小虫”的家伙。我,过着这种日子,有女人、有钱、到处引人注意,不像是真的。
枪在车上,就在座椅底下。我把音响开到“珍珠果酱”的带子上,手伸到椅子底下找到枪,想着我是否会了断一切。我知道那时候我是做得出来的;我会拿那把步枪把自己的脑袋给轰掉。痛苦实在有够多啊。表面看起来很风光的日子,其实骨子里正腐蚀着,只因为我无法再扮演别人要我扮演的角色了。
这个社会对一名运动员的行为要求,我没办法做到。我无法成为一名好士兵、好队友,离开球场以后也没办法做个好人。我试过,但失败了。为了孩子,我尝试过婚姻,但是搞得我灰头土脸的。我想对球队与队友忠贞,可是组织反而开始把球队拆散,这对我造成了爆裂性的打击。我尝试做别人所谓对的事,但我得到的回报除了痛苦与伤害之外没有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