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上)

随着时代的进步,篮球文化逐渐深入人心,它就像一阵猛烈的龙卷风一样迅速的席卷了整个地球,无论到了哪里,篮球都会风靡每个学生的中学时代乃至他的一生。

云海市,这里并没有诞生过什么大名鼎鼎地历史名人,也没有遗留下什么具有纪念意义地名胜古迹。但是即便如此,云海市还是传承下来了一项别具一格的篮球赛事——“同城四区高中生篮球联赛”。

云海市的政府为了便于管理这座城市,便借助云海市独特的地理特点,把这座城市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划分成了四个区域,他们分别是:东城,南街,西区和北郊。皓翔中学是位于云海市东城区的一所高中,这里与其他高中一样,紧抓学习不放松。篮球场对于这里的学生来说,如果不是篮球队的队员,一般很少会有人能挤出时间出现在篮球场上的。

此时,正值暑夏,滚滚的烈日灼烧着整个大地,清野三中的篮球场到处都弥漫着刺鼻的塑胶味,普通学生都极奇厌恶这种味道,平日无事,大家都会尽可能地避开走篮球场周边的这些小路。

可是,即便如此,偏偏还是有那么一帮酷爱篮球的学生,一有时间就会驰骋在篮球场上,展现自己谁与争锋的霸气。

清野三中上午和下午都各有四节课,期间,每两节课之间都会有40分钟的休息时间,其余的课间休息照常只有10分钟。

凌潇,清野三中08届学生,现读高二,但是在这所学校的两年时间里,他却从未在篮球场上露过脸儿。

平日里,凌潇永远都是坐在教室里一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学习。唯一抛头露面儿的时候,就是在学校一年一度的年终颁奖那一天,他会以高举全校第二名奖状的形象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凌潇是最传统的乖孩子了。

今天凌潇在下午第二节课结束以后闲来无事,就起身到学园超市买了一罐儿可口可乐,一来消磨一下时光,二来可以压压心底的热气。

“啪!”

凌潇拉开易拉罐,一口下肚,冰爽刺激的感觉瞬间让凌潇神魂颠倒,竟然突发奇想地想去篮球场边转转。

凌潇把饮料对在嘴边,走一段路,他便会轻轻地吞下一口可乐,然后一脸享受地感受着体内与周围高温相抵的凉爽。不知不觉,他以走进了篮球场,抬眼便在篮球场边捕捉到了本班同学闫欢和其他几个同学的身影。

闫欢这家伙平时就爱打篮球,你可能会在他的课桌上找不到课本,但你绝对不可能在他的位置上找不到与篮球有关的杂志或者报纸。可惜,在高一竞选校队的时候,他却碍于身高太矮的问题,被无情地淘汰了。

此时,篮球场上除了凌潇本班的那几个同学以外,还有几个身高明显高于闫欢的学生也在那里。

凌潇距离闫欢他们所在的篮球场还有一段距离,但是却能清楚地看到闫欢他们几个脸上无奈、沮丧和为难的表情,而且甚至隐隐约约还听到了那几个高个子学生带领球场周边的观众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凌潇突然感觉到这肯定不是一场普通的篮球比赛,中间绝对出了猫腻。

于是凌潇把饮料从嘴边拿了下来,加快脚步向那个球场走去。

果然,当凌潇来到球场边的时候,恰好从那几个在闫欢面前指手画脚的高个子学生口中听出了问题。这几个人是在强行与闫欢他们赌球,凌潇看向篮球架下被半块砖头压住小角的一沓钱,大概有一百多块钱。现在看场上的情形,闫欢他们一定是输了比赛,然后被那几个高个子学生勒索赌金的。

闫欢他们实在拿不出高个子学生口中的赌金,高个子的几个学生对闫欢他们一边威胁一边恐吓,说如果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拿不出赌金,后果是要自负的。从他们的语气中不难听出,他们口中所说的后果,无非就是殴打,或者是比这更恶劣的行为了。

最后,从那几个高个子学生当中走出来一个学生,这个学生应该是这几个高个子人当中带头的人了。

只见这个学生踱步走来,伸出手指头用力地戳着闫欢的额头叱喝道:“小子!没有这行的本事,以后就别再让我在篮球场上看见你。否则,见你一次,我堵你一次。”

凌潇从闫欢逐渐红润的眼睛里看出了敢怒不敢言的委屈,心里顿时爆出一股怒气,不管怎样,闫欢他们都是凌潇的同学,平时关系也还不错,既然现在让凌潇碰到了,岂有不救之理?

带头的高个子同学说完又在闫欢的脸蛋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就叫着场上的其他人,带着诡笑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凌潇脚边刚好放着一颗篮球,他也顾不上问这是谁的了,俯身下去娴熟地把篮球一掌挫进手里,然后在那个高个子刚要踩到球场边界线的时候,毅然勾起篮球朝高个子的脑袋甩了过去。

“嗖~~~”

篮球飞速旋转,划破空气极速摩擦,就像是要卷起一股冲击波似的向前冲去。

高个子学生刚走到边界线,猛然遭到袭击。篮球彷若一颗出膛的子弹,蹭着他的鼻尖儿凌空划过,掠过他额前的刘海,引动发梢微微颤抖,吓得这个高个子瞬时屏住了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傻楞在原地。

篮球转瞬即逝却还没有停下脚步,蹭过高个子的鼻尖儿之后正准地砸到了篮球架上,赫然一声巨响,“嘭”的一声。随即,在篮球与篮球架的接触面上震开了一团迷烟立刻随波四处散去,当下,篮球已按照原路反弹了回去。

片刻过后,那个丢了魂儿的高个子才终于回过神儿来,一脸怒气地转过头,侧脸怒吼:“谁他妈砸的!!!活腻味儿了吧!!!给老子滚出来!!!”

众人顺着篮球飞行的轨迹,最终聚焦到了一个面容清秀,俊俏阳光的少年身上。

少年的身高粗略目测只有一米八几,上身穿着一件单色调的米黄色T恤,下身穿着浅咖啡色的马裤,一双皑白色的耐克滑板鞋干净地一尘不染。

此时他的左手正挎着一颗微然黄土的篮球,右手随意的端起一听红色易拉罐可乐,享受地喝了一口,然后惬意地看着这个脸都被吓白的大高个儿。

高个子学生一看凌潇挎着的那颗篮球,果断判定刚才那一下肯定是凌潇砸的。于是一个箭步冲上去,霸道地问:“刚才那下是你砸的吗!!!”

凌潇闻声爱搭不理地又兀自喝了一口饮料,体内冰凉的爽意与现在正怒发冲冠的高个子大相径庭。凌潇把可乐含在嘴里嚼了几下后咽了下去,然后不紧不慢地说:“嗯,是我。”

凌潇说着话,眼睛不经意地翻了一下,故意做出一副挑逗的表情,让这个高个子更是火冒三丈,气冲丹田,挥起拳头陡然就往凌潇脸上砸来。

千钧一发之际

闫欢他们一听凌潇此言,瞬间就崩溃了:“你开什么玩笑!你平时连篮球都不看一眼,只剩下看书写字了,现在怎么可能打得赢他!不要这样了,咱们惹不起他,快走吧!”说着话,闫欢他们就拉着凌潇往外走。

但是凌潇既然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谁还能阻止他。用凌潇的话说:“能阻止我的人还没出生呢!!”

这就是凌潇,流在血液里的自信,刻在骨子上的倔强。

凌潇说完话锋一转,看着眼前面部肌肉已经开始抽搐的高个子说:

高个子深深感觉到了自己与凌潇在力量上的差距,于是便识趣地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弱弱地说:“行~~~不过你、你先把手松开……”

,可是当他们看到高个子一副狼狈摸样后,他们也很有自知之明地选择了理智——站在原地,听候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