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属于幸运的她

当她终于止步在他面前,直到下方的莫大夫人在那里出声提醒他,他这才回过神来。

“虽然你跟我女儿自娘胎里便订下了娃娃亲,但是今天,要不是你们两个人两情相悦,这场婚礼,也不会出现。”

“我很感谢你,在我昏迷不醒的这五年里,一直陪在她的身边,照顾着她,守护着她,让她依靠。”

“我这女儿,小时候很爱粘人,但是越是长大,就变得越来越好强,抗打抗摔抗压力的能力强得让我咋舌。”

“但是只有真正了解她的人知道,那些所谓的坚强,不过是在受伤之后伪装出来,是她防卫保护自已的手段而已。”

“有人说,我凌长青一身富贵,钱财取之不尽,用之不尽,但是谁也不知道,我凌长青这一辈子最大的富贵,最大的幸运,便是拥有这么一个女儿。”

“她是上天赐予我的珍宝,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宝物,如今,我将这个宝物交予你手,希望你能够好好待她。”

“爱她,疼她,珍她,怜她,用尽一身去守护她,给予她依靠……”

看着莫子言,凌长青的一字一句,无不充满了对凌晴涵的怜爱,疼惜。

他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已之外,没有人会比他更爱,更疼他的女儿,一直坚信。

但是他也清楚的明白,他所疼爱的女儿,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而与此同时,他却在一点一点的老去。

直至,死去。

他无法陪伴在她的身边,直至她的永远。

所以,他只能一再嘱咐那个可以代替他照顾她一辈子,和她协手到老的那一个人。

“莫子言,你可能够做到这些?”

莫子言没有当即回话,却是将目光落在了凌晴涵身上,望着她的眼晴,神色严肃,一字一顿:“我莫子言发誓,此生,一辈子疼她,爱她,珍她,惜她,怜她……直至我咽下最后一口气。”

等到他这句话音落下,凌长青似是一直牢牢护在胸口的珍宝终于寻到了更加合适守护她的人一般,终于笑了。

他执起她的手,牵起他的手,把他们两的手交叠在一起。

脸上的笑容带着欣慰,仰着头,目光看向那蓝天白云,似是自那美不胜收的天空中看到了什么让他醉神的景象一般,那眼神更加的温柔。

唇角的笑容亦是带着满足,带着莫名的安慰。

轻轻的拍了拍两人叠在一起的手,似是无言的在诉说感慨着什么。

自婚礼仪式正式开始,莫子言由原本的不自在,担心,到最后渐渐变得沉稳,因为凌长青的话而慢慢的稳定了心神,拿出了多年来在商场的气势,那般运筹帷幄,好似天下皆掌握在他手里一般。

也似乎是因为心定下来了,莫子言忽然之间就觉得,或许,在交换戒指的时候,拿两个玩具戒指顶替一下,也并没有差到哪里去?

然而,世间总是有些东西,是在你求不得,起了放弃之心的时候,会在重新的摆放在你面前的。

该怎么说呢?

就好像是你原本不甚在意的东西,明明记得存放在某一处,可是有一天,你去找它,它却消失不见了,你着急的找啊找,当时都恨不得能够挖地三尺。

可是最终,恼了心,烦了心,或抱着自爆自弃的方法,又或抱着突然想开的心,随它去了。

然而等到有一天,等你快要忘记它,快要放弃它的时候,无意的翻动,却是找回了它。

在交换戒指的仪式开始的时候,九哥和方奈这对伴郎伴娘站在旁边。

眼看着九哥脸色黑沉的就要递出那个看似华丽昂盒的盒子,可是实际上却是从小孩手里获得的玩具戒指的时候,徐少玮却悄无声息的站到了九哥旁边。

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的一把将手里的戒指盒扔到了九哥的手里。

冷冷的眼神剜了一眼旁边的徐少玮之后,在司仪的再次出声提醒之下,九哥这才双手托着托盘走了过去。

莫子言率先拿过戒盒,取下戒枕上的女戒,将其套在了凌晴涵的无名指上。

那杖戒指,不是别的戒指,正是之前在拍卖会上,莫子言花高价为凌晴涵拍下的,那只代表着幸福的红宝石之戒。

他望着她,那眼里的温柔足以将人溺毙其中,那眼里的爱恋,仿佛恨不得将眼前之人揉入骨血,真正合二为一。

“从这一刻开始,你终于成了我莫子言的妻。”

他的语气中掺杂有太多的情绪,然而到最终,却也是只能够说出这么一句,自心而发的感慨。

他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极其温柔,像是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般的,落下轻轻一吻。

尔后,四目相对。

她的眼里,一惯对待外界的冷漠散去,余下的,亦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和满满的,几乎快要溢出来的幸福。

曾经,她觉得她是被上天遗弃的人。

疼爱她,宠爱她的父母,一个变得无情,一个患了重病,一个美好的家庭破碎得不成样子。

而她,年纪小小,却要承受这一切。

母亲的离开,父亲的一度寻无踪迹让她以为父亲变了心,冷了情。

所以,她便对他生了恨,有了隔阂。

直到现在她在发现,她其实一直都是被上天卷顾的那一个。

有疼她深入骨髓的母亲。

有珍她视若珍宝的父亲。

有严厉却对她极尽宠爱的外婆。

而如今,又多了一个把她放在心坎坎上的人,为她倾尽一生温柔。

跟她说着,她,在这一刻开始,终于成了他的妻。

他的妻……

她以前从未觉得,有那么一些字眼,光是让人听听,都会觉得很幸福。

距离凌晴涵和莫子言那场盛大而又出了一点小小意外的婚礼,已经过去了两天。

按理说,这两个人都是董事长,公司的所有重任都交到了他们两的身上,休两个小时的假都已经是奢侈,更别说是两天这么这么长的时间。

现在这个时候,肯定是早早的上班去了,无论在他们结婚那天,报纸上把他们两写得有多么恩爱甜蜜,有多么国民夫妇。

所以,徐少玮掐准了时间,早早的便一改之前那一惯骚包的穿着打扮,穿得精神抖擞,正儿八正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驱车到了凌氏集团。

要问他来干毛?

擒贼先擒王,他是来擒贼的!啊不对,他是来讨债来的。

为了方便把那边莫氏集团那个畏妻的先搞定,所以他就先跑过来找这个‘畏’妻的‘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