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是王帅穿越过来过得最惬意的年,有家人,母亲的关爱,有朋友的关心,有苏洁这个后世的妻子的爱护,再加上,自己找到家人的喜悦,他在这个世界终于不再孤单,终于有了一种归属感,这个年充满了和和美美的欢乐。唯一和后世有区别的地方就是没有和家人在一起吃了除夕夜晚饭过后守在电视机前看CCAV的春晚这一保留项目。
这个号称全球收视率第一的综艺节目,王帅已经早就不感冒了,一群小丑在某种看似合理的安排下,出自己的丑,出观众的丑,浮夸,不切实际,背离社会现实。
过了年,紧接着就是上元节,京城的上元节比起成都来又更热闹了许多,在皇城门外,朱雀大街,人群已经围的水泄不通。据说皇上要出来亮相,这叫与民同乐,王帅这个后世穿越来的人,对皇上这样的人最不感冒,可能是后世对权力的无限膜拜,使得王帅把权力看成了这个世界最肮脏的东西。他对皇帝这样的称谓当然没有任何好感。
家里所有的人都出去了,观灯去了,只有王帅和无双还留在家里,不过刘香这个已经一心向佛的丧偶之人已经对这样举国欢庆的佳节提不起兴趣了,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屋里诵念佛经。
王帅和苏洁在后世可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但到了这里来以后,最多不过也只是上下其手。王帅和苏洁到了这边,有了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不过,这最后一道防线,他们还是恪守着,毕竟这已经不是她们两人的身体,对于这两具身体来说,还都是第一次。
在得知苏洁也穿越了过来以后,王帅总是要去想起在后世那个躺在床上成了植物人的自己,以及那个在手术台上再也没有下来的苏洁,以及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那个自己都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儿子。要不是苏洁穿越过来,这一切的消息,他根本就不可能知道。
王帅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和苏洁聊很多她在这一年的事情,这里只有他两人的世界,倒也不怕被别人察觉。
上元节,晚上没有宵禁,家里的仆人们都各自去找自己的乐子去了,刘震也是很晚才回来,他是有任务的,他的任务当然是要陪侍在皇上左右,而王帅的舅母沈约作为有诰命的夫人,也得到和皇上一起赏灯的殊荣。
很晚了,家里依然灯火通明,王帅当然不能睡觉,他得等着舅舅他们回来。
这上元节,普天同庆三天,这才第一天。刘震带着一身的疲倦回到家里,看到王仙客和无双都还在大厅里等着,满意地点点头。
“舅舅,舅母,玩得可好!”王帅递上温热的茶,刘震和沈约接过喝了一口,坐了下来。
“累死了,年年如此,除了人多还是人多。”沈约无不抱怨地说。
“呵呵,所以啊,我连去都不想去!”无双接下话头。
“这不是身不由己吗!”
“仙儿,我已经给你找好了一个职位,不出意外的话,上元节过后,吏部会有消息下来,而且,我还有一个喜事要告诉大家。”
“舅舅,是什么喜事?”对现在的王帅来说,生活已经太过惬意,有再多的喜事也就处变不惊了。
“父亲大人,有什么喜事啊?”无双也惊奇地问。
“为父马上要迁户部尚书了!”
“真的吗?”客厅里两个女人同声惊呼,只有王帅还保持了一股淡定,刘震瞧王帅的表情,心里也是点头,做大事的人,就要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气度。
“不过,可能要过几个月巡行地方的日子,朝廷的任命可能是尚书租庸使,会到各道检查租税。”
“恭喜舅舅了,”王帅想的却是什么时候再加一个同平章事的头衔,那么自己这个官二代的身份就更加的响亮了。在唐朝,不管官阶是几品,只要加上同平章事,那就意味着当了宰相,就可以真正进入权力的核心,如果再当当右相,成百官之首,那就威加海内了。到时候,他王帅在长安城横着走,看有谁敢反对。
当然,这些只是王帅恶搞似的想法,他现在可一点二世祖的气息都没有,典型的好孩子。
“那这么说,咱们要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了?”沈约一听丈夫这么说,立马想到了这件事的影响。
“每年也就那两个月重点巡查一下比较重要的几个道,大多数时间还是要呆在京城,这户部尚书不能天天在外面啊。再说,有些事情有手底下的人去做就是了,所以,我们不会搬家。这次如果能好好的解决皇上的烦恼,说不定就可以再加个平章事的头衔,那我也就算位极人臣了。”
“仙儿,不说我了,还是先说说你,我给你谋了一个县丞的位置,这是你按门荫可以获得的官位,不过你的资历尚浅,舅舅为了堵人口舌,让你以县丞的身份知长乐驿,过些天就去上任,这些天你把该交接的交接一下,该准备的准备一下。对于我升迁的事情,你们暂时不要往外面去说……”
“孩儿知道。”
第二天,还是上元节,王帅领着无双,风儿,红线,薛涛漫无目的地在长安的大街小巷瞎逛。
“这是公子平时的佩剑!”临出门的时候,风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把剑,王帅看这剑剑身露着寒气,泛着棱光,知道是一把宝剑,肯定千锤百炼。王帅知道自己这具身体是武人出身,而且,这唐朝的风气就是士大夫不管习武不习武,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都喜欢佩一把宝剑,这是时尚。
王帅自从穿越过来,跟着红线恢复了体力以后,就知道自己的武力值不低,跟几个人动手根本就不在话下,再说自己也没有什么仇家,一直也就没有弄什么宝剑防身,但见风儿递过来,自己也就接住。
连李白李大诗人都有这样的诗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个时候的人应该习惯行侠仗义吧。
“配上这把宝剑,加上这身行头,再看我这不俗的面容和气度,到街上肯定迷倒一大堆小姐千金!”
“公子还没有英俊到全京城的人都膜拜的程度吧!”风儿似笑非笑的说,几个女孩也都给他白眼。
“如果长安城有一半的人认识我也就满足了。”王帅陶醉地说。
“一半都是男人吧?”
“男人也有,女人也应该有吧!让那些女人喜欢死,让那些男人嫉妒死。呵呵。这就是我做人的准则。”
“咱们这是去哪儿?”几个姑娘见王帅似乎也没有固定的目的地,在这街上瞎逛。
“哪儿都可以,过不了几天要暂时离开这里了,还是有些留恋啊,所以到处看看!”
“那我们去逛逛花市跟玉市吧。”无双建议。
“那就去花市,今天我做东,只要你们想要什么,今天我都尽量满足你们。”王帅现在可是有钱又有闲的阶级了,再也不是刚到成都的时候身上只有几文钱,连自己和红线的住宿都不能解决的时候了。
“真的吗?”几个女孩似乎充满期待,但却更像是看到一个冤大头一样地问到。
“当然是真的,你表哥,你大哥,你少爷我,现在可是有钱人。咱也试试招摇过市的生活,不同的是人京城的那些公子哥带的是几个臭气熏天的狗腿子,而我王仙客今天却带着几个香喷喷的大小美人,呵呵,这样的生活太惬意了,乐不思蜀了啊。”
“看把你美的!”几个美女给他一阵白眼。
王帅在这个世界也就认识这么几个美女,不过还是少了个如雪,如雪今天跟着父王进宫觐见皇上去了,和百姓来了个普天同乐,自己家里人也还是要聚聚的,这李遂可是李适的兄长,虽然不是一个母亲所生,但在所有兄弟之中,李遂和李适的关系是最好的。不过自从王帅的身份确定之后,如雪对王帅的态度也变得更加的暗淡了起来,那种两人若有有无的情愫此刻已经被一种忧伤所掩盖。
一行人在大街上横着走,这可是号称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的长安,好比王仙客穿越之前的纽约城。在街上还时不时看到很多高鼻梁蓝眼睛的胡人,当然,最多的还是东瀛人,也就是霓虹人。王仙客没怎么搭理他们,自顾和几个女孩有说有笑地在街上逛,东看看西看看。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因,再繁华也是有限的。商品可不是应有尽有,在街上以及各类店铺里面就卖两种东西,生活必需品和有钱人的玩物,这类玩物还不能叫奢侈品。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王仙客认为奢侈品应该是这样一类东西,本身并不具有太多价值,只是由于需要一些跟身份搭配的东西而造成这些东西超出平常的价格水平。你比如LV的包包,它除了比别的包好看做工精细一些外,没有其它可以与其价格相对应的特点,但这并不妨碍它比别的包包贵一百倍。而玉器以及字画之类的,在王仙客看来不属于奢侈品范畴,而属于收藏品,那不是有钱人就能玩的,那还得有一双会欣赏的眼睛才行。
奢侈品是伴随着中产阶层出现而出现的,在当时的唐朝并没有所谓的中产阶级,要么是穷人,是百姓,要么是富人,是官员。两极分化可能比其它任何时候更加严重。社会类型属于沙漏型的,每个阶层都固定地属于每个阶层,只有那么一少数能通过沙漏漏到另一个阶层去。
没有中产阶级,也就没有社会的进步和完善。当然,社会不进步,也就不会出现中产阶级。
而在王仙客当时的世界里,对中产阶级是这样定义的,有一定的年收入,有一定的知识层次,在社会中亦有一定的地位,能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改善自己生存状态的这么一部分人。王仙客当时想,以各种口径,他都很有可能被划为“中产阶级”,他大学本科学历,有一份稳定工作,薪水不高,但在逐渐的上涨过程中,算是一个白领,但事实上,他是一个叮当响的穷人,他是有一定的年收入,但年支出也很多,他有一定的知识,大学本科毕业,社会中有一定的地位,大学生不是每个人都能考得上的,他也认为自己会不断地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的。
在这些基础上,“有房”被看成是不是中产的一个重要门槛,他离这个门槛还很远。他还在匍匐着前进。
如今到了唐朝,他很明显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因为他有一个在朝廷当大官的舅舅,自己的生意也如日中天,即便不这样,他也是富人阶层,这是他出生以后就永远不会改变的社会地位,处于社会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至少是个知识份子,是个忧国忧民的人。因为那个时候文盲率百分之九十以上。他当然是识字的。
玉石,字画,珠宝,就是为这样的一群人准备的,谁也不会在田里劳作的时候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再说,田里的产出一辈子也不够买这样一串项链的,这是历史的必然,马克思也这么说。
王仙客可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但是,长安城的富庶被他看在了眼里。如果回到宋朝,那个叫张择端的人必定也要画一幅长安城的“清明上河图”来。
来长安几个月,王仙客还从来没去过花市,站在花市里,王仙客通眼望去,没看到一种叫做“玫瑰”的花,只看到了月季。不过,即便有玫瑰,可能也还没有作为男女之间爱情的象征的花朵这样的意义。王仙客想,如果这个时候能找到玫瑰,一定要领一下风气之先,要教会唐朝的青年男女互赠玫瑰表达爱情。王仙客给她们一人买了一朵大红的月季,只有无双体会到了里面的含义,脸色微红地把花拿在手里把玩。其实,现在世面上每到情人节就大卖的玫瑰,不过就是一朵月季花而已,王仙客在老家的时候,在家门外种了好几棵月季花,这种花,每个月都会开花,所以有“月月红”的美誉。这种花才是市面上为人所熟知的“玫瑰”。
等他们走远了,卖花的人摇摇头,“这些公子哥,真不是东西,沾花惹草,始乱终弃,居然带这么多姑娘招摇,唉。”
王仙客像重新认识了一遍长安城一样,好奇的一路问东问西,看东看西,倒是又增长了不少见识,了解了不少风土人情。
来到一家珠宝店,王仙客一眼就看中那一串亮丽的珍珠,一问价格,老板要一千两白银。一千两对王帅来说拿得出来,但他的现钱并不多,而且,他的钱都投进了杂志社和印书坊。
“老板,给我留着,如果还有一样的也给我留个五串,六串的,我三年之内一定来买。”王仙客信誓旦旦地说。
这里的人居然都不认识他这个在文艺界已经响当当的人物,而且还是尚书家的侄儿,要是在宋朝,谁会不认识高衙内。可见王仙客平时对这些玩意并不感兴趣。再说,他家道中落,也没多少闲钱来消遣这些。他舅舅有钱,但那是他舅舅的,如果干点正事找舅舅要钱,或许还给点,但干这些,不是一顿臭骂还能是什么呢。虽然现在的王帅有钱,但他也没有这样一掷千金的能力,况且如果要买的话,面前这几个姑娘一个也不能拉下,那就得四五千两,买这一堆不能吃不能喝的玩意,王帅有钱也会觉得肉疼,更别说他现在还没这么多钱。
“这位客官说笑话了,本店还从未听说过预定三年的,再说,我把这东西放库房里,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我还得担心受怕。干我们这行的,东西越早出手越好。”
“不留着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卖了几条给我记清楚买家,我去找他们!记住了,一定给我记着,如果到时我来找你,你没给我记住,我可是会发火的。”
“我们一般只认银子不认人。这是我们行业的规矩。”
“这样不行,最少你要留下他本人自己写的名字。明白吗,要不这样,这五十两银子给你,就当是你给我做这件事情的酬劳。”
王仙客从怀里掏出一块金子,价值刚好五十两白银,如果要是换成钱,就是五十缗,一缗六七斤重,那就是几百斤,傻子才带这么多钱在身上。
见到钱,而且是白给的钱,掌柜的眼睛都亮了。赶忙赔笑,“小的一定给大爷记住。”
“三年,就三年,如果三年之内我没来找你,你就当没这事,但是如果我三年之内来了,你没照我的话去做……”
“我一定照大爷的吩咐去做。”
“双儿,风儿,红线,小薛涛,你们看,我还真没什么钱,看到好东西买不了,只能将就一下。”王仙客对几个女孩说完,然后又对掌柜的说:“掌柜的,给我挑几副一二十两银子的项链吧。”
掌柜的从柜台里挑出几条小颗粒的珍珠做的项链,毕恭毕敬的递给王仙客:“大爷,这副项链的成色非常好,跟这几位小姐极是搭配,要是别人,我要他三十两,今天就十两卖给你吧。”
王仙客接过项链,看了看,发现确实还不错,就把剩下的五副全给买了,每人一副,既不厚此也不薄彼,几个姑娘倒是一脸的高兴,谁也不会说王仙客应该对自己更偏心才对。
“几位,我饿了,咱们找个地方去吃饭吧。”
“公子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得月楼,那里的厨子能做拿手的兖州菜,公子老家在兖州,可是经常来吃呢。”这些信息无双是不会知道的,另外两个姑娘也不会知道,只有这个从小一直侍候着王帅的风儿知道。
“那我们还是去得月楼。”
“这儿去还很远呢!”
“那就找个马车!”
交通和通讯的落后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很大障碍。还好在京城还是能雇到马车的,但是不多,而且也多是为那些临时有需要的有钱人家准备的,因为一般大户人家都自备马车,草民百姓雇不起马车。王仙客想,自己应该给寻找到一个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交通工具。
马车穿过喧闹的街道,在一座临河的高楼面前停了下来,正门的匾额上写着“得月楼”三个大字,并且下面有一行落款:李白,天宝XX年。
“这是李白的手书啊?”王仙客大感诧异。
“是啊,相传李白就是在这栋酒楼里斗酒诗百篇的,而且也因那句诗:‘莫使金樽空对月’而得名‘得月楼’的”风儿说,“这么些年,有许多文人墨客来这里追寻李白的灵气。”
“我想还是那句‘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更贴切一些。”
“公子说的是。”这几个女孩里面,薛涛的文学造诣可能是最高的了。
“那就改成‘邀月楼’最好,看来我以后要是开酒楼就有了名字了。好啦,不说这些了,我们进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