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七零章 天殊的魅力

吃了饭,王仙客准备告辞回去,他得回去主持工作,不能长时间缺岗。要不然,他就成了玩忽职守了。那样的话,他这个官就当得没意思了。

“今天因为见到妹妹,有些大喜过望,人也变得有些兴奋,如果什么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王大人海涵。以后请多到寒舍做客,我和舍妹一定会倒履相迎。”

“一定,一定!”王仙客觉得这个阮天殊一定有异于常人的地方,只是自己没发现。而且拥有这么大一份家业,没点智慧和领导力以及判断力是不可能的,自己有机会正好跟他讨教讨教生财之道。因为他虽然是个富二代,但根本不像一个富二代,王仙客不知道他家的这些财富里面有多少是他的功劳而跟他父亲无关。

“王大哥,我会来看你的!”飞花和哥哥送王仙客及风儿走到门口,“风儿姐姐,我会很想你的!”

“我也想你呢!”风儿虽然和飞花只不过相处了几天,但她觉得自己非常喜欢这个妹妹。自己和公子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感觉有些尴尬,好不容易来个妹妹,就又要分开。

“过几天我就会去长乐驿上找你们的!”飞花眨着眼睛看着王仙客和风儿。

“也欢迎两位到镇上来。”王仙客挥手示意让他们回去,自己也要走了。

飞花突然觉得自己心里酸酸的,刚找到哥哥的喜悦,又被另一种离情别绪侵占。她当然觉得王仙客是个好人,正是他让自己脱离了已经近在眼前的悲惨命运,也是他让自己找到了失散的亲人。飞花望着王仙客走远的背影暗暗惆怅。

“妹妹,我们进去吧,等你先把这个家再熟悉一下,我们再去找他好了,我还要再哈好谢谢他才行。”

说好了几个人一起去郊游的,不过因为飞花找到家人的事情,王仙客和风儿的心情已经大好,用不着再到野外去洗涤一下心情了,所以,他们沿着官道直接就回到了驿站。

“大人,今天郊游的感觉如何?”郑祁把今天过往的一些马匹的交接情况汇报给了王仙客听,随口就问了一下王仙客郊游的情况。

“今天没去郊游,突然就帮飞花姑娘找到了家人。”王仙客开怀地说。

“我说怎么没看到飞花姑娘回来呢,她是走失的啊,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个姑娘有心事。”

“你认识阮天殊吗?”王仙客觉得既然方圆百里无人不知,郑祁应该知道。

“你是说阮家庄上的那个阮天殊!”

“你认识他。”

“这一带谁不认识他,飞花姑娘是他妹妹吗,他们家这几年一直悬赏重金寻妹妹,他们父子两个都是做生意的好手,特别是阮家老爷子,继承上一代的家业的时候名不见经传,经过他几十年发扬光大,可以说,在整个富平县,以他家最为富有。不过这个老爷子有个不良嗜好,就是好色,十年前还传出,霸占一良家妇女,搞的人家破身亡的事情出来。不过这个阮天殊却不似他父亲,他继承了父亲经商的头脑,他父亲死这两年经营家里的事务,更是把家业翻倍。为人却是相当的仁厚,做生意也很讲诚信,认识他的人都夸赞他,不认识他的人都想结交他。”

“那我怎么看他在家里很悠闲的样子,不像是一个生意忙得晕头转向的人啊。”

“那是因为他做的生意不一样的缘故。”

“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造纸!之所以说他方圆百里闻名,就是因为他家附近那几片山全是他的,那上千亩良田也是他的。据说,造纸是非常赚钱的生意。他家的纸还做进了皇宫,你说能不赚钱吗!”

纸正是唐朝开元时期开始普及到普通百姓家庭的,当然,那个时候造纸技术还远没有现在发达,也远没有现在的普及程度。纸张还属于一种在当时看来是高科技的东西,也就是说,附加值还是很高,赚钱也就理所当然了,要是还掌握了一些行业内的核心技术,就如同苹果和因特尔一般,那不做成世界五百强都不可能。

王仙客不由对阮天殊有多了一层敬仰,他选的可是一份朝阳行业,影响未来世界最重要的一项发明,纸。在王仙客为未穿越之前的世界,哪个地方能少得了纸,虽然每个地方都在宣传无纸化办公,办公自动化,但纸永远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王仙客觉得自己要是下海经商,第一步也可以从纸开始。不过得多找阮天殊请教请教才行,对这个行业他一无所知,只知道纸是东汉蔡伦发明的,经过几百年到了唐朝。他还没仔细去了解过纸发展到了一种什么程度,因为一穿越过来就到了一个不会为用纸发愁的家庭,而在穿越之前,他也不会为纸发愁。不过凭印象,他也知道纸在唐朝并不是人人都用得起的。

“好啦,改天,我们一起去拜访一下他,大唐朝就少这样的人才啊。”

“我也一直仰慕他,只是无缘得见,能跟大人一起去,将是我的荣幸。”郑祁想见阮天殊已经很久了,只是人家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财主,自己只不过一个驿站的小卒,那地位是有千万的差别的。那也不是说想见就能见得的,既然王大人有这样的机缘,那去见一见正好如自己的愿。

王仙客这几天还纠结在一些事情上,他的毛笔字写的并不怎么好。虽然小时候爷爷教过他练习了很久的毛笔,但读初中后就一直再也没有写过像样的毛笔字,他以为自己穿越过来,有的情况还保留着王仙客的样子(就比如使剑,骑马——这些都是穿越前的他所不会的),他以为写毛笔字也应该可以。谁知道,他拿起笔写就感觉手颤颤巍巍的,写出来的字就像苍蝇在字上爬过一样。唐朝人可是最讲究写字的了,据史料记载,在唐朝字写的好还能当官,如果你文章做的再好,字写的不行也得不到重用的。所以,终唐一代,每一个读书人都是书法家。

王仙客想,王仙客肯定也是一个书法的好手,因为在京城的家里,王仙客写的一些墨宝悬挂在墙壁四周,虽然王仙客不怎么会写,但他知道什么叫做好。他还知道王仙客诗做的不错,因为案头上有一本他自己的诗集,什么五言,七言,绝句,词,什么的都有所涉猎。王仙客自己可不怎么会写诗,虽然在穿越之前,他是一个诗歌爱好者,但他从来没有承认自己会写诗。而唐朝是诗的国度,每一个读书人也同时都是诗人。

幸好从穿越过来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来考察过他的诗,他的毛笔字。他知道从前那个王仙客并不是所有的特征都保留在了自己身上。他还得从头开始练字,练书法,他很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跟着爷爷把一手毛笔字练好,爷爷可是当时十里八村毛笔字写得最好的一个。在他记忆深处,每过过年的时候,村子里的人都来求爷爷的墨宝,就是帮着写对联。爷爷总是笑呵呵的答应下来,而他就在一边开始磨墨,爷爷稍微酝酿一下,就在大红的纸上运笔如飞,无论行书,楷书,草书,当然对联还是要求以工整,端正,气势磅礴的楷书为主。那个时候,爷爷是他崇拜的对象,可是读书以后,铅笔,圆珠笔,钢笔,早就让他自己远离了毛笔。虽然他认为自己写的硬笔字还算不错,但毛笔字确实不敢恭维。

发现这点以后,王仙客在每天晚上都抓紧着时间练字,最开始当然从自己的名字开始,因为驿务大多只需要他签个字就行。

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对他而言看起来有些陌生的所谓的繁体字。自从有了简体字以来,繁体字就从基础教育里消失了。不过王仙客一直对这点有些意见,所以,他还是对繁体字有所认识,只不过并不是全认识。一些常用的字简繁都属于他认识的范围之内,阅读一些古代书籍虽然还是有一定的难点,但了解大意还是可以的。

最大的难点还在于,他不能对别人讲这些,要是告诉别人。一个在唐朝生活了二十年的人,居然不了解唐朝的一些生活习性,不了解唐朝的一些制度,甚至不认识唐朝普遍使用的文字。这无论如何不能不说是一件看起来荒唐透顶的事情,而且这个人还是当朝宰相的侄儿,是个从小熟读圣贤书的读书人。

所以,一切还得从头开始,一点一点改变一下自己吧。王仙客抽空叫舅舅派来的家人把王仙客所有的墨宝都带了过来。自己不但要学会写毛笔字,而且一定得跟以前的王仙客写得一样才行。幸好以前的王仙客还不算是一个书法大家,没多少人认得,而且要模仿起来也算容易。

要了解一个时代,唯一的方法就是去那个时代生活,光看书,光听别人说是没有任何实际用处的。王仙客所要做的就是观察,体会,这是一个全新的唐朝,跟真实无关的唐朝。

过了几天,阮天殊果真和飞花一起来到驿站外面,因为驿站终归还是属于政府一级办事机构,是不能随便准许外人进入。当然,王仙客让风儿和飞花随便进入已经涉嫌违规。不过他作为刘震的侄儿,这点特权还是应该有的。

飞花还是穿着那天的衣服,因为这件衣服还是王仙客抽空去佟掌柜的店铺为飞花买的。当然,天殊为飞花准备了无数的新衣服,但飞花执意今天穿这身来见王仙客。天殊拗不过,只好依了妹妹。

门禁赵达给王仙客禀报说门外有人求见,是上次的飞花姑娘和一个男人。

“快让他们进来。”王仙客想都没想就吩咐下去。赵达当然不会介意王仙客在这个问题上违反一些组织规定。

“王大人,我们特来拜访,也没好好谢谢你帮我找到我妹妹!”阮天殊跟着赵达走进正厅,王仙客处理完公务,迎了上去。

“阮兄,快请坐,飞花,回家的感觉是不是比住在驿站好多了。”王仙客看着有些腼腆起来的飞花故意问到。

“我这妹妹,天天吵着要来谢谢你,这才几天时间,家里都呆不住了。”风儿递上来两杯茶,阮天殊轻轻喝了一小口,笑着说道。

“哥!”飞花看着她哥,有些不自在地端着杯子,完全少了刚开始那种机灵。

“阮兄,我也想去找你呢,有些事情想找你请教请教。”

“请教不敢当,有什么我能帮上王大人的尽管开口,我定将竭尽全力。”

“咱们到外面找个酒楼吧,今天我做东!这里属于公家的伙食,我不便招待二位。”

“哪能让你做东,我谢谢你给我找到我妹妹,就我请客吧!”

四人来到镇上一家酒楼,这家酒楼生意很好,特别是过往的客商,都习惯到这里才吃饭,回头客很多,可见这里面的菜式做得的确是好。王仙客平时其实很少出来吃饭,一来,他的俸禄并不很多,二来,驿站里面有提供饭食,他对吃的东西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能填肚子就行。当然,偶尔奢侈一下,也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就如同穿越之前,他基本上都和苏洁在家里自己做饭,只是偶尔和同事,朋友些,下馆子。

四个人找了一个僻静的包间,王仙客随便点了几个菜,“不知道阮兄对菜品的要求如何?”王仙客当然认为作为拥有如此实力的阮家,对吃的肯定特别讲究,不要这里面他点的这些菜都不合他的要求,那就有些难堪了。当然,王仙客虽然不讲究,但菜式径直,少荤腥,也是必要的。

“都好,客随主便,我对吃的也不挑剔,”阮天殊虽然富可敌国,但只要是对身体好的菜,干干净净的菜,不要太难吃的菜都可以接受。不像别的显贵,非用什么原料做的菜才吃,非要什么样的厨子做的菜才吃。

“那就这样吧,等会菜上来,我们边吃边聊就行了。”

菜很快就上来了。

“阮兄,请!我不喜欢喝酒,阮兄要不要来两杯!”王仙客感觉自己有点问客杀鸡了,自己喜欢什么就点什么菜,自己不喜欢喝酒就没有要酒,不知道阮天殊对自己有没有意见。

“我也不喝酒!”

王仙客觉得这个阮天殊太过奇怪,有这么多的钱,既不喝酒,又不挑拣美食,在那个物质生活极度单调的时代,他还能有什么别的爱好吗。而且听郑祁说,这个阮天殊也不好色,王仙客也觉得这个阮天殊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应该有什么不良嗜好,那他喜欢什么呢,不会是为了赚钱而赚钱吧,钱多到一定程度的人,唯一的乐趣就是让那一堆抽象的数字变得更抽象吧。

那就只能让他客随主便了。

这里的人谁都不知道风儿和王仙客的关系,只是以为她是他朋友,却不知道她不过是他的一个丫鬟,丫鬟可没有和主人一个桌子吃饭的权力。

“听说阮兄从事的造纸行业,我有个冒昧的请求,不知阮兄能否答应。”

“王大人尽管开口,我能答应的都会答应,不能答应的我也尽量答应。”

王仙客看阮天殊也是个爽快人,也就不拐弯抹角了,直接说道,“好,我想去阮兄的坊里看看。我对造纸很是感兴趣。”

“这有何难,如果王大人愿意,看过之后能给提点意见和建议是最好不过了,我一直试图改进一些工艺,一直在民间集思广益,我想王大人肯定见多识广,肯定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阮兄,请别再叫我王大人,我不过一驿丞而已,而且,这样叫就太见外了。你比我大,你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怎么敢当,你是官,我是民,而且,你是我们家的恩人。”阮天殊当然不知道王仙客的背景。

“举手之劳而已,要是你碰到你也会这样做的,没什么好感谢的。我想我肯定跟飞花姑娘有缘,你说是吧,飞花,那天我鬼使神差地从那里路过,就听到你的声音。”

“要是没有你,我还不知道我现在是一种什么状况呢!”飞花看着王仙客,“我哥本来说,让我带着一些酬金来,我说王大哥不是那样的人,你要带钱去,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还是飞花了解我,阮兄,的确不用这样,我现在也不缺钱花,再说,如果我要酬谢的话,我成什么人啦。”

“阮某汗颜!”

“咱们都是朋友,不要那么见外就是了。”王仙客把桌子上的菜往飞花和阮天殊那边挪了挪,飞花吃得很开心,她和风儿在一边聊一些女孩的话,王仙客就和阮天殊交谈。

“阮兄,就这么说定了,我等你什么时候有空就去看看你们造纸的作坊,我对纸是怎么来的有浓厚的兴趣。”

“我随时在家恭候。”

“那咱们就走吧,我这个工作地位不高,责任不小,而且还得天天盯着,不能出什么纰漏。不过,我的这个团队倒是很用心。”王仙客叫来店小二付钱。

“王大人,您光临本店是本店的福气,怎么能要你的钱呢!我们掌柜的吩咐,不收你老的钱。”

“那怎么成,那我不成吃霸王餐了吗,该多少就多少。”王仙客可不想因公徇私。再说,吃人嘴软。

店小二见王仙客执意要给,也就只好收下。

走出酒楼,“王大人,那我就告辞了,我在家里等候大驾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