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三年已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前三年已过。

正如白寒允诺的那样,三年内国府再未修建大型工程,国家实力缓步积攒中,最明显的就是人丁增长,三年多内大汉新增人口不下千万,孩童夭折率大为降低,再过十几年这些孩童中将诞生出至少一百五十万兵勇。

国内农业在枣衹的引领下进步也极大,以枣衹之能,一州之地养三州之民,三年内天灾固有,但在馬钧龙骨水车等一系列立于农桑的发明下倒也算太平,国府依照白寒要求在西域、蒙州、古州、南州各修建一座可存粮千万石的粮仓,以备来日大军远征取用。

塞北之地,鲜卑头领轲比能也在积蓄实力,双方大型战争未曾爆发,边境摩擦不断,轲比能似乎与袁绍达成了某项约定,他所安置的塞北十二部三年来竟不曾南犯。

倒是与古州的战争经常爆发,鲜卑牧民与汉家骑兵互有伤亡,一些还未建好城池被鲜卑夺去,大汉边境线每天都在变化,或进或退。

清安城,古州境内的边城,数千名鲜卑牧民头戴毡帽,手持马刀冲向城池,几十名牧民推着攻城云梯喊着整齐的号子声冲向城墙。

早在灵帝时期,边境百姓为躲避朝廷苛政进入鲜卑,其中不乏汉族的手工匠人,有他们在鲜卑人也能制作粗糙的攻城云梯,看着与一般云梯无二,但由于材料原因不经劈砍,质量也不过关,用不长久。

除了攻城云梯,更多的则是普通长梯,这种简单的梯子双方制作的都差不多,也是鲜卑人攻城的常用器具。

“放箭,放箭!”

城头守将挥剑声嘶力竭的喊着,汉军弓箭手咬着牙将弓拉至最大方才射出弦上箭矢,城墙上箭如雨下,鲜卑牧民举盾冲上,箭矢刺入包皮木盾的砰砰闷响连绵不绝,偶有几个的箭矢裹挟巨力击破木盾,将人连胸洞穿。

鲜卑牧民顶着箭雨将一架架攻城梯搭在城墙上,城墙上的不少汉军士兵七八人提起拿着三米长的双刃叉将云梯推到,正攀在云梯上的几名鲜卑人惊嚎到底,狠狠落在人群中被踩为一摊肉泥。

就是这样,依旧有不少鲜卑人爬上城头,一名汉军士卒举起雷石刚咬抛下,一把马刀突然斩至,森寒的刃光不带一丝感情的斩掉他的手臂。

啊!!

刺耳的哀嚎从嗓子眼里发出,鲜卑人冲上城头正要斩下他的咽喉时,一把弯型蛇矛瞬间捅入鲜卑人胸腔。

“贼崽子,去死!”一声虎啸传至,震慑人心,鲜卑人脑袋嗡的一下倒下城墙,将下边的几个牧民砸下。

张飞目框欲裂,精壮的身上除了一条褐色长裤就是贴身软甲,两条粗壮臂膀上青筋如条条小蛇般骤起,浑身上下溅满了鲜卑人的血液,手里提着蛇矛,简直就是从地狱血涛中走出的魔神。

“一边去。”

随手拨开一名士卒,铆足了劲将蛇矛向下捅去,一个鲜卑牧民刚一抬头就见蛇矛凌落而下,蛇矛前端的铁信子深深嵌入他的眼眶,直刺入脑,鲜血飙溅。

张飞已经不记得自己杀过多少人了,仿佛无论杀多少,下方的鲜卑人依旧如浪潮般涌向城墙,仅有的变化就是城墙上溅射的血浆和城下越积越高的尸体。

温热的血浆溅在脸上也没什么感觉,蓦地,悠远绵长的牛角号声乍然响起,鲜卑人的浪潮迅速后退,弓箭手们再次冲上前放箭,张飞立在原地喘着粗气,手中蛇矛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两眼空寂。

“翼德,干得不错。”

一只粗糙手掌搭在他肩头,张飞回头看去城头守将正蔚然的看着他,长身而立,将甲如血,毫无架子的坐到他身边舒了口气,道:“刚接到朝廷命令,要调你去并州战区为将,恭喜你了。”

如果是以前的张飞肯定非常高兴,可在古州的这些年已经让他有所改变,一声不吭的走到墙垛边,望着黑鸦遮日,尸骨成群,狰人的环眼里闪烁着仿徨,嘴唇微动,“我不走。”

“翼德,到并州可是为将,继续留在古州你还是个校尉!”

“边疆更需要我。”

城头守将有些意动,张飞是他麾下最勇猛的校尉,放他走还真舍不得,“决定了么?错过这次机会你不知要何日才能为将。”

“将不将的我不在乎,我只想多杀几个异族人,守护我汉家百姓。”张飞毅然决然的摇头,仰望天边那一缕残阳,眼中满是坚毅。

有士卒在远处招手,“校尉,百姓送吃的来了。”

“知道了,给我留几个馅饼。”

繁华的长安城外,崭新的城墙正如这强盛的王朝,关羽骑在马上手提青龙偃月刀望着城门上的长安二字,狭长的凤眼流露着怀念的目光。

张飞这几年在蒙古二州戍边,关羽则跟他不同,三年来白寒几乎没让他闲着,在蒙州犒过军,到南州监过军,在荆州坐过船,到西域整过军,多次路过长安却因公务在身而不得入,“”

杨凌清楚这俩人,张飞傲下,关羽傲上,这俩兄弟在一起上边下边全得罪了,以关羽的性格要么戍一城为将,要么就不让他统军,如今大汉不缺将军,两者之间杨凌还是选择了后者。

“驾!”

关羽一夹马腹,胯下枣红马唏律律的踏着步伐进入长安。

……

长安上青监令府,刘备老老实实的种了几年菜,不得不说刘皇叔种的菜又大又好吃,高产似母猪,这几年里刘备唯一的进步就是菜园的占地面积更大,手下的农妇也更多。

此时刘备正摆放着餐桌,今天他二弟关羽返回长安,让他脸上也泛起了笑颜,由于官阶不高府上也没个厨子,那些仆妇手艺又差,只会做些粗糙小菜,所以桌上香喷喷的菜品都是他的两位夫人甘氏、糜氏亲自下厨所做,用的也是自己种出的蔬菜,既环保又省钱。

糜氏摆好最后一道菜,樱唇清抿,突然对刘备道:“夫君,你不该那么对姐姐的。”

听到这话刘备脸上仅有的笑容顿时荡然无存,冷声道:“此事休要再提,是她生性浪荡与白寒小儿有染,若非这样我又何至于如此对她,还封了个什么兴平君,论官比我还高!”

“可那是白寒相逼,诏书至此,姐姐也不能不去啊。”糜氏与甘氏共侍一夫,对甘氏身上发生的事情也是了然,深知甘氏的无奈与凄凉。

三年前,杨凌不知从哪听到甘氏肤若白玉的美名,着贾华带一道诏书令甘氏入宫,刘备还是亲自将他送至宫门的,甘氏本不愿说,在刘备再三相逼之下才说了出来,皇宫白寒对她用强,占了她的身子,当天封甘氏为君的诏书就下来了。

三年来白寒多次诏其入宫相叙,最让刘备无法忍受的是,那两人一来二去的,甘氏的肚子居然大了起来。

而另一边,刘备视其不洁三年来都不曾碰过她,夜夜与糜夫人同塌而眠,可偏偏糜夫人这肚子也不争气,三年来肚子就没个反应。

“啊…”

这时候,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蹦蹦跳跳的从后台出来,跳的不稳突然摔在地上糜夫人赶忙跑去扶起孩子,纤细的手指为他擦去衣上尘埃,柔声道:“宇儿没事吧,以后别这样稳点的走。”

“哼,狗崽子!”

可爱的孩子往往能激起人的呵护欲,而刘备却恨不得掐死他,这孩子就是白寒跟甘氏私通生下的种,刚出生就被白寒收为义子,名唤白宇。

“宇儿,宇儿。”

肤若白玉的甘氏从厨房追了出来,关切的看着白宇用手帕为他擦着细嫩的小手,无论怎样这都是她的骨肉,刘备愤然哼了声,一把将手里的筷子摔在桌上,负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