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红衣少年闲适的斜躺在一张锦缎铺就的大床上,手中捧了一本崭新的线装书,摇头晃脑的样子看起来骚包极了,“阿汇你说,你家少爷我是不是特别有文采?”
童汇苦着脸坐在床边,手中同样捧了一本书,不过看他的神情,似乎是完全没有把心思放在书本上面。听到烈儿的询问,童汇立即抬起头来,一脸理所当然的阿谀奉承:“少爷自然是文采过人,这还用问吗。”
童烈得意的扬眉一笑,刚打算说点什么,房间的大门便忽然被人推开。
“烈儿,你们要走了?”来人正是不久前刚被封为谦王的李谦。虽然被封了王,但是李谦却没有任何的变化,甚至连衣着都是极其普通的样式。
烈儿翻身下床,童汇站了起来,正好躲过了烈儿忽然横过来的一脚。
虽未来得及行礼,但是烈儿恭敬地态度丝毫不减:“老师,您来了。”
李谦点了头:“我听宫人传话说,今日你去向父皇辞行了?”
“恩,”烈儿应了一声,面对李谦,他可不会用应付唐皇的那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烈儿毫不掩饰的皱着眉头解释道,“唐京正是混乱的时候,虽然现在唐皇陛下封了您为谦王,算是暂时把您放出了唐京的政治圈,可是明年一到,一定又是一场腥风血雨,我可不愿意在这儿蹚这趟浑水,要我说,老师应该将那个怀孕的妃子留在宫中,与我们一起游历大陆去,这样还乐的轻松自在。”
“烈儿!她是我的妃子,肚子里怀着的更是我的骨肉,在这样的情势下,我李谦身为一个丈夫和父亲,怎么可以就这样随意离开!休要再说!”谦王李谦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固执腐朽。
要说烈儿最受不了李谦的一点就是他性格里面总免不了去不掉的腐朽成分。李谦在大部分时候都是很随和脾气很好的一个人,可是偏偏在一些小的方面,在一些烈儿认为完全无关紧要的方面,李谦却表现得非常固执。
比如李谦常常强调烈儿却很不以为然的四个字:“人命关天”,再比如这件事。
已经劝了他好几天了,烈儿也知道已经劝不动自己这位固执的老师了,只好干脆的应道:“我们两个明天一大早就走,蔷薇宫门禁森严,距离唐华阁也甚远,老师就不必前来送行了,今晚老师留下来吃个饭,就当是为学生践行了,好不好?”
这样的提议李谦自然是说好。师徒两个相隔十年才相聚在一起,却又要匆匆的分开,真可谓是缘分太浅。
烈儿举杯敬李谦:“老师,烈儿这些年一直生活在老宅中,家中教条甚多,无法脱身。此次能够出来游历,机会实在难得,还请老师谅解。”
李谦摆摆手拿过酒杯一饮而尽:“不怨你,走了也好,现在蔷薇宫中一片混乱,父皇一心想让你牵涉其中,不为别的,就是你背后的童家,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父皇大概是想拿你当枪手啊。”
歉疚的表情不适合李谦那张几乎代表着正义的脸庞,烈儿眯起眼笑道:“老师莫要介怀,烈儿这不是已经获得唐皇的准许,可以离开唐京了么?说到底,唐皇也不过是为了保住老师你,他不愿意让你亲自动手,这个位置,我来的话,确实是最合适。若烈儿是只身一人,这枪手当也就当了,只不过,烈儿实在不愿给家中带来麻烦,只有一走。”
“我懂,我都知道……”李谦的酒量实在是不好,才浅浅几杯下肚,就醉倒在了桌子上。
烈儿浅笑了一声,起身拉开房门。一左一右两个侍卫立即迎了上来。
自从李谦被封为谦王之后,身边便一直少不了有两个侍卫紧随,这应该也是唐皇的意思了。
“你们进来把谦王殿下扶回去吧,他喝多了。”
于是,在一个与往常无异的凉爽清晨,烈儿和童汇坐着马车离开了这座繁华到遍地流金的唐京城。
朝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唐京城外的玉碎滩还像当年一样流水潺潺。童汇在前面驾车,看到玉碎滩的美丽不禁有些惊奇,口中轻轻吹了一个口哨。
“哇,唐京城真是个好地方啊,不仅城里面的花草树木亭台楼阁别具一格,连城外也有这样的景色。老大啊,这在咱们落霞山脉里可是绝对看不到的啊。”
“哼,咱们落霞山脉才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地方,唐京城算什么,”烈儿安稳的坐在马车里面,闻言掀开马车侧面的帘子,有些了然道,“哦,这地方叫玉碎滩,我当年住在唐京城里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到这个地方来,站在滩中间的石头上面,在水流中摇摇晃晃的石头,虽然没有安全感,却很难得的能够让我觉得很安心。之前老师刚刚要让我拜他为师的时候,我就整天整天的在这个地方呆着。”
“啊?那时候你还不到一岁吧,在石头上站得稳嘛,骗我的吧?”童汇抬眼仔细看了看湍急的水流中极其不稳的石头,非常不相信。虽然烈儿从小就天赋异禀,但是一岁的小孩儿,再怎么也才是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怎么可能在那样的地方站得住。就算是他现在,也不一定能够在上面呆上超过半柱香的时间。
“那时候应该是一岁过一点吧。想我半岁定基,一岁多的时候,武力已经快将近一阶,再加上我本身平衡力就很好,站在上面自然是不成问题。”烈儿心情不错,听到童汇不相信的口吻,竟然少有的耐心解释了一句。
“是是是,老大最厉害了,要不我们过去看看?”童汇大概是没有见过像玉碎滩这样的地方,一看到便有些隐隐的心动,如此灵动的滩涂地对于他这样常年生活在落霞山脉里面的人来说,确实是有着不小的吸引力。
“好啊,那就过去看看。”
十年的时间哗啦啦流过去,玉碎滩却仿佛没有变化似的,流水匆匆,就连滩中的石头都还是十年前的那几块,烈儿毫不怀疑,如果去仔细找的话,一定可以找到自己当年留在上面浅浅的小脚印。
烈儿走到一棵茂密的银杏树下,抬头看向树顶,忽然双脚跺地飞身跳上了银杏树的枝桠,倾斜着靠在树干上,低头看向玉碎滩中正在努力让自己在不停晃动的石头上保持平衡的童汇,忽然回忆起十年前,自己一动不动的站在石头上的时候,二哥童承似乎就是以这个姿势斜斜的靠在树上,目光一动不动的注视着他。
那时候年纪太小了,即使爬上了树,也因为身材太过短小的缘故,没有理解二哥童承整天躺在上面有什么好看的,但是现在,他已经长得比二哥当年还高了,上面的风光,他终于也看到了。
“老大,你确定你一岁的时候就能在这上面站一整天?天哪,这水很急啊,万一掉下去了,肯定会被直接冲走!”
“我当然不会一个人站在上面,”烈儿大笑道,“当时二哥总是躺在我现在躺的这个地方,全神贯注聚精会神的盯着我,以确保我的安全。”
“族长么?嘿嘿,可以想象。”
童汇自己玩了一会儿,终于无聊的跳了下来,踱步到银杏树的下面仰头喊:“老大,既然已经出了城,咱们到底要去哪儿啊,你有没有计划?”
烈儿身子一撑跳了下来,站到童汇面前。
“说实话,我先想去夏国。咱们可以从夏国的离离草原出境,离得很近啊。而且我很想去看看没蹄草原上那个闻名遐迩的乱花阵,族籍中记载着,我们童族中的许多前辈都曾经消失在乱花阵中,我很想去一探究竟。”
“唔……乱花阵,我好像也有一点印象,”童汇努力搜索脑海中模糊的印象,毕竟他以前很少看族中的藏书,即使看了,也很少记得其中的内容,不过从烈儿刚才说的话中,童汇再迟钝也能了解到那个乱花阵不是一个观赏美景的好地方,“我说,老大,那个地方听起来好像挺危险啊,你确定我们的第一站就要去那个地方?你还想不想再去别的地方了?”
“既然出来了,自然是要先看看最想看的地方,”烈儿毫不在意的大步走回马车旁边,童汇跟在他后面回去,跳上马车的动作倒是熟练自然,只是表情因为烈儿的下半句话变得不那么的好看,“我决定了,就去没蹄草原,你拦也拦不住我。”
童汇确实拦不住烈儿,其实他也没真的想拦,童汇坚信,烈儿虽然不跟自己一样惜命怕死,但是绝对不会单单因为要去看一个莫名其妙的乱花阵而丧命,那样也太不值得了。莫族的长房小少爷十二年来被大家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着长大的金贵的性命可不是为了这样浪费的。
不管怎么说,总之,这辆不算很大的简单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驶到了夏国的边境。一路上,烈儿塞进马车车厢中的各种毛皮垫子多达数十次,据他的说法,这些毛皮实在是顶不住路上的颠簸。
当童汇终于忍不住开始抱怨他酸痛不已的腰背的时候,小马车终于缓缓地行驶到了离离草原的边界,童汇在马车上站起来眺望远处一望无际的的草原,生活在大山中的孩子第一次看见草原,总有些不由自主的莫名激动。
就像现在的童汇一样,他双手挥舞着蹦跳了几下,很显然,小马车还算是结实,唐京城中的工匠果然如同传言中的那样优秀谨慎。
烈儿听到欢呼声,从塞满毛皮软垫的车厢里艰难地探出半个身子,便远远的看到了离离草原的一线边缘,作为同样没有接触过草原的大山的孩子,烈儿的表现实在可以称得上是淡定自然可圈可点。
烈儿一手砍在童汇的一条小腿的麻筋上,差点把正在蹦跳的童汇绊下马车:“拜托,阿汇,你跳个什么劲啊,既然看见了,就快点驾着马车过去啊,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