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1章 被骗了

“老实点!”陈小风不知道拿这个张天华怎么办了,不杀他也不能放虎归山,现在天宫很有可能不知道自己进入龙渊,要是张天华回去了,自己的行踪会暴露,容易节外生枝。

“不去,杀了我!”张天华宁愿死也不想靠近前面那团雾气。

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雾气,而是一个地下入口,地下有空气流通,冲击地面,地面上的尘土被地下的空气带动,远远看去就是这般效果。

只要看到这种武器,一般人都会离的远远的,谁都不想招惹食人族。

地下的出入口一定会被某个食人部落占据,也就是说,再往前走两人就是食人族的食物,张天华见过食人族猎杀人类。

“他们抓住人不会让你直接死去,会一口口吃掉你皮,然后再吃你的肉,我亲眼见过的,给我一个痛快吧!”张天华看似求死,实际更怂,天宫弟子被食人族抓住只有一个下场,就是刚才张天华形容场面。

如果是其它宗门弟子兴趣还有活动的空间,天宫不行,天宫杀死的食人族可以堆成一座山,双方的仇恨比天还要高。

“之前答应过你,不杀你!我留你命,能不能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陈小风一把抓住张天华的脑袋,红雾在他周围炸裂。

陈小风松开手以后,张天华直接晕死过去,陈小风已经向地下入口走去。

几分钟以后张天华醒了过来,一脸的痴呆相,两眼无神,人已经变成傻了,更不会记得陈小风这个人和之前发生的一起。

恐惧是潜意识里的东西,看着远处的雾气,张天华条件反射朝反方向走去。

望山跑死马,入口看似不超过两公里,实际情况要远很多。

站在山丘上远处看去,地下入口是一个巨大圆形形状,一个平铺在地面的火山口。

这个圆形地下入口,大小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多。

地面周围到处都是帐篷,篝火炊烟,这个时间应该是做早餐了。

陈小风的意思里,这里应该是蛮荒时代,野蛮人席地而坐,吃着生肉。

张天华的消息,让陈小风先入为主了,暗示了一个蛮荒时代,实际情况截然相反,这里的情况确实很落伍,但是也只是落伍而已。

再往前走,一具具骷髅骨架插在木头杆子上,随着时间的流失,皮肉早就风化了,应该是龙渊的宗门弟子。

这么做是为了恐吓入侵者。

不过,这种套路,对陈小风没用。

就在这时候,陈小风猛然回头,一张血盆大口迎面而来,陈小风甚至没有发现这只怪物的靠近,到了眼前才发现情况。

侧身一滚,陈小风狼狈的半跪在地上。

袭击他的怪物是一只狗,严格来说是一只变异的恶犬,也有可能就是这个品种。

狗的脖子一下与正常的狼狗没有区别,稍微壮实一些,狗的眼睛是红色的,满嘴的獠牙,狰狞恐怖!

不是狗的叫声,而是咕噜声,更平添了一份恐怖。

“什么东西!”陈小风皱眉嘀咕了一句。

恶犬一击没成功围着陈小风转圈。

陈小风手里准备好了两块石子,打在这只恶犬很容易,当恶犬脖子上有项圈的时候,陈小风停手了,只要这鬼东西不靠近,陈小风不打算杀他。

应该是食人族的饲养的鬼东西,现在梦蕊的情况不确定,陈小风不想激怒这些人异类。

陈小风这里的情况似乎惊动了食人族,十几个人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向陈小风赶来。

刀枪剑戟,拿什么的都有,其中一人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半自动步枪。

“我去,搞什么?”陈小风无语了。

食人族那半自动步枪,风格很诡异。

想想也没什么,估计是见半自动步枪沉重,当棍子使用!

接下来的一幕,陈小风顿感让张天华给骗了。

之间那名拿着枪的人,靠近以后,拉动枪栓,有模有样的瞄准陈小风,随时有扣动扳机的可能。

这个射击姿势不能说专业,但肯定比陈小风专业的多。

“……”陈小风一脑门子的问号。

这些人没有那种粗狂的外表,也没有张牙舞爪或者说着听不懂野蛮人语言,除了穿的有些落魄,陈小风反而觉得这些人有点清秀,没错,像是那种落魄的清秀书生。

要不看那只丑陋的恶犬,属实与食人族挂不上钩。

“敢一个人来,兄弟们,把这人的皮剥了,给他插一个通天杆!”拿着步枪的男子,是小头目,话里的意思,是让陈小风步后尘,步周围这些骷髅的后尘。

“慢,我是来找人的!”陈小风拿出那把骨刀,给领头人看。

呼啦……

周围人全都跪下,领头人还在不停的道歉。

就连那只恶犬也乱叫了,匍匐在地,没有了任何敌意。

这些转变全部来源于这把骨刀。

“我是来找人的,一个小女孩被你们抓……请到了部落,有人给我留下了这把骨刀!”陈小风道。

“您是陈宗主对吗?”领头青年直接交出陈小风的称为。

这倒是让陈小风有些莫名其妙了。

自己是刚刚知道这个食人族的存在,对方竟然知道自己名字,这就太奇怪了,这种感觉很不好,陈小风觉得自己被人拿捏住了,暗中的人知道一些,带着陈小风的节奏来到了这里。

感觉虽然不好,但是陈小风可以放心了,这人应该没有第一,梦蕊也是安全的。

不然,这种要命的信物怎么可能留给陈小风。

“是我!”

“陈宗主跟我走,族长已经等你一个晚上了!”领头青年道。

“带路!”陈小风不惧,被人夹路而行。

那只恶犬在前面蹦蹦跳跳欢实的很。

陈小风这是之深入虎穴,暗中已经准备好了凤鸣剑,稍有不对劲的地方,必然要大杀四方,强行带走梦蕊。

这陈小风心底不是办法的办法。

进入部落,男女老幼都有,与辽远城外的村落唯一的不同,就是这些人看上去穷一些,住的地方是帐篷,穿的是粗布,仅此而已。

路过一处帐篷,锅里煮的米粥,火上烤的事羊腿。

“被张天华骗了,刚才应该杀了他!”陈小风心里暗道。

“你们的部落叫什么名字,你们的族长为什么要抓我的人?”陈小风问那名领头的青年。

“族长做事我不懂,你自己问他就知道了!”青年搪塞道。

陈小风又试着问了其他人,不管为什么,这些人只会摇头,显然是有纪律的,不能乱说。

陈小风咋舌了,有规有矩,这部落文明程度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