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五年4月18日 晴 自古英雄出少年

,��݆小宋觉得那司肯定是被戴了绿帽子。

怎么说呢,那司这人的长相吧……其实实在说不上好看,身材有些粗短,面相也是典型的草原汉子的面相,大脸盘、黄褐皮肤、下巴扁平、颧骨突出、鼻梁不高、嘴唇略向前突出,虽然都是黄种人但一眼看上去就不是汉人的面相。

但他的一双儿女却是着实让小宋惊讶了一把,首先是认自己当干爹的那个小子,他身材修长健硕,虽是单眼皮但却也算得上是眉清目秀了,皮肤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是长期在日光下活动的结果,而且毕竟是男孩子,微黑的皮肤反而更让他显得有些英武气概。

就面相来说,这绝对是个贵不可言的相,以小宋从相书上看来的知识,这个孩子现在的面相可以称为佩紫怀黄之相,未来必然是个人中龙凤。

他跟那司一样,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化,礼节方面并没有小宋想的那样莽莽撞撞,也并非常人印象中草原人都是粗暴狂野,虽是穿着草原的衣裳,但内核却是个板板正正的汉人。

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进退有序、言语有度,十岁的孩子能到这一步可以说是家长绝对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培养这个孩子。

他招人喜欢极了,认了宋北云当义父后,小宋送了一套限量版金线装订四书五经,还有一柄随身的腰刀作为礼物。而金铃儿她们也是很喜欢这个孩子,来回便是送了一大堆的东西。

而那司的女儿也是如此,她倒是一看就是在家里受宠的那个,都说草原人对女人如对牛马,但这个小宝贝却是那种所有人心头上的宝贝疙瘩。

她活泼好动,也不怕生人,比钢蛋大上一些,看着就如同个布娃娃似的可爱,她见大人在那聊事情无趣,便自顾自的找到了正在旁边偷听的钢蛋,然后拽着他就要出去玩,还直言不讳的说他长得好看,自己喜欢。

钢蛋哪里是这个小姑娘的对手,被拽着手就在地上拖行,脚下划出两道无奈的刹车线,逗得堂前的大人们哈哈大笑。

“若是宋大人不嫌弃,倒不如让家中小女与令郎定个娃娃亲吧,等公子及冠之时便成亲。”

小宋侧过头看向金铃儿,并用手指了指她:“家里的事,她说的算。”

那司起身朝金铃儿拱手道:“见过公主殿下。”

“不用多礼。”金铃儿看了看宋北云又看了看那司:“娃娃亲之事,暂且不可武断,倒不如让他们未来自行选择,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那司心中知道这是公主殿下把娃娃亲的意向给否了,不过那司的确也是能够理解,那个孩子毕竟是宋北云的儿子,同时也是大宋的金枝玉叶,未来起步也会是个世子,自己小小部族的族长,凭什么攀这个高枝?

除非自己能当上草原的大汗,否则以后真的就得靠孩子们自己能对上眼了。

而这时,就听外头钢蛋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小宋只是瞄了一眼,反倒是那司着急的冲了出去。

这还没到门口呢,就听自家女儿在那喊道:“这个狼牙项链你给我收好咯,等长大了我来找你!”

宋北云听罢,笑出了声音,他抬手对那司说道:“老兄你激动什么,孩子的摔打属实正常,我家可不作兴男儿涂脂抹粉般的娇弱,男子就要如你这儿子一般英武。你来。”

“在。”那司的儿子立刻起身:“义父。”

“你还没有汉名吧?”小宋起身走到台前,朝他一招手:“研墨,我给你起个汉名。”

起名这件事对于男孩子来说其实是人生中的大事,世上只有天地君亲师者方可为男儿起名,宋北云给出这个名字,就代表其实已经认同了他这个义子。

“是,义父。”

帮着宋北云磨好了墨,他展开宣纸开始在上头画起画来,不多一会儿一匹骏马便出现在了上头,然后用突厥文写了寄语,又用汉字写上了坐拥草原,胸怀大海八个字。

看到这个,那司的脸都吓白了……

“宋大人,这……这……”

“哈哈……”小宋摆手道:“没事的没事的,这个等他成了大汗时便能用上了。”

“不敢……万般不敢……”

那司连忙摇头,这幅画上的突厥文的意思便是征途四方,如虎添翼的意思,再加上汉文的八个字,这简直就是明着告诉所有人他们部族有野心,到时候穿小鞋都是小事,甚至可能会被灭族的。

“也对。”小宋叹了口气:“后代子孙可能不会容许又一个成吉思汗的。”

他说着便将那副画给撕了个干净,换成了少女抱着羊羔的模样,而那少女一看就是那个正在门口追着钢蛋要亲亲的草原小公主。

“心随意转,四海昇平。”小宋落笔之后,看向自己这个义子:“汉名宋平,可否?”

“荣幸之至。”

宋平啊……那司心中长出一口气,庆幸这位宋大人没有玩出什么幺蛾子来。

这样就挺好……就挺好了,字好意也好,还不会让人针对,这就好啊。

而且宋北云的宋可是官方钦点的与国同姓,理论上他是不能够随便给人辞姓的,但这是义子,意义不一样的。

叩谢宋北云之后,那司便让宋平去外头照顾弟弟妹妹了,而金铃儿也自觉的告辞离开,堂前立刻就剩下了两个男人。

“是不是你们大汉为难你了?”

那司还没开口,宋北云就率先提了问,那司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可能要断了我部与大宋的通商之权,换成他的亲信部族。”

“想多了。”小宋翘起二郎腿:“你去打听打听,整个宋辽,我宋北云说不能跟谁做生意,他们谁敢卖出去一斤铁一斤粮。你真当草原换人不用跟我打招呼吗?你担心是多虑了。”

那司苦笑:“宋大人,若是如此简单就好了,他可并非傻憨之辈,自是知道这番道理,他的意思是让我部一众人归化他部。”

“嗯?”小宋眉头一皱:“这明摆着就是要搞你啊,你是不是露出马脚了?”

“不知……”

“不过也对,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小宋晃着脚丫子:“那你可危险了,这边归化一点那边归化一点,你们部族最后就成在家里种牧草供他们吸血的废部了。”

“谁说不是呢。”那司长叹一声:“宋大人有何法子么?”

“宋国承诺不干涉他国内政。”小宋侧过身自一只手撑在椅子扶手上撑着下巴:“这件事不好办。”

“啊?”

“不过不好办归不好办,倒也不是不能办。”宋北云眼皮子一抬:“与你们大汉关系不好的部族有多少?”

“三成左右,但自从两金之战大汉输了,如今可能有四成有余了。”

“嗯……”

小宋沉吟片刻:“四十万斤粮食、十万件兵器。你可以拉拢多少人?”

那司昂起头,眼神中光芒绽放:“许多。”

“许多是多少。”

“就是足够在阴山一侧与大汉部遥遥相望。”那司眯起眼睛说道:“只是我们后面便是宋辽之境,无险可守。若是被骑兵突击怕是……”

小宋手一挥:“我会给你一支教团队伍,教你怎么打骑兵。”

那司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他可是知道面前这宋北云打骑兵可是一绝,至今为止不管是金国骑兵、西夏骑兵还是草原骑兵都没有在他手上得过一次胜利。

“还是那句话,我能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东西。”小宋继续说道:“但是问题来了,那司我们丑话说在前面,我怎么知道你不会变成敌人。大宋经不起一个星辰大海般伟大的人去冲击它,大辽也经不起。我要的是和平。”

那司低头沉默一阵,然后抬起头将手放在胸口:“那司部永不犯边。”

小宋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知道这种话就是放屁,但没关系他并不需要一个草原部族的效忠,他只是需要大宋在草原有一个代理人,给他武器、给他食物、给他勇气,让他把更大的风浪挡在阴山一侧。

至于未来,等210火出来了,他们别说骑兵了,请阴兵都没有用了。

“那我提前预祝老兄旗开得胜。”小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我等你成大汉的好消息。”

那司起身说道:“多谢宋大人,今日我便不再叨扰。”

送走那司一家,小宋坐在昏暗的堂前,独自坐了很久。因为他知道战争又要来了,只是这一次战争并不会烧到国内,草原的这一次分裂战争很可能会导致整个东亚的格局发生改变。

那么他突然脑中闪现出了个想法,要不要趁着草原开战的时候,趁机吞掉西夏呢?然后死守住东亚的西大门,让这一片地方闷在家中发展三十年。

理论可行,实践开始。

“来人啊。”

小宋呼唤了一声,小鱼立刻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在,宋大人。”

“让那潘惟熙滚过来。”

“是,小鱼这便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