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蝶被她那一掌打得差点跌倒,真想不到这个女人还真有点功夫,难怪男人说打不过她。
看到影蝶安然无恙,胖女人露出一抹冷笑,道:“接受了我八成功力的一掌还没事,来头不小嘛,接下来看老娘把你打成肉酱。”
影蝶一脸不屑,不过就是江湖上的三流小角色而已,一身的傻劲而已,八成功力的一掌也不过就是推了她一下,她就等着看好戏了。
胖女人一拳过去,明明打到了影蝶,可是一拳下去之后影蝶似乎化作一团黑雾,被她一拳打散了,等黑雾消失之后影蝶也不见了踪影。
“哪来的小毛贼,在老娘面前张狂,这就被我打死了,哼,便宜你了。”
“娘子好功夫。”在床上的男人拍手叫好,刚才他也吓了一跳,幸亏是他这个娘子抓住了他身上的虫子捏死,还叫他不许出声假装睡着,不然真不知道要出什么事了。
“有我在,谁都不敢欺负你。”胖女人一脸得意,走过来把男人推倒在床,再次拉下了床帘,这次,灯也全部吹灭了。
但是几天过后这座府邸就出了事,全部的下人都争着抢着搬走了府里值钱的东西,连桌子椅子都没放过,影蝶就混在这些人当中,在书房内找到了藏在书架后面的一个盒子,里面是金银珠宝和房契地契,还有钱庄的收据,应该就类似银行之类的存折和卡之类的吧!房契地契她不需要,她就拿走了钱和珠宝,按照收据上写的去钱庄就好。
因为影蝶早就在那个家丁体内下了蛊了,然后控制家丁和丫鬟发生关系,丫鬟再和府里的姑爷发生关系,姑爷再和那个胖女人发生关系,等蛊毒一发作他们就都玩完了,蛊毒发作之前她早就用了自己的幻术让他们夫妇说出了藏钱的地方,等他们蛊毒发作下人发现的时候找来大夫也晚了,他们早就死了,大夫也只能说他们得罪了什么人被下毒下蛊了,现在已经救不了了,当然之前那对狗男女也一样,只不过他们提前一天就死了,暴尸荒野。
因为府里的主人死了,下人们也只好把值钱的东西能拿走的就拿走,那夫妇二人全身爬满了虫子咬噬着他们的骨肉,没人敢接近,也没人替他们收尸,很快,房子空了,这座府邸就这么废了。
从此就传言这座大宅被人诅咒了,住在里面的人惨死成了废宅,到了夜晚空荡荡的院子就让人发慌,都没人敢接近那里了。
拿到那个收据之后影蝶随便控制了府里的其中一人,让他去了钱庄把里面的钱换成了银票,之后就去鞋铺把定做的鞋子穿上了。
感觉真好啊!这走得比跑的都快,早就想尝尝这种感觉了。
因为影蝶过去也很爱看动漫的,其中一个小学生女主角每次上学放学都都穿着溜冰鞋,那姿势动作真是美,她也好想做一次那种少女漫画里的人物,只可惜她学不会滑冰,而且真在路上滑冰也很危险,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功夫这么高了才不怕摔呢,所以就去鞋铺找鞋匠做了这双“溜冰鞋”,虽然款式样子很难看,但是能做成这样不错了,在平坦的道路上就这么溜着,多棒呀!
一个包袱一张地图一双鞋走天涯,她要往下一个城镇出发了,不知道谁会成为她的下一个目标呢,真让人期待。
清晨的空气还是那么新鲜那么好,坐在山顶的石头上拿出笛子吹凑着儿时谦哥哥教她的曲子,只是吹完一遍又一遍,聆听者还是只有她一人。
天赋这东西果然让人羡慕嫉妒恨,难怪她总被大姐找茬,后期的努力想要超越有天赋的人是要努力一百万倍啊!难怪她听说过一句话,人要成功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运气,但是那百分之一的运气却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重要一千倍,她算是明白了,因为她在音乐方面真的是没什么天赋,就算会吹拉弹唱也只是在普通人眼里算好的,但是在高手面前不过就是皮毛而已。而且她在琴棋书画上面,也是远远不及龙凌雪的,当然除了她最拿手的画作。
算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师父说从今以后她不需要每天上山来回跑了,她要重新拿起剑,开始练起了。
感觉又要变天了,夏天的天气果然是喜怒无常的,今天没有太阳,树林里起了雾,有点看不清路。
然而下山到一半,树林中几人一拥而上,纷纷亮出刀剑,围绕着她齐齐出手,手中的刀剑带着凌厉的锋芒毫不犹豫的刺向她。
甄惜连忙躲过,但是人不断攻过,看这些人的脸色,像是那群被控制的不死之人,这应该又是对她的历练吧!因为上山的时候她不会拿剑,如果这是师父对她的考验,她也不能空手打,不是因为寡不敌众让她倍受擎制,就怕她一不小心用力过头放出鞭子或者琉璃花暗器来,直接就让这些人散架了,所以如果手上有剑至少不放出那些来,毕竟自己剑术还是不强的。
无奈,甄惜先一脚踢飞第一个刺过来的人的手腕,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长剑,劈开林中薄雾,凭借着凌厉的招式和他们交起手来。
却不曾想,几招下去,一剑就刺入了对方的身体,再狠狠抽出,没有带出血花,因为这些人早就没有血了。
来不及多想,又是一剑挥过去,怎么感觉这些人毫无招架之力?平时她都要和这些人打上半天呢。
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那群没控制的不死之人纷纷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摇铃铛的人穿着打扮跟司徒俊凡身边的巫大师差不多,本领应该也是一样的。
“花神小姐,恭喜。”他笑着对她说道。
“大师。”甄惜走过去,问道:“我有什么好恭喜的呀!这是要让他们试练我吗?不过我还是觉得找一些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来试炼我好一些,为何要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