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一个国家来说,供应全国人民每年消费的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的根本来源,是全体国民每年的劳动;那些被消费掉的必需品与便利品,如果不是由该劳动直接生产出来的,便是用该劳动的产出物向国外购买的。
因此,全国对必需品与便利品的全部需求,获得供应的情况是好是坏,就按照全国劳动产出,或者用该产出买来的物品数量,相对于需要消费该产出的人口比例是大或是小来决定。
在每一个国家,这个比例通常取决于两个不同的条件。第一,该国在劳动应用上,普遍展现了怎样的技巧、熟练度与判断力;第二,在全国的劳动人口当中,有多少人从事有用的劳动。任何国家,不拘土壤、气候或领土大小,每年产出的多寡,在其特有的自然条件与领土范围内,一定取决于这两个条件。
其次,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对产出多寡的影响似乎又比第二个来得重要。未开化的狩猎民族,每个有工作能力的人都算是在从事有用的劳动,而且也都尽可能地为自己和家里(或族里)那些无力狩猎的老弱妇孺,供应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然而这些民族却穷得如此可怜,以致因为物资匮乏,经常被迫(或者至少自认为被迫)不得不主动弄死家族里的婴儿、老人和久病缠身的人,要不就将这些人丢弃,让他们饿死或被野兽吃掉。相反的,在文明兴盛的民族里,无所事事的人不仅为数众多,而且当中有许多人个别消费掉的产品,还比大部分劳动者的消费多出十倍,甚至百倍;然而,由于整个社会的劳动产出如此巨大,以至每个人都得到丰富的供应。而且任何一个工人,即使是最贫穷低下的,只要勤俭,就会比任何野蛮人享有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
本书的第一卷就在研究劳动生产力得到改善的原因,以及劳动产出在社会各阶层与不同条件的人民之间,自然而然分配的次序。
任何国家不管实际上以怎样的技巧、熟练度与判断力应用在劳动上,每年产出的多寡,在该技巧、熟练度与判断力既定不变的情况下,势必取决于全国劳动人口中,每年从事有用劳动的比例。下文会说明,不管在什么地方,有用的生产性劳动人数,都取决于推动这种劳动工作的资本数量和资本实际的使用方式。因此,本书第二卷将说明资本的性质,资本逐渐累积的方式,以及资本使用方式不同,所推动的劳动数量又会有何不同。
一些应用在劳动上的技巧、熟练度与判断力各方面都算得上相当进步的国家,已有一段时日在一般性的劳动管理或引导上,采取了大不相同的政策;而现在看来,那些策略并非全然有利于增加劳动产出数量。有些国家的政策特别鼓励乡村产业,有些国家则非常鼓励城市产业。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对每种产业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自从罗马帝国覆亡之后,欧洲各国的政策对手工艺业、制造业和商业等城市产业有利的程度,一直优于农业这种乡村产业。本书第三卷将尝试说明这种政策的由来。
虽然这种种不同的政策,刚开始也许是特殊阶级基于私利与偏见所推动的,当初不仅完全不顾,也完全不知道,它们对一般人民的福祉会造成什么后果;然而这些政策后来却产生了许多大不相同的政治经济学说,其中有些夸大城市产业的重要性,另外有些则夸大乡村产业。那些学说不仅对学者的意见相当有影响,而且也往往左右了君主与国家的政策。在本书第四卷,我将尽可能周详解释这些不同的学说,以及它们在不同时代与国家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本书前四卷的主旨在于,解释全体国民收入的根本来源是什么,以及就不同的时代与国家,说明每年供应全体国民消费的那些资本储备的性质。本书第五卷,也是最后一卷,则是讨论君主或政府的收入。在这一卷里,我将努力说明(1)哪些是君主或政府的必要费用;在这些费用当中,哪些该由社会一般人民的奉献来支应;哪些则该由特别的社会团体或个人来承担。(2)有哪些不同的方法,可以让一般社会成员为整个社会应该承担的费用做出奉献;这些方法分别有哪些重要的优缺点。(3)最后一点则是要说明,究竟是什么理由和原因,使得几乎所有现代政府都把这种收入的一部分拿去抵押(或者简单地说,几乎所有现代政府都举债度日);而那种债务,对整个社会的真实财富,亦即对整个社会土地与劳动每年的产出,会造成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