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第三章 阳先生没有名字

我连忙点点头,表示自己理解的。毕竟,我也曾经赶走在我家小区门口的流浪狗啊,谁叫它们要叼走我的午饭呢。

阳先生感激地看着我,随后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你就当听一个故事吧,”这样的事实,谁会相信。

我点点头,表示自己准备好了。我有预感,接下来听到的事情,绝对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阳先生自从有意识开始,自从他还是人开始,便只知道自己姓阳,但是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多认识阳先生的人,都称呼他为‘阳先生’,比如说取快递啦吃饭啦,如果说是叫‘阳先生’的话,那就只有他自己了。阳先生似乎就成为了他的一个代号。但直到无意中看到阳先生的身份证,人们才知道,他真的就叫阳先生。于是大家开始猜想,会叫‘阳先生’,会不会是因为阳先生的父母很懒,懒到连给他取一个像样的名字都懒得取?经过多方讨论,大家就确定是这个原因了。

但是作为当事人,阳先生很清楚,他本来不姓阳,也不叫阳先生。只是当初那人救了他之后,就让他姓阳。阳先生懒得给自己取名字,所以就让身边的人称呼自己为阳先生了。

至于本来的姓名,阳先生依旧记得,只是很久没有提起,自己也觉得十分地陌生了。他原本的名字,叫做李墨情。当然,关于他还是李墨情时候的事情,他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阳先生大学本来选择的是自己喜欢的法学专业。但为了追随自己的女神,他不顾辅导员的劝导,硬是转到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可笑的是,在他转过来的第一天,女神便与学校的校草开始谈恋爱。至于阳先生这样平凡的人,女神肯定是不放在眼里的。甚至有时候阳先生在想,他走过女神身边的时候,女神会不会看他一眼?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阳先生曾经想过要不转回法学专业好了,可他抬不起那个头,便作罢了。自己转的专业,跪着也要读完啊。所幸的是,他慢慢地喜欢上了文学,平时也喜欢写点东西,甚至是在大二时出版了一本小说。到了后来,阳先生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位作家,把自己心中勾勒的世界用文字表达出来。

阳先生发现,把自己的视线从女神身上转移到文学世界来,也不是那么难。

当然,阳先生一直觉得,他的这一点关于文学的爱好,是来自于母亲:一个生命永远停留在三十岁的温柔女子。

李墨情这个名字,是母亲给阳先生取的。这个名字,正如母亲对阳先生的希冀一样。

阳先生五岁的时候,被母亲带到父亲身边,告诉他这是你儿子李墨情,你把李墨情扶养到十八岁就可以了,十八岁之后,他可以自己谋生,如果你没钱的话,我这里可以给你。

即便后来父亲对自己百般的好,似乎是要把对于母亲的歉疚全部偿还在自己身上,但阳先生依旧对他没有一点好感,哪怕是直到今日,关于父亲的点滴印象全部烟消云散了。

阳先生想,他的母亲,值得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对待,但时光在她二十四岁那年,让她碰上了父亲,从此她的好运便消失殆尽了。

阳先生一直埋怨自己的母亲,为什么不把他带在身边,难道嫌弃他是个拖油瓶吗?直到那个爱了母亲大半辈子的女人找到自己,阳先生才明白,母亲在二十九岁那年检查出了癌症,晚期,所以才把他送到父亲身边。

阳先生听到那个女人说,母亲死前一直念叨着他,母亲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但不想让儿子看到自己最丑的样子,所以才把儿子送到父亲身边……阳先生觉得天气很奇怪,一开始还是大太阳,这会儿就下起大雨了。经那个女人提醒,阳先生才明白是自己掉眼泪了。太阳,还高悬在天空中呢,而他母亲的躯体,早已冰冷。阳先生想,母亲在那个世界里一定会活得很开心,毕竟她身前是那样一个热爱生命的女子。

阳先生告诉那个女人,她是最幸运、最幸福的,至少母亲愿意在生命的尽头让她陪伴。如果一个人连最丑的样子都愿意毫不避讳地展现在你面前,那她一定是对你心无芥蒂。听到阳先生的话,那个女人苦涩一笑,什么都没说。其实阳先生很想问一下那个女人,这么多年,母亲一直不冷不淡地对待她,她为什么不离开?只是后来阳先生想到,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便没有问了。后来看到母亲坟墓旁边的一个墓碑,阳先生便明白,那个女人是甘之如饴的。

看到那个才三十多岁便已满头白发的男人在母亲的棺椁前痛哭流涕,说自己早就知道错了,说母亲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听到这些,阳先生心里没有一丝涟漪,他不恨这个男人,因为在见到母亲最后一面的时候,母亲让阳先生不要恨他。既然是母亲的要求,阳先生自然是会遵从的。

参加母亲葬礼的时候,阳先生无悲无喜。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想,母亲的梦想就是他的梦想,他会把那些梦想一一实现的。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情,阳先生是有可能实现自己梦想的。不过直到现在,他依旧没有放弃过心中的念想。既然是母亲的要求,他怎么敢放弃?怎么忍心?

毕业之后,阳先生回到了母亲生前所居住的城市,在一个小网络公司当编辑,他以为,编辑就那么回事,可事实证明是他太天真了。

那个公司里大多数都是一些女孩子,既然是女孩子,自然存在一些勾心斗角的。阳先生想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便没有理会她们的,只是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直到后来公司里又招进了两个男生,阳先生才惊觉自己的错误,这勾心斗角,可不是女性的专利。看着那两个男生天天阴阳怪气地说话,私下里还给彼此互使绊子,阳先生就觉得这两人就是屁精,天天瞎折腾。

但阳先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埋头做事,竟然也被拉入了祸事当中。只因公司一位长得较为漂亮的女生同自己说了话。

然后呢,那两位心系女神的男同事把阳先生当作情敌,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甚者,甚至传出了他想要取代主编的位置,而且还是个偷窥狂。

阳先生这下子总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三人成虎。他向来不善于与人辩解,只是解释了一次,之后便没有管了,他想着谣言止于智者,假的再怎么传也不会变成真的。但是却没想到这谣言被人们传得跟真的似的,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即便是都知道阳先生的为人。

阳先生知道,自己在这个公司待不下去了,便打算等找到下一份工作了就辞职。反正这个公司也没什么好舍不得的,大概值得阳先生留念的,就只有同他较好些的同事小六。小六同阳先生合租了一个公寓,关系自然也比其他人要好些。

但是最近阳先生得知小六交了一个女朋友,而且是准备谈婚论嫁的。阳先生有时候回到公寓,便看到小六和他女朋友如胶似漆地坐在沙发上,看到他回来,小六两人自然是尴尬万分的。阳先生知道,自己是时候搬出去了。只是可惜再也找不到这么便宜的房子了,当初老板会低价租给他,也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

阳先生有时候会想,为什么不是小六搬出去呢,明明这里是自己先租进来的。但想到一说出口就会伤了兄弟情谊,便作罢了。他向来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老好人习惯了。

这一日,阳先生完成老板临时交待的任务,坐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到家里。走到厨房里,找了一番,小六果然没有给他留晚饭。唉,兄弟兄弟,这哪门子的兄弟,自从小六有了女朋友之后,就不一样了。阳先生随便泡了一碗方便面来吃,之后匆忙洗了澡,便躺到床上。

隐隐约约地,阳先生听到了小六和他女朋友的谈话。

“老公,你什么时候让那个人搬走啊?有他在,人家洗个澡都不方便,就怕……”

“我,我过些日子和小李说,他会理解的。”小六也有些心虚,毕竟自己是后来者。“老婆啊,要不我们搬走吧,毕竟这里是小李先租进来的,况且,水电气费这些都是小李付的。”

“我不管,我就是要他搬走!”这里处在市中心,而且租金也合适,她上哪找这么好的房子去。“反正我告诉你,有他没我,有我没他!你自己看着办吧!”说着便嘤嘤嘤地哭起来。

“哎哟,我的小祖宗诶,我明天就去和他说啊,你这一哭,老公的心就很疼啊。”

“哼,你知道就好。”之后,便是一阵窸窸窣窣吟吟娥娥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