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暗恋 上
陈殷第一次注意到谷言是在初一的元旦晚会上。齐整的刘海,圆圆的几乎没有什么轮廓的脸,不高,瘦的皮包骨头。她穿着宽松黑色的T恤站在舞台,引领着比她略高的两个同样一身黑色T恤女孩,随着音乐的节奏甩开舞步。
她站在舞台中央的时候陈殷的视线便离不开她,她看起来温柔乖巧,甚至带着几分的怯懦,与她此时上演的表演简直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高金属的音乐振的人心澎湃,随意的动作,随心所欲地表达,不羁的舞步,街舞。她柔韧的腰肢和因紧张而紧抿的唇让陈殷觉得格外甘甜。
直到掌声轰鸣,底下传来惊呼声陈殷才反应过来。台上已经一片空落,灯光随着主持人的入场而移动。那个矜持又不羁的人不见了。那个时候,她不知道那就是最初的萌动,也不知道什么是百合、LES,她只是很想认识她。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初中的三年都没有去主动结实她,只是每次她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都会有点欣喜,又有点心痛。
直到高一报名时,一个柔软的声音响在耳畔,“请问是在这里报名吗?”她侧过脸,是她!居然同班!终于可以认识她了!她的手里拿着录取通知书,左边醒目的两个字:谷言。是她的名字,原来,她叫谷言。
回家之后,她去隔壁的文具店买了最贵的一只水笔,自己挑了最好看的信纸。其实,那时文具店里最贵的水笔也不过是三块五毛钱而已,那只笔一点都不好看,但是她就是想要,因为那是最贵的。
她颤抖的写下两个字,“谷言。”接着,她写道:
你好!
我叫陈殷,我们之前在一个学校,我是你楼下十一班的,我曾经看过你跳街舞,真的好帅,我很崇拜你,我们可以做朋友吗?我觉得我很幸运,居然可以和你做高中同学!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为此还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不知道你家是哪里的,我住校,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分到一间宿舍,如果那样就好了。
我一直都很想和你做朋友,我觉得你很温柔,我真的很想认识你。其实我们在学校曾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每次你从我旁边经过,我都想叫住你,想与你相识,可我却一直没有勇气。我总觉得……应该顺其自然,也许我注定与你无法相识吧。我可不可以认为,我们可以在同一个班,是所谓的缘分呢?我们的缘分是注定的。
写着写着,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天开始变得伤感起来,就像一场触手可得的感情,她有得到后会失去的恐慌,所以不清楚是否该迈出第一步。
“姐!干嘛呢?”后面突然冒出一个声音!陈殷急忙用双手盖住,可为时已晚,陈磊将信纸抢到手中,大声的念出来:“谷言——你好,我叫陈殷,我们之前在一个学校,哦哦!姐!你暗恋人家啊。”
“你快还我!”陈殷伸手去夺,陈磊用另一只手挡住继续念:“我曾经看过你跳街舞,哇!姐!他好帅唉!会跳街舞!”
“你快还我!听到没有!”陈殷红着脸喊道,见陈殷真的生气了,陈磊没好意思再往下看,把信还给陈殷,连忙道歉,“我刚刚不是开玩笑吗?别生气别生气。”见陈殷双手紧紧的攥着信纸,陈磊好心提醒道:“姐,你别那么大力气,要是纸皱巴巴的,人家会以为你是个很邋遢的女孩,肯定不要你。”
“你说什么呢!”陈殷恼羞成怒。“姐,不过那个男的高不高,帅不帅?会不会打篮球?会不会弹钢琴?不过先说好,没超过一米八的可不要啊。”陈磊又打量了陈殷一会,单手摩挲着下巴玩笑着说:“不过你长得那么丑,搞不好他不要你。”
陈殷瞪着陈磊,抬手当着陈磊的面将信撕得粉碎。
开学前一天,陈殷搬到了宿舍,其实她家离学校很近,完全没有搬的必要,只是她想一个人。她讨厌什么都比她优秀的姐姐,她也讨厌备受疼爱的弟弟,她讨厌不关心她的父母,她想离开。
晚自习时班主任安排好了座位,按入学的成绩来,她与谷言,前后左右,各隔了两个人,中间形成一个田字。很近,可也很远。一个星期的军训过去了,她们仍然不相识。那天谷言问“请问是在这里报名吗”问的不是她,是另一个女孩,所以,那个女孩叫蒋雅卿,也是谷言现在的同位。同位是个细心的女孩,她不时的回头去看谷言,总是有目的有原因的。某人晚上最后一节自习课上,同位传来纸条,低头继续写习题,她好奇的打开,上面娟秀的字迹写着:你是不是百合?
百合?百合花吗?她回:百合什么意思?同位思考了一下,写下,传给她,上面写着:女同性恋。
当头棒喝!女同性恋!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喜欢同性么?陈殷将纸条揉碎,她从未有过同性恋意识,从未想过自己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的问题。只是她知道,她很喜欢谷言,很想认识她。但她也从未想过是情爱方面的喜欢。手上的书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彻底乱了,拳头攥紧了松开,松开了再有攥紧。
她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如何面对同位,更不知道如何面对谷言。同位没有再问什么,继续写着习题,好像刚才的一切从未对她有所影响,可陈殷的人生彻底因为她那两句话乱了。
你是百合吗?女同性恋。短短的九个字。
她的同位跟她刚好一个宿舍,她没有否认所以算是默认,陈殷第二天搬回家了。谷言并没有住宿舍,她也不想对其他女生造成什么困扰,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同性恋,也没有勇气去证实。她只是知道,她喜欢谷言,一段比早恋还要让人觉得可耻的感情。那个时候早恋,就像是未婚先孕一样遭人鄙夷,更何况是见不得光的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