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郎心似铁

一个声音从地底冒出来一般,说:“小新娘子,抓到你了,嘿嘿,你的血好香啊。”

白晶吓得步步后退,拼命挣扎,可却没有一个人来救她,四周静的可怕。

忽然,日光灯又开始一闪一闪,在一明一暗之间,白晶看到所有人,都是一副冷漠的面孔,这里面也包括了她的男友马可。

而那伏在她胸前,又怪叫,又疯狂甩头的怪物,正是那只叫李小明的小鬼。

白晶绝望了,“为什么,为什么,要选我?难道妒忌的人心真的可以吞噬掉所有的一切吗?”

一瞬间,天昏地暗,没有友情,没有爱情,甚至连对陌生人之间的零星同情心也看不到。

忽然,白晶胸前一松,一双冰冷干枯的鬼手抱起她胸前的小鬼,白晶一看,正是那只女鬼。

“好了,小鬼也养了,现在开始拜堂吧。”那只男鬼脸色阴冷,双眼如死鱼般盯着白晶。

婚礼仪式开始了。

穿上通红的新娘古装,两颊搽上浓浓的红胭脂,白晶的面孔变得有些诡异,她双眼无神地盯着地面,就像个傀儡,在那对鬼夫妻的指示下,和小鬼拜了天,也拜了地,就在要夫妻交拜的时候,白晶忽然转身抱住站在嘉宾席上的男友马可恸哭,“刚才方红在教室说你追我是有目的的,并不是一心一意对我,是不是真的?”

马可阴沉着脸,拉开白晶的手,一反常态,显得异常冷漠,“这要问问你自己二十年前是如何害死小明的。”

白晶眨眨眼,想了想,二十年前,她还在读幼稚园啊,怎么会害死个小孩呢?

原来,李小明是马可的亲弟弟,只不过李小明从母姓,马可从父姓。

李小明天性活泼善良,还在上幼稚园时就人见人爱,可惜没过四岁,就患了一种叫妥瑞症的怪病,此病无法根治,但原本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只是得这种病的人会在环境发生改变时,发出可怕难听的怪叫,而且还会疯狂地甩头。

就是因为这个病,一次偶然,发病的李小明吓坏了上同一家幼稚园的天之骄女白晶,白晶的父母把她当掌上明珠,闹到学校,势必要让小明退学,否则不会善罢甘休,结果,李小明退学后,更加郁郁寡欢,回家后没多久就不幸淹死在家后的小河里。

“小明死的时候,不过五岁,他有什么错?他不过就是个生了病又对你有点好感的小孩子,可是你和你的父母却因为排斥他,残忍地扼杀了他求学的机会,包括他幼小的生命。”

马可说完,长长吐出一口气,他坦承之后一直寻找白晶的下落,直到来这所学校当校医,才又见到了校花白晶。

他一边和她交往,一边却想要采用一种不为人知的办法让她从这世界消失,后来无意间遇到这对想要给自己拘养的小鬼童魂找儿媳妇的鬼夫妻,他便大力推荐了白晶,还事先告诉了鬼夫妻白晶的生辰八字和她的生活习惯,包括她有放晚自习后逛校外夜市的习惯,也包括她会可能对占卜一类的东西感兴趣,甚至有时会贪小便宜。

只是他千算万算,却没想到,那对鬼夫妻拘养的竟然是自己二十年前死了的弟弟李小明。

白晶听完,早已泪流满面,她闭上眼,任泪水淌下脸颊,冲花了那腮红,更让她的脸显得诡异。

也许这就是命,有谁还记得住你在上幼稚园时发生的事情,有谁会想到因为和童年小伙伴掐个小架,就会导致将来必死无疑后果?

白晶和小鬼李小明结阴亲后成了一只鬼。她寒着毫无血色的脸,对李小明说,“我们也找人养些小鬼,让他们娶新嫁新郎吧。”说完,她把头转动360度,看向了嘉宾席上的每一个人。

在清洁工爱玲的眼里,这个城市的黎明,仿佛是一只无形的巨手,一颗一颗依次将星星掐灭。有时候,她拄着扫把,望着那些孤零零的星星就这样无助地死去,晨风拂过,心里突然一冷,一阵鸡皮疙瘩便在全身炸开来。

那天,当第一声婴儿的啼哭隐隐约约传到爱玲耳朵里的时候,她正打扫到“属于”她的马路的第七根灯柱旁。灯灭了,哭声响了。虽然只是很小的一声,但爱玲已如闻雷震,她将扫把扔掉,循声跑过去.

一个红色的包裹。

晨曦如梦,襁褓中的婴儿眼睛尚未睁开,胖乎乎的小手不停地抓着包着他的红毯子,仿佛在尝试再一次的破茧而出。

泪从爱玲两颊流下,滴在婴儿的脸上。她抱起婴儿,心里一震:怎么刚出生的BB,都是如此的相似?

就这样,左手抱着婴儿,右手将扫把夹在腋下,爱玲艰难地将剩下的路段扫完。然后,她抱着婴儿,回到了环卫班。班长沈姐笑着问:“阿玲,又捡到什么好东西了?你老这样拾金不昧,也得留一些给姐妹们加加分啊!”

爱玲摇摇头:“不是东西,你看?”

沈姐一看到包裹里的小生命,倒退一步。“老天爷,哪个做父母这么狠心的!你准备咋办?”

“能咋办?等人家上班了,送到孤儿院去。”

沈姐看着爱玲,若有所思地说:“阿玲,也许我不该说,你都三十多了,又不想嫁人,不如就把他养大吧。”

爱玲脸色一变:“我自己都养不好自己,那不是害了这BB一辈子么。”

九点钟到了,爱玲将红包裹烧掉,用自己的一条毛毯包着婴儿,走进了孤儿院。

第二天,凌晨四点的时候,爱玲准时地在宿舍里醒来,稍事梳洗后,她穿上制服,拿起工具又出了门。

扫着扫着,不经意间,她又来到了第七根灯柱前。

“哇。”

爱玲下意识地丢掉扫把冲过去——同样的红包裹,同样想拼命睁开双眼的婴儿。

难道我还在梦中?爱玲狠命一咬下。

痛。

这一次,爱玲没有回环卫班。她抱着婴儿在路边的石凳上坐到九点钟,又走向孤儿院。

第三天凌晨,爱玲出工的时候,发现天亮得比往时早。她扫到第六根灯柱,站住了,不敢再往前。

晨风吹过夹道的绿化树,沙沙作响。

没有了,今天不会那么巧了,她继续扫过去。

“哇,哇。”

爱玲几乎是扑倒过去的。

一样的红包裹,一样的胖脸。她整个人崩溃了,跪在婴儿前面,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哭喊起来:“孩子啊,不是妈狠心啊!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你找那畜生去吧!你就饶了妈,别再缠着妈了。”

情、广告信息我们将封禁处三年前,十八岁的爱玲刚到这城市打工,在老乡帮助下,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当环卫工的工作。工资虽低,工作也辛苦,但怎么说都比在乡下受恶霸村长的儿子的欺负强。

不料,上班不到一周,厄运就像那辆横冲直撞的宝马,准确地撞中了她。

那时她并不知道那车就叫“宝马”。那个宿命般的凌晨,当她扫到第七根灯柱时,无意间一抬头,突然发现一辆车从远处忽左忽右地朝她冲过来!情急之下,她条件反射般地跳到灯柱后面。

一声刺耳的急刹声,接着又是嘭的一声,车撞中灯柱,一片玻璃飞过,将爱玲的手划出血来。

爱玲还来不及喊出声,便见一个男人打开车门,摇摇晃晃走了出来。那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大腹便便。爱玲以为他撞车受伤了,走路都走不稳,刚想过去问他需不需要帮忙,就见他歪歪斜斜走到灯柱前,解开裤腰带,就着灯柱便尿起来!

爱玲吓得尖叫一声,双手捂着眼睛便跑。跑没几步,突觉一股刺鼻的酒味包围了她,紧接着,一双大手,便硬生生地从背后将她紧紧箍住!爱玲尖叫连连,死命挣扎,被那人狠命一抱,双脚离地,却怎么挣 得脱。那人一边将她往车那边抱过去,一边恶狠狠地说:“臭婊子,你收了,收了老子小费,胆子包了天了,敢、敢不陪老子玩。你这不,不是在张,张书面前扇我耳,耳光吗?啊,啊。”

“你认错人了,放开我。”爱玲边喊边挣扎。

一切都是徒劳的,她被塞进了车后座。一个十八岁乡下女子的喊声,瞬间就被这城市黎明前的黑暗吞没了。偶有一辆车经过,也没有人停下来,看看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在一串满是酒臭味的口水流进爱玲口里时,她朝那嘴死命一咬,自己便晕死过去。

天亮时,被晨风冻醒过来的爱玲发现自己斜靠着灯柱躺着,身下,是一片血污。

躲得过乡村土豪的欺凌,却逃不掉城里恶霸的蹂躏,难道这就是一个乡下女子的命?

是班长沈姐帮爱玲报的警。环卫女工在岗位上被强奸,此事经城中所有媒体曝光,很快成了市民议论的焦点。爱玲向警方提供的证据,不多也不少。她当时只记得,那辆车有“BMW”字样,车牌末两位数是88,车灯在灯柱上撞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