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鬼影篇 第九章 又一个血案

星期一的早晨对很多人来说是很痛苦的,因为他们很沉浸在周末那安逸的生活中不愿开始忙碌的一天,对于辰辉和郑羽来说也一样。

不过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早早的起了床,简单的洗漱之后他们朝学校走去,早上他们都有课所以约定下课后一起去废弃宿舍看看。

辰辉早上的课的英语,怎么说呢,这对辰辉来说是十分痛苦的,辰辉的英语应该算是不错的,不过很可惜的是那只是过去,现在的英语课基本就是天书了。

不知不觉辰辉就睡着了,他醒来的时候已经下课了,教室里的人也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好像都是在这里准备上自习的,收拾了一下课本辰辉朝教室外面走去,没想到的是郑羽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不过和平时不同的是郑羽脸上十分严肃。“怎么了?生气了?抱歉啦,我不小心睡着了。”辰辉略带歉意地说。

郑羽摇了摇头:“你的事暂时先不管,学校里又出事了。”郑羽还是十分严肃。

“出事?难道是”

“又有人死了。”郑羽缓缓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十几分钟后郑羽和辰辉来到了杜尘海的宿舍楼下面,此时警察已经把尸体周围封锁了,杜尘海和旁边的两个人正在被警察问话。

“据说杜尘海和那两个人都是目击者,死者是跳楼死了,不过是不是自杀就不好说了。”郑羽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了辰辉。

“是啊,不看看尸体确实不能乱下判断。”辰辉点头道。

“那我们过去看看吧。”郑羽恢复了平日那悠闲的笑容。

辰辉却不屑的说:“别开玩笑了,警察都把周围封锁了怎么可能放你进去。”

郑羽没反驳只是笑了笑,然后径直的朝着尸体走去,周围的警员都没有要阻拦他的意思,辰辉揉了揉眼睛确信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过去之后郑羽挥手示意辰辉也过去,辰辉半信半疑的走了过去,周围的警员也没有阻拦,然后之中职位最高的警官朝他们两个走了过来。

“这下好了,有人亲自来教训我们了。”辰辉有种想要去死的冲动。

但一边的郑羽还是微笑着:“叔叔,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朋友辰辉。”郑羽边说着边向那个警官打招呼。

“(叔叔?)”辰辉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是我叔叔郑峰,不管大大小小的案件他都喜欢亲自来调查。”郑羽转头给辰辉介绍着说。

“天啊,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爸爸是公司老板,现在还有个当警官的叔叔。”辰辉感叹道。

不过虽然辰辉和郑羽都有仔细的观察过尸体,但什么都没发现。

“你们两个还是放弃吧,待会我会把详细的实践报告给你们看看的,所以在这之前你们就老老实实的到一边去别妨碍大家的工作,”郑峰说着把辰辉和郑羽拖到了一边。

“结果还是被赶出来了。”辰辉埋怨道。

“你还想怎么样啊,尸体你也看过了毫无疑问是摔死的,证明这是第一现场,剩下的就是要知道他是从哪里掉下来的。”郑羽冷静的分析道。

辰辉也点点头:“虽然他的宿舍就在正上方,不过有必要看看同样是在他上方的天台。”说完两人就爬上了宿舍楼,不过很快就有些沮丧的朝楼下走去。

“事情好像越来越麻烦了。”辰辉挠了挠头说道。

郑羽还是一贯的微笑着:“别急一定会有头绪的,不如我们先去废弃宿舍找找看乾学长藏的东西吧。”

辰辉点了点头,于是他们灰溜溜的从宿舍楼上走了下来,“怎么样?两位小侦探找到什么线索没有?”郑峰打趣的说道。

“叔叔你就别挖苦我们了。”郑羽一副无辜可怜的样子。

“看来是什么都没查到呢。验尸的初步结果也出来了,死者是住在这所宿舍楼上的大四的学生,名叫李胜,死因是坠楼。看起来八成是自杀啊。”

“不,现在下结论还太早,刚刚我们去过天台为的就是确认他是不是自杀,不过很遗憾没有找到决定性的证据,但他跳楼的地点确实是天台而不是宿舍,因为尸体正上方的护栏上的灰尘能明确的表明有人在那里呆过,同时宿舍的窗户开的很大很明显是有人想让我们以为他从宿舍跳楼自杀的,不过这恰恰更使人生疑,所以不能排除是有人有计划谋杀的可能性。”辰辉说着自己的推理。

不过他发现郑峰和郑羽都在看着他笑,“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什么了吗?”辰辉疑惑的问道。

“你当然没说错,不过我们能发现的东西叔叔会不知道吗?你不会以为警察都是吃闲饭的吧。”郑羽笑的合不拢嘴。

“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还要说什么自杀啊。”辰辉不依不挠的说道。

郑峰笑了笑:“那你说凭现在的证据你能说这是谋杀吗?警方办事是要讲证据的。”

辰辉知道自己说不过这叔侄俩,所以索性不反驳了,和郑峰打了个招呼之后辰辉和郑羽便向废弃宿舍走去。

按照郑羽的推理乾学长的东西应该藏在水池里,于是他们开始把水池上的木板都拿开。

这是项很费体力的工作,当他们终于搬开最后一块模板的时候才意外的发现,水池里除了极少的杂草和碎石头之外什么都没有。

郑羽看到眼前的情景更是睁大了眼睛:“我的推理难道全部错了吗……”辰辉没有说话,两人陷入了沉寂。——————————————————————————————————————————————————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