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的杀人魔曲 第111章 推论

因为郑峰没有料到会再次发生事情,没有做好准备,再加上现在还很早,所以大概2个小时以后才赶到了这里。

辰辉将自己想到的和郑峰说了一遍,郑峰点了点头,让手下着手调查,参加昨天聚会的那些人。

“你是说这件事和鬼影有关系?”天星疑惑的看着辰辉。

“恩,而且我想我已经知道她找我们来的目的了。”辰辉说道。

“什么?拿她找我们来是为了什么?”天星问道。

辰辉看起来并不高兴,看起来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想明白:“他们的目的是要拿走那份《忧郁的星期天》的手抄本。”

“可是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天星问道。

“当然有关系,我想鬼影应该早就知道这里会死人,但是一旦有人死了,他要是来参加聚会很有可能会被警察缠上。但我们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我们来的话,警察肯定会在会在附近埋伏着,这样一来只要发生事情警察就会第一时间赶到。”辰辉解释道。

“拜托这样他不就更容易被牵扯进来了?”天星奇怪地问道。

“恰恰相反,这样的话,案子就能尽快解决,只要事情结束,警察就走了,这样就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辰辉说道。

“不是吧。”天星有些不敢相信。

“我也不确定,总之先去确认一下,《忧郁的星期天》的乐谱还在不在。”辰辉说道。

天星点了点头,在陆风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陆博生的书房,不过陆风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黑素星期天的乐谱。

天星和辰辉对望了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看了真的和辰辉推测的一样。

下午,那些昨天来参加聚会的人意外地都被聚集了过来,想不到事情会这么顺利,郑峰也准备好了,一个一个的询问他们,不过一旁的天星却一直皱着眉头。

“怎么了?”辰辉关心的问道。

“在他们身上我什么都感觉不到!鬼影不在里面!”天星很严肃的说。

“什么?”辰辉也十分惊讶。

“看来你推测的没错,昨天来的人都是他的同伙,目的是让我们找不出哪个人是他,然后东西到手之后逃走,我们就再也找不到他们了》”天星说道。

辰辉点了点头:“而且恐怕邀请函根本没有发到这些人手里,鬼影一定是将这些邀请函都弄到手,然后将他的通过全部进行了易容。”

“可是,鬼影不惜费这么打的功夫,难道仅为了那本乐谱?”天星还是不明白。

“这就不清楚了,不过既然我推测的没错,那么鬼影就肯定知道这里会死人,所以这两起事件有可能都不是什么自杀!”辰辉很认真地说道。

郑峰那边,问了半天什么结果页没问出来,那些人都表示完全不知道昨天有聚会的事情,也没有收到邀请函,而且基本上大多数人都有昨天不在这里的证明。

“现在怎么办,如果不是自杀,那么这件事情就变得麻烦了。”天星说道。

“是啊,而且如果凶手是鬼影,那么我们根本没办法找到他。”辰辉无奈的说,这是辰辉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喂,你好。”辰辉说道。

“我要的东西已经到手了,不过似乎不是我想要的东西呢。”电话一头传来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鬼影?是你,你哪的东西是不是《忧郁的星期天》的乐谱?”辰辉问道。

“是啊,只是本来我以为这不仅仅是乐谱的。”鬼影听起来有些失望。

“什么意思?”辰辉有些好奇,难道他还有别的目的?

“这个你没必要知道,不过虽然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一样也可以卖掉不少钱啦,好了那么后会有期。”说完鬼影就挂掉了电话。

“喂,别挂,我还有事情要问你!”辰辉显得有些激动。

“嘟……嘟……”不过对面早已挂掉了电话,而且鬼影每次都是用公用电话来打,根本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鬼影说什么?”天星问道。

辰辉无奈的摇了摇头:“鬼影好像还有什么其他的目的,他要找的可能不是这本乐谱本身,而是要找其他的东西。”

“那会是什么?”天星追问道。

陈慧摇了摇头:“谁知道呢,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们要把眼前的亮起事件当做凶杀案来处理,这才是最大的难题。”

“第二个事件还好说,毕竟窗户开着,可以认为是外人做的。但第一期事件是密室,而且,当时可以的人都在客厅里。”天星说道。

但辰辉却摇了摇头:“其实第二个案件也一样,窗户虽然开着,但是那是2楼,不是说跳下去就能跳下去的,而且就算下得去,但后院通向客厅的大本是从不跟里面反锁的,后院的围墙也通了电网,根本是逃不掉的。”

“难道他们真的是听了《黑色星期天》之后自杀的?鬼影因为知道他么您一定会自杀所以…….”天星说道一半就被辰辉打断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不会特地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这两个案子一定有办法破解,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密室!”辰辉说的很坚定。

不过一旁的天星却很无奈:“真是麻烦的事情啊。”

“现在觉得麻烦了,上次你的推理不是很漂亮吗?而且你不是扬言不需要证据照样能让凶手伏法吗?”辰辉挑衅道。

“那好吧,我们就来比谁先破解密室好了。”天星提议道。

“好啊,既然这样,我解决第一个案子,你来解决第二个,看谁先破案。”辰辉笑了笑,看来辰辉的挑拨战术奏效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