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意气之争

状元。

一朝学子千万人,状元乃是文曲星之最,多少人考了一辈子都未必能入三甲,林锦风却开口就是殿试和状元。

别说剑二等人,就是洛尘逸都觉得他有些狂妄了。

但林锦墨此刻却异常支持,“人总是要有梦想的吗!先定它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我的目标就是先赚它一个亿,这样才有奋斗的动力不是?”

赚他一个亿……

众人神色微妙地打量着这两兄妹,一时只能感叹果然不是一家人不出一家门。

齐齐看热闹不嫌事大,“那感情好啊!林伯父目标是宰相,林大哥目标是抗倭,你是本朝敌一女富豪,那我就做本朝第一公主……”

糟,话一出口,齐齐就尴尬了,她刚才好像不小心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她讪讪地看向林锦墨,不知道该接些什么。

洛尘逸也很无语地看了眼马车,余光却见林锦风施施然拉着马缰,目光却放空了,眼帘低垂,仿佛在走神的模样。

马车里静了静,转而又想起了林锦墨毫无破绽的笑声,“公主是你想做就能做的吗?我看啊,还不如让我成了女富豪之后,一掷万金给你买个郡主玩玩还可以。”

买个郡主玩玩?剑二咂舌,这个目标也很远大了。

古来有男人买官的,却没有女人买郡主的,把皇亲国戚的尊贵当成货物买卖,就冲林锦墨敢开这个口,剑二等人就不得不佩服她。

齐齐也松口气,“那我就等着了!”

“嗯,等着吧。”林锦墨淡淡笑着,心中却想自己手里握着的财产估摸着也快有两千万了。

但此朝似乎有些通货膨胀,林家老小虽然拿出了几千上万两,可这些都是银票,要都换成实实在在的银子、金子没准还能让人安心些,毕竟金银难贬值。

可银票这玩意……林锦墨掐指一算,这两千万其实也就两百万的购买力,在京都买了宅院、仆从,打通关系等等之后,其实剩下也不多。

好在京都里还有陈家的产业,不过林锦墨心知肚明,她想做自己的老板,就不能靠着家里人和母家舅舅,而是要自己创业。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开封府尹这个位置也是如履薄冰,如此将来林翟天出了事,林家衰败,自己还能拿出点钱支撑下去……

林锦墨想了很多,想来想去,最终发现,自己其实只不过是想作生意而已。

有钱和花钱很容易,但赚钱的快乐和满足感是无可替代的!

林锦墨已经开始给自己的未来铺展一条康庄大道了,虽然她也知道,这条道路上注定荆棘丛生,毕竟,这是重男轻女的古代,“商女”在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口中都还只是个贬义词。

不过富可敌国的商女,那就不是贬义词了。

任何行业干到巅峰,这个人就是那一行业的大佬,林锦墨谦虚地想,身为现代经济学士,她的基本目标就该是大佬。

至于刚到这个世界的咸鱼之梦?

嗯……在过了闺房、花园、饭堂三点一线的生活一个月后,她已经彻底放弃了。

不为别的,就为了强大自己,以防林清秋的针对,她就必须给自己开创一条让人投鼠忌器的路。

……

接下来的路途,异常平静。

或许是因为林锦风离开马车后终于慢慢适应了赶路的辛苦,也或许是倭寇一事让所有人都心里沉淀了一桩心事。

及至半月之后,他们又遇到那位洛将军。

这位洛将军真是来去匆匆,他们还没赶到京都,可这位洛将军却已经从京都又跑过来了。

从战场上离开的人风尘仆仆添煞带血,但从京都而来的人却风度翩翩丰神俊朗,林锦墨也才知道,他脸上的根本不是什么血渍,而是疤痕。

这位洛将军的本名是为洛虢,轻装快马不披软甲,劲装贴身,但依旧能够大量出那一身肌肉结实精壮,气势刚健,眸似寒星,五官皮肤呈现出健康的黝黑之色。

乍一看,是极为男人味的,而且头发也不是垂直如墨,带点天然卷,不像纯粹的中原人。

林锦墨对此有些疑惑,但齐齐却将话题移开了,说起了他脸上的疤。

齐齐说,那是倭寇一箭射之,洛虢惊险躲避时留下的疤痕,还未今上所赞誉,只差军功一件,便能一飞冲天。

然而今上虽然对他赞誉非常,却将他派到了浙台海这个最不易积累军功的地方,这一点齐齐虽然没说,但林锦墨却不傻,打上次看见洛虢的时候,就能够想出来。

所以此刻看着这洛虢洛将军,林锦墨的目光就变得有些深邃了,不由得伸手从旁扯了下林锦风的衣服。

林锦风在马车旁吹风,视线一瞥,“什么事?”

林锦墨看了看,洛虢和洛尘逸、洛桑、剑二等人都在另一边说话,好像故意防着他俩似的,林锦墨自然不在意,她相信林锦风也不在意。

因为很明显了,洛尘逸和洛桑的身份很高贵,却也很特殊,特殊到连系统都查不出来。

她收回视线,压低声音问:“你上次说的话,是不是真的啊?”

“你不相信我可以考状元?”林锦风挑眉。

“相信相信!”我敢不相信吗?“但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你跟他打赌去浙台海的事,你认真的吗?”

林锦风皱眉,“你觉得我会退缩?”

不是……这个人怎么回事?你对自己的武力难道点逼数吗亲?倭寇拿刀杀人的,你就一张嘴,还没开口人家就给你砍了!醒醒吧我的哥!

林锦墨挤出笑容,“哥,我的好哥哥,我担心你嘛!”

林锦风盯着林锦墨,心头颤了一下。

他的妹妹……真可爱啊。

“你看那种陈年积弊的地方就是个漩涡,掉进去就很难出来了,万一你无功而返,那蟾宫折桂岂不叫人笑话?”林锦墨分毫不察。

一个平民百姓去浙台海建立军功,若是失败了,众人只会觉得这很正常,无可厚非。

可若是一个功成名就的状元郎去干了这事,别说建立军功了,就是喝酒打喷嚏都有可能被人放大来看。

这就是名人效应的负面影响,林锦墨就是看出林锦风自那日后认真沉思了一两日在,这才担心起来。

林锦风看起来是个云淡风轻、年少轻狂之人,可实际上却是念情重诺、深沉认真之人,就像面对林清秋那样。

她担心林锦风真的用此做赌注,失败了不要紧,在那里丢了命就完了。

为了她脱口而出的一句“招安”进行意气之争,不值得。

她怕自己说得太过明白,让林锦风不舒服,可不说出来,又心里挂着,面上很是纠结。

谁想,林锦风却抬手一把掐住她的脸蛋,笑了,“正因如此,革除积弊,岂非大功?你就这么不信我?”

这脸上也有肉了,捏起来就很舒服,林锦风眼中全是笑意,整个人的气势都柔和了不少。

但林锦墨眉角青筋一跳,在家打她就算了,出了门还敢这样,真以为自己不敢还手?

“哥……”她抬起手,一把捏着林锦风的头发,“放手。”

“嘶,”林锦风眼皮狂跳,“你先放。”

林锦墨艰难地咧着嘴,“我又不傻,你先放!”

林锦风眯起眼,突然恶劣一笑,另一只手也抬了起来,捏住那张白皙的鹅蛋脸疯狂蹂躏,“胆子大了啊?敢跟你哥动手?嗯?”

林锦墨气结,“泥吾陆!”你完了!

说罢立刻反击,跟他“打”做一团。一个拼命想别开脸,一个龇牙咧嘴地仰着头。

那厢正在讨论事情的几人被这动静吸引,不约而同地看了过来,就见到这两兄妹正在“互殴”。

齐齐眼睛一亮,捏起拳头就上,“打架啊?我也要玩!”

林锦风惨遭围攻,顿时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洛尘逸:“……”

洛虢盯着被两个女子追着打的林锦风,嘴角轻抽。

这小白脸看着弱不禁风,哪有半点状元之才的样子?别是自己看走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