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 终章 第149章 何老板的怒火

她自然不是傻子,不搜身,不代表她不怀疑。

开赌坊那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她看似漫不经心地那几颗色子把玩。

呵,好家伙,差点连她都骗过去了。那几粒色子外形,重量都和淘金赌坊专用的象牙色子毫无二致,但是这微弱诧异的手感……

不似出千的赌徒管用的灌铅或灌水银,只在色子六面颜色的微微色差,她料定,是那涂层用的漆不知掺了什么事物,便让色子的六面的重量有了改变。而这样做,即使将色子切开,也辨不出真伪来。

而这在难以让人察觉的同时,也要求出千者有极高的技巧。既然东风都无法发现他们两个几时将色子换掉,想从他们身上找出几个原来的色子定罪是绝无可能了。

他们定是早就瞒天过海偷偷处理掉了,还会等到现在让他们抓证据吗?能做到这一步的人,可不就只为了挣这点银子那么简单了。

何莎扬唇一笑,说不出的妩媚动人:“两位贵客,究竟是想干什么?砸场子还是报仇,痛快点,别耽误老娘做生意!”

“何老板快人快语,田某喜欢!”那客人笑道,取出怀中的一个红布包,“欣闻何老板手中珍宝无数,本人更是鉴宝行家,在下手中有一物,欲借何老板法眼,还请过目。”

宝贝她的确不少,但是都是为林雨萱搜罗的,后者才是真正的行家,而她对这些东西根本没有兴趣。他这么说,究竟是为什么?

何莎满腹狐疑的接过那布包,看到里面的事物,突然变了脸色。她看向那田姓客人,冷冷问道:“这东西,让给我!”

这可以算得上是无理的霸道,对方却不以为意:“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在下仰慕何老板已久,愿用这布中珍宝,与这桌上所有银两,换与何老板把盏共饮一回。”

此言一出,座间哗然。原来这客人用金山银山,与那红绸之中不知名的,何老板看了都想要的绝世珍宝,只为与这美艳的,已婚的,脾气火爆的老板娘吃上一顿饭,真是大手笔,大手笔呀!

众人议论纷纷,甚至有人小声说:“这一饭不重要,怕是以此为契机,想硬挖墙角吧?”

何莎却不在乎这世俗礼常,艳唇一扬,笑得更加动人心魄:“没问题,只不过,您只付了一个人的钱,我就只招待一个。”

她一抛媚眼,便径直向妖姬和孩子们走去:“有胆子来的话,今晚我府上便备好酒菜,恭候大驾!”

言下之意,是要他只身前往,而且,指不定前面龙潭虎穴,要缺胳臂少腿或者把小命丢掉之类的,可不要怪她何老板没有事先打招呼。

正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某个“太监”替他的队长急得很:“大个老哥,我的好队长哦,您真的要一个人去吗?万一这婆娘下毒手怎么办?你那么多银子,哪儿的姑娘找不到?何必非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你们这些年轻人呀,哪里晓得,这叫男人的挑战,越是难得,越是想要。”田大个一拍阮军的肩膀,站起身,压低了音量却又要让那些竖起耳朵光明正大偷听的人听到。

“这就叫牡丹,啊,不对,那可是带刺的玫瑰。嗯,玫瑰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阮军还想劝上两句,但他全听不入耳:“走吧,回去准备准备,哥哥我今晚还有大事要办呢!”两人走时,何莎带着的两个孩子正要上马车,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田大个好似浑然不觉,就这样离开了淘金赌坊。身后看热闹的众人,见主角们都散了,便纷纷回到赌桌上,继续他们的快乐的,疯狂的,挥金如土的活动。

何老板摆下鸿门,田大个单刀赴会,这作为最新的段子立即在定城的大街小巷传开,成为老少咸宜,茶余饭后的必备谈资。地下赌坊甚至开盘,赌那胆大妄为的田大个能否从何老板的皮鞭之下活着回来。

他侥幸逃脱的赔率,是一赔十,尽管如此。还是没人看好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连何老板的豆腐都想沾的登徒子。

而何莎的宅院,挂上了大红灯笼,布置得像过节杀猪般喜庆。

“大干娘,您今天说的赌徒应该有的两种心是什么?”冷朝已经到了事事都好奇的年纪,又比其他同龄的孩子更加专注,更加执着。

“就是好胜心和平常心。”何莎说道,亲手帮小夕束好送掉的发带,“跟哥哥去玩吧。小朝,你慢慢想,自然会想明白的。”

“干娘,你真的要和那个什么什么天吃饭吗?”小夕巴巴的问,童言无忌,“要是被西门叔叔知道了,他会生气的。”

“你管他干什么?”何莎说,“虽然你大干娘嫁了人,但是想和谁吃饭就和谁吃饭。”

“真的?”横着大刀匆匆赶来的男人堵在了大门口,火冒三丈。

冷朝识趣地拉冷夕出去,以免见识这家庭暴力,好心地合上门,为那些即将牺牲的桌椅板凳,花盆字画,茶杯茶壶,默哀吧!

说不定,还得拆上一堵墙。

“我听说,现在只要花上足够价钱,就能和我的婆娘一起吃饭了?”西门剑恒咬牙切齿,而何莎则乐意看他醋意横飞的举动。

“你的消息,倒也灵通。”当然欣赏一下就好,还有大事要做。“来了正好,待会饭局上,用得上你。”

西门剑恒一听,火气消了不少:“怎么,婆娘,是要我帮你教训那个臭小子么?”

何莎笑吟吟地冲和自己一样鲁莽的丈夫摆了摆手:“别急,吃晚饭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憋了好久,终于等到田大个上门,西门剑恒几乎憋成内伤,门外候着的,下着重注的定城百姓也翘首以盼,田大个终于出现了。

何莎亲自在门口迎接,掌心中血红色鞭子一下一下地敲着,田大个严命之下,阮军不敢继续跟着,只好在门外观望,和其他人一样,盯着田大个步入,盯着那厚重的黑漆大门,在他身后的门被关上。

入了客厅,满桌的酒菜已经备好,撇退众人,却不似约定那样,只有何莎作陪。一个满面怒容,背挂大刀的男子,可没有半分要走的意思。

“何老板,这可就不厚道了吧?怎么还多一个?”田大个嘴上这么说,却十分不在乎地自顾自坐下,夹起一大夹菜便往嘴里送。

“他是我男人。”何莎的一句话让西门剑恒舒坦到了心底,脸上的杀气也没那么重了。“如果是要帮冷竹做事,多了这个帮手,再好不过。”

“见过西门寨主,何老板说对了,此次还要仰仗您的帮忙。”田大个一拱手,西门剑恒表面上是镖局的武师,实际上,就是黑风寨的老大。放下筷子,擦了嘴上的因为乱塞留下的油污,田大个的气质与白日截然不同。

何莎对着转变并不奇怪,她最关心的,是其它的事情:“在说正事之前,我想确定一下,冷竹还好吗?”

“放心,她很好。”田大个说,“既然如此,何老板能否回答我一个疑问,红布里包着的是竹儿的黄玉簪子没错,还有一张从书上剪下的字贴成的条子,您怎么就这么肯定是我是她这边的人?”

这布包,他之前打开过,纸条的内容,就是六个字:莎与来人密谈。

何莎扬唇一笑:“那是林雨萱与我相识之时的一件趣事,也跟冷竹说过,再无旁人知晓。我的名里,多了一点。”

田大个仔细看了她递来的条子,果然在三点之间,还多了一点,不知道的人,只会当是不小心沾上去的。

纸条突然收回,何莎敛去了脸上笑容:“如果我不太灵光的脑子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金亚天吧?你是王爷什么的我不管,今天你在我的地盘,有些帐必须跟你算算。”

如玉的手一捏鞭子,真实的杀意涣散出来:“我在竹丫头出嫁之时,送了她一大盒子首饰,珠宝,她就只带那一支,也只留下那么一支。她以为只有她自己知道为什么,但我和雨萱都知道,明眼人都知道。”

田大个一言不发,只是取下了面具,还有那可以让眼睛变色的事物,琥珀色的眸子,与那黄玉相映生辉。

何莎的表情,就越发变得冷峻:“哼,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结果你知道,但是不够彻底。你知不知道她一生就只愿戴这一支簪子,也就为了这簪子的颜色与你那么一星半点的关系,千山万水,贫贱富贵,她都带着,不离不弃。我以为她会聪明点,早该把那簪子扔了,谁知她还是那么傻!”

猝不及防地,红色闪电划过,清脆作响,裂帛之声。隔着桌子,金亚天的脸侧和手臂,同时多了一道深深的血痕,而满座的菜肴,竟是分毫无损。

何莎扬起笑,在烛火之下,有些让人胆寒的味道:“好,还算你有几分骨气,若是你刚才避开了,老娘今天就不会让你活着离开这屋子!”

又是一鞭,精确无误地打在同一位置,加深了伤痕和疼痛,后者依旧未避,只是盯着那簪子,目光灼灼。

“想都别想!”何莎扬鞭,朝那只伸向簪子的手打去,而金亚天不理会她的攻势,只是将那簪子牢牢抓握在手心。手背在一击之下,血肉淋漓,另一手以猛鹰博兔之势,抓握住了鞭子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