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偶尔也喜欢拽动手指关节玩,但现在一听这声音我就想起他那近乎残废的手,并想象着哪一下使错了劲儿,手指咔地一声向后掰折的样子,弄得我的手指都起了反应。我十分憎恶他搞的这小动作,却又没胆量阻拦他,还为自己缺乏胆力暗中羞愧。
果然,他那边传来突如其来地一声脆响,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一只手指在根部扭转了一百八十度,手指肚朝向手背方向,连我都能感受到钻心的疼痛,但他好像在暗自得意,那只坏眼睛瞪着手指,脸上正在僵硬的肌肉硬挤出一丝狰狞的微笑。
谁要能忍受得了这一套,简直就比圣人还伟大。一个念头正在我脑海中拼命旋转,企图突破最后一点理智:管他是死人还是鬼,一脚把他踹下车再说。
我不得不极力克制这种冲动,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在等着,我已经不是单身汉,没资格逞血气之勇,忍耐忍耐忍耐吧,再忍耐一会儿就行了。
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故意在挑衅似的,他又开口说话了,声音更加含混不清,几乎是在强迫别人想到他那受伤的喉咙。他为什么老是强调他的非人的怪异?他不就是一个死人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讲点什么提神的吧。你不是老是自诩是最佳出租车司机吗?你的敬业精神哪里去了?”
我只好讲点什么,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我的手又止不住地颤抖,一半是因为车里又冷得像冬天,一半是给他气的。我讲了一个在网上看到的笑话,说什么中国男足踢球那么臭是因为打小喝三鹿奶粉,让尿结石给憋的。
他听了咯咯地笑了,笑声之怪诞很容易叫人联想到声音是从僵化的声带中硬挤出来的。他的笑声很快转为奇异的咕噜声,我警惕地用眼角瞥了一眼,立即浑身一震,僵住了。
那个死东西正在用手掌兜起流出来的血在喝!他的手掌转动并不好使,其中一根手指还给掰折了,兜起的血本来就少,从手掌中漏掉的还要多,上衣尽是淋漓的血迹。
不过喝起血来还是跟喝水一样畅快,本来食道的肌肉应该僵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一点缝隙使咽下血液更加艰难,但发出的咕噜声还是清晰可闻。
那残缺不全的面部显露出饥渴难耐心醉神迷的神色,就如同在喝琼汁玉露
。看到他对鲜血如此痴迷令人不寒而栗,但他那只好眼睛仍在盯着我,似乎在恳求我理解他这反常的嗜好,这就像一个吃人肉上瘾者需要他人理解一样荒唐。
有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对上了,我心头一凛,觉得糟了,恐怕我的眼神暴露出我内心深处的厌憎,蔑视,恐惧,戒备。
他的另一只手齐手腕断折了,只剩下软塌塌的肉皮相连接。他蓦然把这只手放在我肩上,那块死肉又冷又粘,肯定还沾着许多干涸的血痕。
“兄弟,告诉你一句至理名言,能让你受用一辈子:开车还是慢点开的好。这是我用性命换来的教训。”
一感觉到死人的一部分已经碰触到我的身体,极度的厌恶击穿了我的心理防线,我猛地摔开那毫无生气的手,不顾一切地冲着他大叫起来:“滚开!他妈的赶快滚开,要不然我废了你。”
我手刨脚蹬地奋力挣扎,车子突然停住,我一头撞在风挡玻璃上。我还以为撞到了什么东西,一下子清醒过来。抬头一看,车子里只有我一个人,那死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只在车厢里留下一股浓浓的带有寒意的血臭。
车窗外夜色充塞天地,一盏红灯像充血的眼睛挂在一座门廊前,无神地凝视着夜空。几盏清冷地路灯灯光洒在地面上,越发衬托出偌大的院落空旷荒凉。
几个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的人在从一辆挂黑纱的面包车后部往下抬一口明黄色的硬纸板棺材,另一口同样颜色的棺材放在不远处的地面上。
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之间回到火葬场,而这么半天那几个怪里怪气的家伙才抬完一口棺材,这效率也太低了。
我纵目四望,除了远处焚烧纸钱的地方有微弱的火光在闪动,再也看不到亮光,也看不到刚才坐在我旁边的死东西。
这种地方不宜久留,我关严车门,找到敞开的大门口,一气冲了出去。这回我一定回家搂老婆睡去,就是交警大队队长来拦车我也不停。路上一片荒寂,别说人家了,连路过的车辆也没有,似乎只有长龙一样雪亮的车灯灯光是唯一切实存在的物体。
我一边注视着前方,一边厌恶地脱下外衣,那是那个死东西碰触到的,不想还好点,越想越恶心。脱下衣服后,顺手扔在后面车座下。
就在这么一会儿工夫,没注意到前面的转弯,车子直冲向道边的一个女人。
车速实在太快,要不是我及时把住方向盘真就容易出事。轮胎在地面摩擦发出尖利地声音,在沉沉静夜里非常刺耳,滑出去一百多米才停住,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若不是车内温度恢复正常,我早就冻感冒了。
我拉下车窗,想朝后面道边的女人道一声歉,我是文明人,不会干那种给别人遭了麻烦转身就走的缺德事,让人戳脊梁骨。
然而,后面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路灯灯光凄凉地照着路面,仿佛在满怀希望地等什么人,刚才那女人怎么看也看不到。
难道我刚才看花眼了?正想着,后面车门一响,有人坐进来。我刚要告诉对方不拉客了,一回头却发现是刚才那女人。
这人简直比刘翔速度还快。刚才差一点撞到她,我心里有些歉责,而且我喜欢在女人面前装绅士,不愿用粗鲁语言直截了当地把她赶下车,更何况她长得不是一般地漂亮,我决定好言相劝,可她一句话就叫我掉进了冰窟窿。
“到火葬场。”她说:“不去。”我几乎条件反射地叫道。
“你喊什么?三更半夜一个单身女性求助,你就是这么粗暴地拒绝吗?再说,为什么不去?以为我付不起车钱怎么地?”
“那倒不是。天太晚了,去那种地方不好。”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解释。
“有什么不好?火葬场的工作人员白天晚上都在那里呆着,也没听说出过什么事,一个个过得都非常好。再说真要是有什么事,给的钱再多也不会有人干。看你白白净净的,也像是受过高等教育,怎么跟乡下人那样迷信呢?”
一句话说得我不好意思了。“你怎么知道火葬场什么事都没有?”
“我就是火葬场职工。今天值班,刚才有事跑出来,想回去时打不着车了。怎么样,大哥,帮帮忙吧。”
一个女人这样软语相求,是个男人都没办法硬着心肠拒绝。我从观后镜看了看她,至少从表面上看还是很正常的,“行啊。”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我掉转车头,向火葬场方向开去。天哪,这一晚上至少有一半时间我是在这条路上晃悠,我一辈子上火葬场的次数加在一起也没今天晚上多。
那女人给我聊天,给我讲了几件火葬场逸事,我给她讲了一些开车时的见闻。我们越聊越投机,再往下聊都够发展成一夜情了。
刚才我从火葬场开车出来也许车速太快,也许我没意识到开了多久,反正这回我们开了好一会儿,还没开出市郊。本市市郊的特征是路旁没安路灯。
“大哥你是不是对火葬场有偏见啊,才不愿拉我回单位。我看你不像是一提起火葬场就吓尿裤子的胆小鬼。”聊着聊着,大概因为熟了,她突然问道。
“你还别说,我有一件事要问问你,既然你在火葬场工作,肯定多少能明白。”我说,接着源源不绝地讲了今天晚上的经历。“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偏偏要骚扰我一个小出租车司机?我们又没冤没仇的。“
她听了以后沉吟了一下,“我只是讲一讲我的看法,对不对呢不敢保证。我相信这不是骚扰。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是死在家里,不是死在亲人身边,他们往往是很突然的死在路上。
可以说在一秒钟之前,他们还活得有滋有味的,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也会死,就算偶尔想过也认为死亡是很遥远的事,是七八十岁几十年以后的事。他们从来就不懂得,死亡其实就潜藏在身边,随时可击中任何人。
不是有那么一句老话吗?黄泉路上无老少。就因为从没弄明白这问题,一秒钟之后死亡降临到头上,留在世界上的时间屈指可数,你想他们能在临终几分钟内接受这一事实吗?
最叫人难受的事,没有一个同类满怀同情心地陪伴他们走完人生中最后一点时间,他们只能在极度地孤单中死去,在对人世无限留恋中死去。
这时你的出现是可喜的,你满怀善意陪伴着他们到达人生的终点站,把人世最后一缕温馨留给他们,这是做了多大的好事。
若是你不出现,谁知道他们在遇难的地方会停留多久才会放弃对人世的思念?由此可见他们只会感激你,而不会骚扰你。”